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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阳二中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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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邵二中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阳邵县二中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 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在内)服务器、工作站。

  二. 安全保护

  第五条 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 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网管中心备案

  第八条 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校园网网管中心向校保卫处及龙游县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 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二条 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三条 校园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

  (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

  (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三.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网管中心会同校保卫处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网管中心目前是指阳邵县二中校园网网络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管中心负责解释。

篇2:雅成小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制度

  雅成小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制度

  1、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学校资源进行管理,各位教师应积极参与管理维护。

  5、严禁任何单位和用户将计算机擅自联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签署相应的安全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6、凡存储有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及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计算机严禁联入校园网。

  7、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8、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员,并保留原始记录。

篇3:龙岗小学校园网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

  龙岗小学校园网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

  龙岗小学校园网是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证网络的安全使用,所有使用龙岗小学门户网的学校教师以及接入龙岗小学校园网的单位或个人用户均需签署本协议书,并将有关情况报学校校长室备案。

  一、龙岗小学校园网的单位或个人用户必须遵守执行《龙岗小学校园网使用安全协议书》中的安全协议条款,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三、龙岗小学校园网接入的教师个人网站或个人主页,应是从事教学业务研究的网站或主页,不得将商业、娱乐性质的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连接。教师个人网站负责人有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发布消息审核制度,建立每日检查本人网站或网页内容的制度。网站的站长负责自己网站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本人的网站或主页的网络安全。

  四、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龙岗小学校园网安全协议书》,如果有违背互联网管理条例事件发生,责任由教师个人负责;学校门户网站的网络管理员有审核、管理的义务,如发现不符合本协议书内容的行为,要及时汇报校长室,并及时删除不良信息。

  五、各教师在校园网中使用的账号和口令密码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教师用户必须对自己的上网信息负责。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六、校园网的使用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八、作为龙岗小学校园网的接入网站或使用教师,同意遵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协议书,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条适合建有个人教学网站和教学网页的教师)根据学校领导批准,教学网站开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网站的安全管理工作、上网信息的内容审查等完全由教师负责。

  龙岗小学教师(签字盖章):龙岗小学网络管理安全员(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龙岗小学校长(签字盖章):

  年月日

  县龙岗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