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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教学的策略与技巧》读后感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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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教师教学的策略与技巧》读后感

  通过学习《小学教师教学的策略与技巧》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这本书的作者是谢菲尔德哈勒姆大学教育学院的教师林恩奥弗拉写的,书中从多个角度分析指出如何提高小学教师教学的技巧,这里我就感触最深的几点谈下自己的想法:

  一、注重课堂语言的艺术

  在我们的日常教学中,往往重视的是教学的内容和教学方法,殊不知课堂语言也是一门艺术,怎么讲学生爱听,怎么讲学生能听得懂,怎么讲能更好地集中学生的注意力,这些都是艺术,书中指出 “ 在课堂上,老师应该像演员一样用不同的语气、语调讲课 ,激发和传递求知的热情”,具体地说:在老师提出要求和发出指令的时候,要用简短响亮、语气坚定的声音来要求学生,而学生们不再窃窃私语开始听课的时候,老师则可换成适合授课的语气,即平和对话的语气;当学生做练习的时候,教师要在教室里走动,用低声的语气说话;当表扬优秀的学生时,教师要大声地表演,这样有助于营造好的课堂气氛,鼓励其他的学生做的更好。这一章节告诉我,原来老师上课的语言也是有艺术的,不同的时机用不同的语言,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回忆我以往的课堂,在这一方面做得还不是很到位。

  二、激发学生学习动机

  在学校里,有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很高,上课总能跟着老师走,读书声音也很响亮,而有些学生对学习却不感兴趣。书中告诉我们:老师要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学习动机分为外部的学习动机和内部的学习动机,从书中我学会了如何去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总结如下:首先,要用欣赏的眼光来看待学生,承认学生的价值,在课堂上尽量减少对学生的批评和指责,增加对学生的感情砝码,表扬学生取得的成绩;其次要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帮助学生认清取得成功或失败的真正原因;再次,要给学生布置那些经过努力就能取得成功的学习任务,帮助他们建立自信,要他们相信自己通过努力就可以成功。这些好的经验一定会在今后的教学工作起到很好的作用。

  三、注重儿童的心理

  在教学中我们往往发现自己觉得很简单的知识点,学生接受起来有点慢,所以我们要时时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书中告诉我们:“首先教师要扼要介绍一下课程的主要内容,然后结合已经学过的知识,把知识化整为零,以降低学生的理解难度。在讲解概念时,教师最好多举几个例子。”是啊,如果能让学生觉得学习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那他们一定能学得更好。不要说“这有点难”之类的话,往往会叫学生望而生畏,多给学生一点自信,多给学生一点鼓励,学生们一定能找到学习中的乐趣与方法。

  四、掌握好教学的节奏

  教学的节奏在教学中起着很重要的,书中告诉我们,如果在课堂上学生们能注意力集中,全力以赴地学习,那么教师的教学节奏是合理的。所谓欲速则不达,有时候我们越是想快就越快不起来,所以当学生接受起来有些吃力,整体反应有些慢时,应该放慢速度,复习一节课,或者再做些练习多讲解几遍来帮助学生好好理解,否则学生往往会失去信心,很难完成后面的教学任务。书中还告诉我们另一个节奏方面的错误,就是老师的教学速度过慢,就某一问题讲解的时间过长,问的问题太多或总是需要详细解释某一问题,这样的话就会使有些学生会思想开小差,开始调皮捣蛋或是溜号,教师就会因此被迫中断教学,找学生谈话,使得教学活动不能顺利的进行。所以教师要把握好教学的进度,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调整课堂教学的快慢。

  五、提高问答教学的艺术

  好的提问可以启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加深学生学习的印象,帮助学生理清学习的思路。书中告诉我们教师可以借助一些肢体语言来帮助学生判断学生自己的回答是否正确,学生就会努力去想正确的答案。在我的课堂中,也要注意不要直接给出答案,要采用不同的提问技巧,启发学生去思考,解决难点。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让我学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教学技巧和知识,最近这段日子,我在自己的教学中运用了其中一些策略,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不断学习并把这些知识运用到教学中来,并总结改进这些技巧,更好地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叶美芳)

篇2: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体。为了更好加强教学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以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人才培养方案

  第一条:人才培养方案应根据党的教育方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规律制定,是学校组织教学和管理教学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必须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基本的人才规格,突出职业性的特点,在学科配置上应围绕学生职业技术能力的形成来考虑。要科学地设置课程,安排好所有的教学环节,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的时间分配要有合理的比例,使学生学到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

  第三条:人才培养方案由系主任主持制定,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修改人才培养方案,亦应经系领导同意后,送教务处审定批准实施。

  二、教学大纲

  第四条: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具体依据,每门课程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编写教学大纲。

