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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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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小学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1、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在书柜摆放整齐。

  3、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4、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5、爱护图书,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违者照价赔偿。

  6、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严重者以盗书行为处理。

  7、图书要按规定时间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2:图书阅览室制度

  图书阅览室制度

  1、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2、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4、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8、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