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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学校心理咨询员职责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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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泰学校心理咨询员职责

  1、心理咨询员要根据心理咨询的科学原则,制定计划,开展工作。

  2、心理咨询员要注重不断的学习和信息的积累,要注重了解和掌握,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学生的心理问题,并探索出行之有效的疏导方法。

  3、心理咨询员要定期对学生进行生理心理品质状况的问卷调查,收集个案,定期对全校学生的生理心理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讲座。

  4、心理咨询员要明确公布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并经常深入年级、班级向年级组长、班主任了解有关情况,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5、心理咨询员要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不断提高心理咨询工作质量。

  6、心理咨询员要注重自身心理素质的调节,要严守心理咨询员的纪律,坚持助人自助的原则和独立性的原则。

  7、搞好全校师生心理健康咨询的宣传,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8、心理咨询员要定期向主管校长汇报工作。

  9、认真制定心理咨询活动计划,并认真实施。

  10、开展学生心理调查研究。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教育提供依据。

  11、确定研究课题,开展研讨活动。

  12、对已经确诊或疑似的神经症和精神病病例,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申请转介。

  13、所有咨询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工作职责,若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篇2:学院学工部(处)心理咨询师及文秘工作职责

  学院学工部(处)心理咨询师及文秘工作职责

  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做好学生心理测量、记录、建档、接待来访、咨询、疏导、保密等工作;

  2、主动及时与辅导员联系,开展跟踪调研等工作;

  3、主动与基础教育部联系,制订、编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心理教育辅导,组织实施国家、省教育部门以及学院的有关方针、政策,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学工部(处)办公室文秘工作

  1、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修订,草拟、收发文件,新闻报道等文字材料工作;

  2、负责学工部(处)网页编制、维护、管理等网上发文、通知以及分类编目、立卷、归档、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等工作;

  3、负责学工部(处)各类事务记录、登记、会议通知等工作;

  4、协助做好奖助贷确认、统计、宣传、发放等工作;

  5、协助做好特困生的学生助理招聘考核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