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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实验中学结构工资实施细则

  • 2024-06-23
  • 9089

  海星实验中学结构工资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较好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高职高酬、重职有酬、拉开档次、鼓励冒尖的原则,逐步建立高效率、高质量的科学管理体制,增进竞争机制,努力把学校办成一流的品牌学校。

  二、津贴的组成:

  (一)、园区津贴

  (二)、教育津贴

  (三)、其它津贴

  三、发放标准:

  (一)、园区津贴:300元/月

  (二)、教育津贴:

  1、上岗补贴:(在岗每月)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颁布的教师标准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出教职员工工作量工资级数,并根据特殊工作情况定出上浮级数。

  (1)任课教师补贴:详见下表(略)

  初三年级中考科目课时数乘系数1.2,高三年级高考科目课时数乘系数1.2

  (2)大学毕业生见习期:按实际工作量的70%计算。

  (3)工人:8级

  (4)实验指导老师:14级

  (5)主任助理:20级

  (6)中层副职、团队负责人、主办会计:22级

  (7)校级助理、中层正职、工会主席:24级

  (8)校级副职:26级

  (9)校级正职:28级

  中层以上干部的工作级数含应担任的教学课时数

  2、职称补贴:

  (1)中学二级、小学一级:4级

  (2)中学一级、小学高级:8级

  (3)中学高级:12级

  (4)教授级中学高级:16级

  3、名师补贴:

  (1)区级教坛新秀:1.2级

  (2)区级教学能手:2级

  (3)区级学科带头人:3.2级

  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由上级教育部门给予奖励

  4、兼职补贴:

  (1)班主任:

  初中班主任8级,其中初三毕业班、高中班主任上浮0.8级,高三班主任上浮1.6级

  (2)年级组长:兼行政靠行政补贴,不兼行政班主任补贴乘系数1.2。

  (3)备课组长:1.2级(参加会考科目的初三备课组长1.6级)

  (4)教研组长:3.2级,副组长:2.4级

  (5)指导青年教师

  首席师傅带一个徒弟1.2级,二个徒弟1.6级,三个徒弟2级

  非首席师傅带一个徒弟1级,二个徒弟1.4级,三个徒弟1.8级

  (6)课题组长:1级

  (三)、其它津贴:(在岗每月)

  (1)交通津贴:120元

  (2)工龄津贴:每年8元

  (3)校龄津贴:在1至5年内每增加一年递增50元,第6年至第10年每月300元,第11年至第15年每月350元,以此类推。

  (4)临时代课:0.32级/节

  (5)超课时津贴:0.5级/节

  四、几点说明:

  1、教师外出培训一个月以上不发教育津贴中的上岗补贴、兼职补贴;不满一个月的学校酌情处理。

  2、应届大学毕业生在一年见习期期间,各项奖金取70%,第二年起为100%。

  3、病事假按出勤考核计算,病假必须凭病假条请假,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始可离岗。请病假一天,在结构工资中扣除2%,请事假一天,在结构工资中扣除4%,以此类推。一学期病假超过五个工作日的相应扣除年终奖。凡不按规定程序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凡在一月内旷教1节者,扣罚奖金100元。

  4、全年病假累计半月(15天以上)至1个月,扣年终奖的10%,1个月至2个月,扣年终奖的25%,2个月至3个月,扣年终奖的40%,3个月至4个月的,扣年终奖的60%,4个月至5个月的,扣年终奖的80%,5个月以上的,扣年终奖的100%。

  5、全年事假累计10天以上,扣年终奖10%,累计20天以上,扣年终奖25%,累计30天以上,扣年终奖50%,累计40天以上,扣年终奖75%,累计50天以上,扣年终奖100%。

  6、在学校工作中如发生教育教学事故或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学校给予相应处罚。

  7、休产假只享受国家下拨全部工资,婚假、计划生育假和丧假期间享受结构工资待遇,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代课。

