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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职教中心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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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江职教中心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实习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关键。为了规范学校实习工作,促进学生顺利就业和自主创业,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1、学生参加实习必须由学校统一安排,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不服从分配。

  2、在校期间受处分学生处分撤消前原则上不安排校外实习。学校每学期对受处分学生进行两次评议,学生处分被撤消后方可进入实习岗位;学生进入实习阶段时处分未被撤消,而所在班级仅剩被处分学生不能进入实习岗位,则作退级、留级处理,否则作退学处理。

  3、学生进入实习岗位原则上必须参加为实习生专门设立的保险,保险费用由学校及学生共同承担。

  4、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所在实习用人单位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严格要求自己,不准参与不健康或学生不宜参加的活动。对于实习期间有违章违规乱纪行为者,实习所在单位有权取消其实习资格,被辞退学生应及时到校报到,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另作处理,否则作自动退学处理。

  5、实习期间必须按照实习所在单位要求努力完成本职工作,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应根据实习所在单位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赔偿或处分。

  6、实习期本人与实习所在单位发生纠纷时,任何实习生及其家长不得直接到实习所在单位交涉,应及时向学校反映,由学校与对方协调处理。

  7、凡在外参加实习的学生应主动与学校取得联系,并认真如实填写好实习生月考评表。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脱离实习单位,一律作自动退学处理,取消毕业资格。实习结束时所有实习生必须写好个人小结,交学校方可办理毕业登记手续,发放毕业证书。

  8、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向学校结清本学年各项费用,不得拖欠。个别确有困难的学生须履行减缓有关审批手续,否则将取消实习资格。

  9、实习过程中,同学之间要加强团结,讲文明、守纪律,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不得相互拆台。

篇2: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习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习规定

  为了做好毕业班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毕业实习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目的是通过毕业实习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的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要求学生能较深入地了解本专业的生产技术、生产过程、管理知识、锻炼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动手操作等实际工作能力。

  二、毕业实习期限

  我院学生毕业实习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周数。

  三、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

  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毕业实习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实习指导教师是毕业实习的具体组织者与实施者。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教务处职责

  1、制订有关毕业实习工作的规章制度;

  2、审查、协调全院毕业实习计划;

  3、督促和检查各系部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如实习工作计划、实习大纲、记录簿等);

  4、协助分管副院长、会同有关单位深入现场,检查实习进行情况;协助解决实习中的重大问题;

  5、汇总各系的实习总结,组织经验交流。

  (二)各系(部)职责

  各系(部)主任领导本系(部)的毕业实习工作。

  1、组织拟订本系(部)各专业的实习大纲和实习工作计划;实习大纲一般包括:(1)实习的目的、任务和具体要求;(2)实习的程序和时间安排;(3)实习的内容;(4)对学生的要求;(5)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包括精神文明教育、劳动教育、纪律教育以及安全生产等教育;(6)检查和考核办法。

  2、认真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如实习工作计划、实习大纲、学生实习记录簿、校企联系单、学生实习联系卡等);

  3、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尽可能选派中、高级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

  4、认真选择实习地点,逐步做到相对稳定、专业对口、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尽可能就近就地、节省开支。条件许可时,可以安排在校内进行实习。

  5、控制和审批实习经费。

  6、检查和指导实习工作,协调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毕业实习大纲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实习进程计划;

  2、对学生和接受实习单位阐明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内容,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

  3、会同接受实习单位指派的技术指导人员,具体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及时检查学生实习工作日记,掌握实习进度;

  4、结合实习的要求讲授必要的理论知识和组织必要的参观等,指导学生搜集有关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以及教学、科学技术活动等方面所需要的资料;

  5、指导学生写实习报告,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及评定工作;

  6、对学生全面负责。关心学生的实习、学习、思想、生活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保密、保安以及安全生产等制度;

  7、向系(部)领导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8、经常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争取接受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搞好校企关系;

  9、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对实习中的违纪、违规学生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系(部)领导;

  10、认真收集、整理实习各阶段的原始材料并存档(支撑评估指标体系)。

  四、对学生要求

  1、按照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

  2、在实践中,认真记录实习日记,及时编写实习报告;

  3、服从带队教师的领导,遵守实习队伍的各项规定;

  4、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注意文明礼貌,按单位规定着装,注意安全。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主动协助实习单位的工作;

  5、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企业保安保密规程、劳动纪律及其它有关制度;

  6、爱护公物,注意勤俭节约;

  7、维护学校集体荣誉,发扬互助友爱的精神,注意搞好校企关系;