  第五条:教学大纲的内容,应阐明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和目的任务,规定各章节的基本内容、学时分配和教学方式、方法,确定教材及主要参考书。实践环节的安排,部分课程还应列出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的分布情况。编写教学大纲时,应切实体现加强学生能力培养的措施,努力贯彻少而精的原则。

  第六条:教学大纲经教研室审定并报系部批准后实施。大纲在执行过程中,若有较大范围的变动,需报系部批准。

  三、授课计划

  第七条:学期授课计划是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授课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式等内容的具体计划。任课教师拟定授课计划后,须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查同意后,方能执行。

  第八条:任课教师应认真执行授课计划,系、教务处负责检查教师执行和完成授课计划情况。学期授课计划表一式三份,任课教师应于开学第一周内把其中一份送交系部主任审批后存档,一份由教务处存档,一份由任课教师保存。

  四、教材

  第九条:教师在选用教材时,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注意内容的思想性、实用性、系统性和先进性,要选用高职高专教材;教材选用要由任课教师提出选用方案,教研室审定,要保持教材选用的连续性。

  第十条:教务处应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预测、预订工作,加强教材、教参的计划和管理,确保供应,减少积压。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教师自编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材。自编教材的审批手续是:

  ⑴ 教师提交编写方案和详细的提纲。

  ⑵ 系主任组织教师初审编写方案和教材内容提纲,写出初审意见报教务处。

  ⑶ 教务处邀请专家、教师代表进行复审,写出复审意见,报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批。

  ⑷ 经领导审批后,由教务处正式下达编写任务。

  ⑸ 教材编写完毕,仍需经“初审”、“复审”和院领导批准,方可列为试行教材使用。

  第十二条:参加校际合作编写教材,原则上也要依照上述审批制度。

  五、备课及课堂讲授

  第十三条:教师上课前,要依照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的要求,认真备课,写好教案与讲稿,特别要着重备好重点和难点的章节,并提出启发学生思路的问题,讲稿必须贯穿精讲的原则,加强学生能力的培养。

  第十四条:课堂讲授是教学的重要方式,是决定教学质量的关键。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在把握教材体系的基础上,逐章节充分准备,明确重点、难点,科学安排讲授方案,写出详明的讲稿或教案。教师应准时上课、按时下课。上课期间,非紧急情况,教师与学生不得离开教室,以保证课堂教学秩序的严肃性。

  第十五条:课堂讲授力求做到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组织教学合理、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详略得当、启发思维、不照本宣科、不搞满堂灌,板书工整、适度、书写准确。

  第十六条:任课教师的聘请和安排由各系、教研组(室)提名,送教务处审查,并经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处下达任课通知书。新教师上课必须经过认真准备,经过试讲,确认其能够胜任讲课的,方得上课。对业务水平低,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应及时调整撤换。任课教师一经确定,不准私自调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换者须经系主任审查、教务处审批、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

  六、辅导与作业

  第十七条: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补充,任课教师要定时下班辅导、答疑。无论是个别辅导还是集体辅导,教师都不应简单地给答案,而要引导学生认真地进行研究和思考,力求收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第十八条;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和布置作业。作业题目要恰当,次数、分量和难易要适中,要讲清要求和方法,作业要记入平时成绩。

  第十九条: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严格,不能采用简单打分的批改方法。原则上,全批全改,并需公布参考答案或进行讲评,以巩固和强化学生学习成果。此外,教师应根据作业反映出来的问题调整教学。

  第二十条: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和在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专门记载,以便加强辅导。同时,对不按时缴交作业的,要加以督促;作业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重做。无故缺交作业达学期作业次数四分之一以上者,教师应向系主任报告,并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

  七、考核

  第二十一条:考核是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掌握程度的主要手段。考核分考查和考试两种,考试学科每学期一般控制在三至四门为宜(不包括公共体育课)考试可采用口试、笔试(开卷或闭卷)、实际操作等方式,或几种方式相结合。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提出报系(部)批准、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试卷命题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授课的内容,不得随意扩大和缩小命题范围,提高或降低要求,不出偏题和怪题。不得划定范围、圈定重点或对考试内容作任何暗示。要注意试题难易适中,反映在成绩评定上,一般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

  第二十三条:期末各课程考查、考试,均由任课教师负责编制难易、分量相近A、B两套试卷。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审批后,于考前二周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确定其中一套为期末试卷,另一套则为备用(补考)试卷。试卷从命题到印刷、收发过程必须严格保密,如发现泄露试题者,应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交教务处,如发现违纪作弊现象,须及时处理,并上报教务处认定后,按情节轻重由学生处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生学科学期成绩评定以学期末考核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期中考试成绩以及作业情况,一般掌握在平时成绩占20%-40%为宜。

  第二十六条:评卷教师须按评卷标准评定成绩,不能任意提高或降低评分标准。评卷评改后,教师须填写“学科成绩登记表”及教学质量分析表随同试卷装入专用试卷袋交系部存档。

  第二十七条:学生成绩一经载入“学籍卡”后均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对评分有意见,不准直接找老师争分,不准查阅试卷,而应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向系(部)和教务处反映。如确须改动成绩,更改后系(部)签名并加盖校对章方有效。

