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 > 顺州一中考勤制度

顺州一中考勤制度

  • 2024-06-23
  • 9863

  顺永一中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出勤,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就学校考勤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一、上下班

  1、校级行政管理人员和各处室负责人,早读前到岗,白天坚持正常上班,晚上坚持两节自习后下班。

  2、教师(含信息中心全部人员):语文、英语教师早读前到岗;其他学科教师(不含体育),上午第一节前到岗;下午第一节课前到岗。体育教师依自己职责主持好早操、训练、课间操和自己所在年级的文体活动,上午课间操前到岗。晚自习,除体育教师外,其余任课教师第一节自习前到岗,坚持第一节晚自习坐班,有下班辅导任务的教师须完成辅导课才能下班。任课教师白天处理家务的弹性时间为1课时,处室人员、实验员白天上班无弹性时间。

  3、语文、英语教师上午上班后允许有半小时吃早餐时间。其余教职工上班前吃好早餐,上班后不能离岗。

  4、理化生实验员:上午第一节课前到岗至第四节课结束离岗,下午第一节课前到岗至第三节课结束离岗。

  5、医务人员:上午8:30至上晚自习打预备铃为上班时间。

  6、体育器材管理员:上午课间操前上岗至第四节课结束离岗,下午第一节课前到岗至文体活动结束离岗。

  7、教工娱乐室工作人员:星期一至星期五16:00-21:00为上班时间,星期六、日9:00-21:00为上班时间。

  8、财务、保管、档案、收发、希望工程办、文印、校办内勤等人员上午第一节课前到岗至第四节结束离岗,下午第一节课前到岗至第三节课结束离岗。

  9、处室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由处室另行安排后交校办室备案备查。

  10、水、电工,上午第一节课前到岗至第四节课结束离岗,晚上第一节课自习课前到岗至第二节自习结束离岗。

  11、执勤室(含门卫、男女生寝室管理)24小时值班。

  12、负责全校考勤的人员,在教职工上班前到岗。

  13、校办室文秘每天坚持两节晚自习坐班。

  14、上班时间内,教职工认真上课备课办公,不得带小孩到岗,不得闲谈、不得串岗、不得在办公室内下棋打牌打麻将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二、请假

  请假种类:分特殊事假和一般事假

  (一)特殊事假包括

  1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亲兄弟姐妹丧亡或其它天灾人祸。

  2、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病危或病重需到上级医院送达就诊或护理。

  3、子女结婚。

  4、送子女新生上大学。

  5、病假。

  6、婚假。

  7、产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一周,时间计算含双休节假日,子女结婚可请假三天。

  产假依照计育政策有关规定办理,以连续时间(含双休节假日及寒暑假期日)计算。

  (二)除特殊事假外,其余均视为一般事假。

  教职工请假一律由校办室归口管理

  程序:教职工请假需先到校办室填写请假条,凡请假在1天内,由校办室负责人审批;凡请假在1周内,由校长或执周校长审批;凡请假在1周以上,由县教育局审批。病假在3天以上必须持加盖县以上医务科公章的医院证明,教职工因公学习、出差必须持相关文件或通知到校办室办理相关手续。函授学习须持函授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原则上,请假必须由本人办理手续,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办理。

  续假:因病、因事需续假的,办理程序与请假相同。

  未按以上程序请假、续假,一律视为旷工。

  教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上班。

  三、上课

  1、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2、教师不得私自调课,调课必须征得教务处同意,由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教师本人将调课单于课前交校办室。否则,视为旷课。

  四、巡课

  1、早读由教务处检查,晚自习下班辅导由年级主任检查,值周校长督查,发现检查人不实事求是,1次扣检查人月津贴20元。

  2、白天上班、第一节晚自习由校办室考勤人员检查教师上课到位情况;学校领导督查,发现检查人不实事求是,1次扣检查人月津贴40元。

  五、加班

  因工作需要确实要加班的处室,由处室负责人报校长或分管副校长审批,校办室做好登记。未办理报批手续的,学校对此类加班不予承认。

  六、班主任

  1、班主任必须做到六到:早读前、下午上课前、晚自习前、第二节晚自习(含星期五、星期天)、学生就寝时,星期五班团活动到位、清查学生情况、维持本班的正常教学秩序及就寝纪律。

  2、本班学生有重大违纪现象或发现学生中有重大安全隐患,班主任应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汇报。

  3、做好科任教师的协调工作。

  4、严格履行《顺永一中班级管理条例》。

  七、考勤公布

  1、考勤人员将检查情况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统计,年终考核时将全年累计情况交考评小组。

  2、教职工对考勤人员检查情况认为有误的,必须找值周校长裁决。

  八、缺勤处理

  1、缺勤按20**年11月13日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审议通过的《顺永一中教职工月津贴发放方案》有关条款处理。