  8、结构工资一年按10个月计发,即每年9月到第二年6月实行课时岗位津贴,每年7-8月全额发放国发工资和园区津贴。

  7、每级单价由学校根据年度经济情况决定。

篇2:星海实验中学结构工资实施细则

  海星实验中学结构工资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较好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高职高酬、重职有酬、拉开档次、鼓励冒尖的原则,逐步建立高效率、高质量的科学管理体制,增进竞争机制,努力把学校办成一流的品牌学校。

  二、津贴的组成:

  (一)、园区津贴

  (二)、教育津贴

  (三)、其它津贴

  三、发放标准:

  (一)、园区津贴:300元/月

  (二)、教育津贴:

  1、上岗补贴:(在岗每月)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颁布的教师标准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出教职员工工作量工资级数,并根据特殊工作情况定出上浮级数。

  (1)任课教师补贴:详见下表(略)

  初三年级中考科目课时数乘系数1.2,高三年级高考科目课时数乘系数1.2

  (2)大学毕业生见习期:按实际工作量的70%计算。

  (3)工人:8级

  (4)实验指导老师:14级

  (5)主任助理:20级

  (6)中层副职、团队负责人、主办会计:22级

  (7)校级助理、中层正职、工会主席:24级

  (8)校级副职:26级

  (9)校级正职:28级

  中层以上干部的工作级数含应担任的教学课时数

  2、职称补贴:

  (1)中学二级、小学一级:4级

  (2)中学一级、小学高级:8级

  (3)中学高级:12级

  (4)教授级中学高级:16级

  3、名师补贴:

  (1)区级教坛新秀:1.2级

  (2)区级教学能手:2级

  (3)区级学科带头人:3.2级

  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由上级教育部门给予奖励

  4、兼职补贴:

  (1)班主任:

  初中班主任8级,其中初三毕业班、高中班主任上浮0.8级,高三班主任上浮1.6级

  (2)年级组长:兼行政靠行政补贴,不兼行政班主任补贴乘系数1.2。

  (3)备课组长:1.2级(参加会考科目的初三备课组长1.6级)

  (4)教研组长:3.2级,副组长:2.4级

  (5)指导青年教师

  首席师傅带一个徒弟1.2级,二个徒弟1.6级,三个徒弟2级

  非首席师傅带一个徒弟1级,二个徒弟1.4级,三个徒弟1.8级

  (6)课题组长:1级

  (三)、其它津贴:(在岗每月)

  (1)交通津贴:120元

  (2)工龄津贴:每年8元

  (3)校龄津贴:在1至5年内每增加一年递增50元,第6年至第10年每月300元,第11年至第15年每月350元,以此类推。

  (4)临时代课:0.32级/节

  (5)超课时津贴:0.5级/节

  四、几点说明:

  1、教师外出培训一个月以上不发教育津贴中的上岗补贴、兼职补贴;不满一个月的学校酌情处理。

  2、应届大学毕业生在一年见习期期间,各项奖金取70%,第二年起为100%。

  3、病事假按出勤考核计算,病假必须凭病假条请假,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始可离岗。请病假一天,在结构工资中扣除2%,请事假一天,在结构工资中扣除4%,以此类推。一学期病假超过五个工作日的相应扣除年终奖。凡不按规定程序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凡在一月内旷教1节者,扣罚奖金100元。

  4、全年病假累计半月(15天以上)至1个月,扣年终奖的10%,1个月至2个月,扣年终奖的25%,2个月至3个月,扣年终奖的40%,3个月至4个月的,扣年终奖的60%,4个月至5个月的,扣年终奖的80%,5个月以上的,扣年终奖的100%。

  5、全年事假累计10天以上,扣年终奖10%,累计20天以上,扣年终奖25%,累计30天以上,扣年终奖50%,累计40天以上,扣年终奖75%,累计50天以上,扣年终奖100%。

  6、在学校工作中如发生教育教学事故或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学校给予相应处罚。

  7、休产假只享受国家下拨全部工资,婚假、计划生育假和丧假期间享受结构工资待遇,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代课。