  八、排课与调课

  第二十八条:制定开课计划原则上应严格按照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如有特殊情况须变动,应提前报本系及教务处批准。课程表暂由各系编排,条件成熟时课程表由教务处统一编排。

  第二十九条:课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教师不但私自停课、调课、串课和请人代课。任课教师有正当理由需调停课者,一般应提前二天提出申请,填写“调课申请书”,经系批准后到教务处办理调停课手续。批准权限为:调停课在四节之内者,由教务处批准;调停课在四节以上者,由教学副院长批准。凡校、系性活动或会议需停、调课,须提前两天经教务处长批准。

  九、实习与实践

  第三十条:实习与社会实践是教学过程的重要一环。各专业需要进行教学实习的课程,应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要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教学实习指导书。

  第三十一条:各系应认真制定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的、任务、要求、内容、程序、时间、方式方法、考核评定、实习期间的理论教学和参观活动,以及实习纪律、经费预算、带队教师的职责和承担的工作量等。

  第三十二条:实习结束要进行认真总结提高,个人要有实习小结和实习单位的鉴定,各类实习资料应由各系收集存档;各系要向教务处提交一份实习汇报总结存档。实习与社会实践的成绩和基本情况应记入“学籍卡”和成绩登记表,不及格者仍需重修。

  十、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全过程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结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系主任从选题、准备、实施、写作、定稿直至最后答辩全过程都应亲自抓,前期有计划,中期有检查,最后有小结。

  第三十四条:指导教师应根据课题要求编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指导书,及时发给学生,开列参考书目供学生参考,及时掌握学生进展情况,严格把握质量关。

  第三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四周时间。各类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应由各系收集存档。

  z职业技术学院

篇3:中小学教师教学大比武评分细则

  中小学教师教学大比武评分细则

  一、课堂教学能力(60分)

  1.课标解读准确,教学目标符合浙江省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要求,切合学生实际,全面、科学、明确,可测性强。

  2.教学过程重视学科能力的培养,注重方法的引导,教师指导适度、适时、适当,学生学习自主性、探究性程度高、效果好。

  3.教学目标达成度高,绝大多数学生学有所获;课堂教与学朴实、真实、扎实。

  二、教育科研能力(10分)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与课程建设。论文在海临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课题为海临市级及以上主持并结题;开发课程被评为省、市、县级精品课程。

  1.论文(5分)限选2篇,必须是第一作者,起评分3分。教育局(厅)、教研室获奖论文,省一等加1.2分,省二等加1.0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8分,市二等加0.6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4分,县二、三等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论文,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发表论文认定主要看邮发代码,并视主管主办单位确定级别,国家级按省一等加分,其它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加分;2000字以下的折半加分,1000字以下不加分;报纸发表折半加分;增刊、杂志评奖等论文不加分 ;如果是第一作者但多人合写的,除以合写人数。

  ③案例加相应分数的一半;学会等其他机构评奖论文加相应分数的一半;交流论文不计分。

  ④论文满分为5分。

  2.课题和精品课程(5分)起评分3分。课题每人限选一项、必须本人主持。主持研究课题并结题获奖的,省一等加1.2分,省二等加1.0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8分,市二等加0.6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4分,县二、三等加0.2分。精品课程加分如下:省级加0.8分,市级加0.4分,县级加0.2分。

  说明:

  ①有无课题或精品课程,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子课题、非教科教研系统的课题降一级计分。只结题未评奖或未获奖的课题按同级三等加分。

  ③课题和精品课程满分为5分。

  三、专业引领能力(10分)

  1.积极承担公开课、讲座等任务(4分)

  评分标准:有公开课或讲座的3分,省级及以上加1分,市级加0.8分,县级加0.5分,教研区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公开课、讲座的,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公开课(如“领雁工程”公开课),按同级别(如台州学院视作台州市级)折半计算。

  ③多次承担公开课或讲座的,按最高一次加分。评比课、评课发言,会议讨论发言等不计分。

  2.教师自身参加各级业务比赛(6分)

  评分标准:起评分4分。省级一等加1分,省二等加0.8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6分,市二等加0.4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3分,县二等、三等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业务比赛获奖,起评分4分均加入。

  ②教师业务多项评比获奖的,只算最高2项。

  ③在有效期内已参加过教学大比武且获奖的按同级别加分。

  ④教坛新秀按同级别一等加分。

  ⑤台州市高中教师解题析题比赛按同级别加分。

  ⑥说课、教案、课件等评比获奖的,折半计算。

  ⑦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教学评比,折半计算。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说课、教案、课件、录像课、自制教具等评比获奖的,按四分之一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