  8、实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不得随意脱离岗位。未经带队教师批准不得离开实习驻地外宿。有正当理由外出者,一定要请假,外出请假三天以内由指导老师批准;三天以上不超过一周的,由系领导批准;一周以上的报学院批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本次实习期限的1/3。缺课时间占实习1/3以上者,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请假;

  9、实习成绩不及格者,自费在假期补实习;直到实习成绩合格。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停止实习。

  五、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1、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分。主要标准如下:

  优:全部完成实习任务书的要求。实习报告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够运用学过的理论对实习的课题加以深入地分析说明,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考核时能圆满回答问题,实习中无违反纪律现象。

  良:全部完成实习任务书的要求。实习报告对实习内容有较系统的总结,能够运用实际材料或理论知识说明某些问题,具有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时能比较完整回答问题。

  中:基本完成实习任务书的要求,实习报告对实习内容有一定的总结和分析,一般能与其他同学配合解决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考核时能回答出主要问题。

  及格:基本完成实习任务书要求。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考核中基本能回答出主要问题,但有个别较为明显的错误和不足。

  不及格:未能完成实习任务书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单纯堆积材料或理论知识,分析说明有原则性错误,考核时不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有严重违反纪律的现象。

  2、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可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动手能力以及实习日记、作业和实习报告的内容并结合实习指导者的意见评定成绩,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考查(笔试或口试),然后综合评定成绩。在评定成绩时要适应考虑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遵守纪律的情况和劳动态度。

  z职业技术学院

篇3:某小学实习见习的规定

  某小学实习见习的规定

  1、师范生实习、见习工作是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范生对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的初步了解与认识。这关系到未来教师的素质的提高。因此,每位领导、教师、职工都要关心师范生,热情指导师范生,做师范生的老师,做师范生的榜样。全校教职工都要热情、耐心、诚恳地对待师范生,要教育每个学生尊敬新老师,尊重新老师的劳动,听从新老师的教育和指导。

  2、师范生来校实习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为组长,并由教导主任、总务老师、教研组长和若干班主任与师范部指导老师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见)习工作,交在实(见)习的开始、中途和结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及时小结,使工作能顺利进行。

  3、实习主指导教师由小学高级、一级或工作三年以上的二级教师担任。

  4、师范生的实习小组,由实习所在班班主任总负责,总负责要关心师范生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生活,指导、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效率,注意劳逸结合,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

  5、师范生见习、听课,老教师要热情欢迎,并要认真教学,在必要时应向师范生讲解教育教学意图,并解答师范生提出的问题,听取师范生的意见,使师范生能够较好地学习和思考。

  6、在实(见)习前一周应将实(见)习班级安排落实,把教学进度及早告诉师范生,使师范生有较充分时间钻研教材。

  7、师范生实习活动,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

  (1)师范生的教案要提前3天交指导教师审阅,得到指导教师同意签字之后才能进课堂上课。

  (2)师范生的课堂教学,指导教师必须随堂听课并做到课后及时讲评指导。

  (3)师范生实习活动,指导教师事先要进行布置,事后要检查。

  (4)如何分析教材,如何写教案,如何安排教学过程,如何设计板书,如何组织学生,如何使用教具,如何进行实验,如何评改作业使用批改符号等,都要有意识地给予指导,作业批改后,指导教师要查阅,并检查错误摘记。

  (5)在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至少带领师范生进行三位学生的家访。

  (6)实习期间学校应该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全校活动如运动会、大队活动等让师范生得到学习和锻炼,指导教师应指导师范生如何组织教育,注意什么事项。

  (7)指导教师要指导师范生进行中、下学生的辅导和优生的指导。

  (8)师范生上的第一课时,指导教师要听试讲,并进行切实指导,提高第一课的成功率。

  (9)指导教师审阅教案要严格要求,使教案规范化,对教育教学的评价要肯定成绩,适当提出主要问题,客观评定成绩。

  (10)指导教师要非常重视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工作的指导,帮助师范生备好班队活动课、道德谈话课,组织好班队活动的开展,指导班务计划的制订,学习写学生评语,家长联系条等。

  (11)指导教师要关心师范生的成长,着重进行专业思想教育、热爱学生教育、尊重同事和家长教育,使师范生能适应今后的各种工作环境。

  (12)对师范生的成绩评定要看工作态度、思想作风,看工作能力,要以发展的观点、客观地、全面地来评价。

  9、师范生进校要召开欢迎会,结束要开欢送会。会议要气氛热烈、短小。新老师和指导老师、学生要建立联系,保持友谊。实(见)习结束不要互送礼物(学生自制小礼物除外)。

  10、实习生在学校期间,学校要指定生活指导老师,在生活予以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