  8、结构工资一年按10个月计发,即每年9月到第二年6月实行课时岗位津贴,每年7-8月全额发放国发工资和园区津贴。

  7、每级单价由学校根据年度经济情况决定。

篇3:博物馆职工考勤管理细则

  博物馆职工考勤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馆教职工考勤管理,保障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XX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校发〔2021〕14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馆在岗教职工。

  第二章 考勤规范

  第三条 教学科研人员(不含“双肩挑”人员)、实行教学、科研工作量与工作责任相结合的工作任务制;实行工作任务制的人员按教学、科研任务时间和所在单位规定的学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等时间考勤,缺勤按工作日计算。

  其他人员实行坐班制。实行坐班制的人员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日作息时间考勤;日常考勤实行签到制度,每天早晚各签到一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签到后,需要临时外出办公事,应告知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如请假,出发前和返回后,都要及时告知馆里并填写请假单,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考勤备案。考勤负责人可随时随机检查全馆出勤情况。

  对“双肩挑”人员的考勤,以管理岗位工作为主,兼顾教学与科研工作。

  第四条 本馆工作人员承担周六、日及寒暑假值班任务。周一至周五全员在岗,周六、日及寒暑假全馆工作人员,在不影响馆内工作的前提下,选择其它日期调休。考勤结果将作为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评奖评优、年度考核、年度工作绩点核算以及单位业绩津贴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全馆教职工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教职工请假原则上应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履行审批手续。需事先填写《请假单》(人力资源处),经本人签字后交由相应领导审批。相应领导根据请假理由和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可准假也可以不准假。获得批准的请假单,需交办公室备案。确因突发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由本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先请假,并在事后(返岗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本人无法补办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教职工应对工作做出合理安排,避免或减少因请假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条 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必须按时上班,并尽快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应在原假期未满前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第七条 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的,假满未续假或续假未审批通过的,均视为旷工。每月按考勤旷工情况如实上报人力资源处。

  第八条 考勤结果实行单位内部公示制度、月报制度。

  第四章 请假类别及审批程序

  第九条 教职工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探亲假、丧假等,按照XX大学校发[2021]144号《XX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因公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表》,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请假时间在1/2个工作日以内(含1/2日)的向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口头请假、并告知办公室;

  请假时间在1-3个工作日以内(含3个工作日)的,须填写《请假单》,由部门负责人、馆领导审批、报办公室备案;申请调休人员不用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馆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

  请假时间在3-5个工作日以内(含5个工作日)的,须填写《请假单》,由部门负责人、馆领导签字,同时根据外出事由报书记或馆长审批。

  请假时间在5个工作日以上的,须填写《请假单》,经领导讨论决定并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备案。

  第五章 请假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 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探亲假、丧假等工资待遇按照XX大学校发[2021]144号《XX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满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到岗上班的;

  (三)未经批准出国(境)的;

  (四)经组织批准因公出国(境)研修、国内学习进修、借调、挂职、离岗创业等情况,期满未归或期满申请延期未获批准擅自未归的;

  (五)因私出国(境)逾期未归者;

  (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或所在单位安排的集体活动的;

  (七)病假、事假期间在校外从事其他职业或有偿创收活动的;

  (八)经查明请假理由及依据属造假行为的;

  (九)递交调动或辞职申请,在学校审批期间,未完全办结离校手续前未在岗正常工作的;

  (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调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调配岗位上班,或擅自离开所聘岗位到其他岗位工作的。

  教职工存有以上旷工情形的,经中层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非教学科研单位)研究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处。

  第十四条 旷工时的工资待遇,按如下情形处理:

  (一)旷工不满3天的,扣发当月与岗位相关的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旷工3天以上的,停发当月全部工资;

  第十五条 旷工时限计算不含公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和寒暑假。

  第十六条 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遵照《XX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校发〔2021〕144号)执行。

  第十八条 本细则经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