  2、教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年终奖按实际上班月数比例发放。

  3、教职工因工作疏忽,对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不良影响或在校无理取闹影响较大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除月津贴的处理。

  九、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

  2、本规定自20**年12月1日实施。

篇2:某小学考勤制度

  某小学考勤制度

  1、全年请假不超过五天作全勤,全年不请假为满勤。

  2、教职工因有特殊情况要减轻工作量的,要在安排工作之前书面提出申请,得到校长同意,工作量减少四分之一以上者不作全勤。

  3、个人有急事处理,可事先请课节假,一月累计不超过六小时,每次不超过三节课,一年累计不超过40小时算全勤,请课节假必须要安排好工作。

  4、迟到、早退3次者,作旷工半天。(说明原因,得到谅解的作事假)

  5、不请假或请假不同意而不上班的作旷工,旷工工资实扣,影响工作的代课金由旷工者交付,月奖金全扣。

  6、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要加班的发调休单,不调休的发给适当加班费。调休和教导处联系,并安排好工作,调休一学期结算。

篇3:临埠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临埠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强化纪律观念,规范管理程序,体现制度化和人本化管理,根据兰山区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

  2、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其他不在岗行为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各种娱乐活动和其他非业务活动。

  4、实行坐班制,坐班期间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相关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持请假条离开。

  二、考勤办法

  1、签到签退。

  教职工考勤实行本人签到签退(机签)和教干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人员一律在规定时间段内到传达室签到签退。

  签到签退时间:上午为6:50--8:00签到;11:20--12:00签退。下午为预备铃前30分钟至上课签到;放学前20分钟至放学后20分钟签退。请假不足半天的,离校前和返校后要签到或签退。女教师哺乳期为产假结束后半年,哺乳期女教师在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坐班,可以不签到签退。

  每周校长室统一组织不定期抽查,不在教室、办公室和运动场则视为空岗,5分钟之内找抽查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规定

  (1)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教职工有事有病均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的最小单位为1节课,请假人员一般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紧急情况,可找分管主任或分管校长电话请假,由其代写请假条,也可事后补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1周以内,由校长审批;副校长和中层教干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期限超过学校批准范围的,经校长同意批准后报局人事科备案。教师请假超过一定期限,按照兰教字【20**】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教职工婚假为1周。因故需延长婚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3)产假。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产假为6个月,否则为3个月;个人根据情况可以提前请产假,需提前1周向学校提出,便于学校进行人事安排,但产假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产假结束后要及时回校销假。因故需延长产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4)丧假。教职工父母、公婆等亲人去世,给予丧假1周,岳父母、祖父母、岳祖父母等重要亲属去世,给予丧假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5)有10周岁以下孩子上学需要接送的,须办理请假手续,3次算请假1节。

  (6)请长期病假,需向学校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医疗单据等,经校委会审核通过,住院期间不扣分、不扣款,否则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弄虚作假者按区教体局有关规定处理。

  (7)教职工个人进修学习应持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请假,每学期准假3天,不予考勤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8)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培训、参加业务竞赛等相关业务视为正常出勤,但须持分管领导证明到政务处备案。

  (9)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作可自行安排,也可找分管主任协调安排。请假超过一周的,分管主任报校长室研究人事安排。

  (10)凡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岗或虽提出请假申请但未经批准离岗、期满不上班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均作旷工或旷课处理。

  (11)请假人须持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大门口值班人员不予放行。请假条存根每月由相关领导交给政务处存档。

  3、量化赋分

  (1)教职工考勤每学期总分为100分,每月一小结,学期末汇总量化,纳入教师德能勤绩考评量化和年度考核。考勤赋分依据教师签到签退、点名和抽查记录及请假记录。

  (2)每人每学期请事假病假五天以内不扣分,每超1天扣2分;旷工1天扣20分,旷会1次扣15分,旷课1节扣10分,抽查空岗1次扣10分,请会假每次扣1分,平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会议每次迟到、早退扣1分。上班时间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网聊、干私活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每次扣5分(体育锻炼除外)。

  三、考勤奖惩

  1、学校每学期每人发放考勤补贴100元,每请假1节扣2元,旷工1节扣10元,旷课1节扣20元。迟到、早退2次算请假1节,空岗1次按旷工2节。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15天,超出部分扣当日工资(当日工资=工资总额/30)。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30天),除按规定扣当日工资外,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该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在教职工考勤中弄虚作假者和学期考勤量化不足60分或每学期旷工连续超过2天累计超过3天,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除按规定扣分、扣款外,当年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不能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

  3、事假病假一学期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者,除扣分、扣款外,按有关规定上报区教体局人事科备案。

  四、本制度自20**年9月1日起执行。若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