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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庄初中校团委团员管理办法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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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邵初中校团委团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团员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团员的综合素质,维护广大团员的利益,在广大同学中树立团员的良好形象,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团章》及相关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青州市邵庄初级中学校团员管理制度》。

  一、团籍管理

  1.团员必须有个人档案,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以及相关奖励、处罚证明等。

  2.凡在我校团支部登记注册的团员,本人团员档案齐全,均为我校在籍团员。

  3.转入团员没有团员证和档案材料,可由其入团学校出具书面证明,由转入学校团组织负责补办团员证,编入本校团组织中。

  4.由我校团支部新发展的团员,其团员档案由团委保管,团员转出时,一并封存转出。

  5.团员毕业等原因转出我校,应到团委办理转出手续,转出时间以团员证上盖章时间为准。

  6.团员因学习、毕业调转等原因转入我校,有团员档案的,其档案由团委保管,团员本人应持团员证由团支部统一组织到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转入时间以团员证上盖章时间为准。

  7.没有相关证明的,原则上不承认其团员身份。

  二、团员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团支部要在“团员考核”(参照后面团员考核办法)基础上,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时间,并到学校团委加盖注册印章。

  三、团费收缴

  缴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凡我校在籍团员都应按照《团章》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团费。

  四、团员证使用及管理

  1.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团员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转接团组织关系,接收和转出团员组织关系时,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入、转出组织关系时间,转出时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团员证平时由个人保管。

  2.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团员在参加各级团的代表大会选举时,以团员证证明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团员证所需工本费,一律由团员个人支付,补办团员证时要交工本费。

  4.团员丧失团籍,团员证应随时注销,不得继续使用。

  五、团徽的颁发和佩戴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标志。团的徽章由团的基层委员会保管。团支部接收新团员以后向上级团委报送新团员名单时,领回团的徽章。在入团宣誓时,由基层团组织发给新团员每人1枚。

  2.团员遗失团的徽章,可以申请补发。

  3.团员被开除团籍时,应交回团的徽章。

  4.共青团员应自觉地佩戴团的徽章。每周一升旗仪式和团委组织团员举行的团的活动时,团员必须佩戴团徽,未佩戴者,一次扣0.5分,并计入团员档案,作为对团员的期末考核依据。

  六、新团员发展入团的条件及限制

  1.结合学校“六化“管理办法,学期表现优秀的,符合团员标准的,可以入团。

  2.凡受过学校处分者,处分期间不得入团。

  3.新团员入团必须进入学校业余团校学习,若不遵守团校纪律,学习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团员标准,不得入团。

  七、新团员发展入团履行的程序及手续

  1.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经过学校政审,符合条件者需参加学校业余团校学习,学习合格毕业者,方可入团。

  2.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有两名团员介绍。

  3.介绍人应当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4.申请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告学校团委批准。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八、离团退团脱团

  1.《团章》规定,团员年满28岁,未在团内担任职务的,可办理超龄离团手续。办理离团手续的团员要由团支部填写超龄离团统计表,并书面上报学校团委,由团委统一在团员证“超龄离团登记栏”内填写日期并盖章方有效。

  2.团章规定:“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对要求退团的团员,应查明原因,区别情况,慎重处理。要求退团者,应向支部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报学校团委备案,并注销团员证。

  3.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者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即被认为其自行脱团。团组织要按照帮助、教育为主的原则认真核实情况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学校团委批准备案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 人,并注销其团员证。

  团员离团、退团、脱团如实记入个人档案,有关文本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九、团员考核及本校团员义务

  1.团员必须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2.团员必须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邵庄初级中学各项学生管理制度》。

  3.对团员的考核参照《邵庄初级中学学生管理制度》加扣分标准和《邵庄初级中学校团委团员管理办法》,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4.校团委根据每学期评出的各种先进个人并符合优秀团员条件(参考附则)的同学作优秀团员称号,并在全校公布,表彰、奖励。特别优秀者将上报上级团委给予表彰。

  5.对未受到任何处分,及各级批评教育的学生,期末对该团员的评定为合格。

  6.连续两期考核不合格者,开除团籍。凡受过学校处分者,期末对该团员的考核为不合格。(注明:团内处分依次为团内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团籍)

  7、团员各学期考核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十、符合优秀团员干部条件的同学,将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干,特别优秀者报上级团委作为县级优秀团干候选。(参考附则)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邵庄初级中学校团委对此办法有解释权。

  附则:

  一帮一先进团员评选条件:

  1、按照《团章》规定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刻苦,品行积分成绩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积极主动的参加团组织活动,认真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帮助1名以上学习困难学生或纪律困难学生取得明显进步,有具体数据说明,有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推荐材料。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按照《团章》规定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刻苦,品行积分成绩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积极主动的参加团组织活动,认真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团员考核分数在本支部内前二分之一。

  5、无违纪记录。

  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在学校及团支部组织的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2、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安排下来的任务。

  3、品行考核成绩优秀,作风正派,品德高尚,经常在团员青年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广大团员青年所信任。一帮一活动中能帮助一名纪律、学习最差的同学有明显的进步。

  4、能配合学校带领班委成员搞好班级的常规管理工作。

  5、团员考核分数在本支部内前5名。

  6、无违纪记录

  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支委会成员能够团结协作、积极肯干、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团员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及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2、支部具有良好的学风、班风,并且有一个团结、务实高效的作风,能够扶正气、树新风,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全年没有团员违反校规、校纪受通报批评及处分现象。

  3、本支部团员考核平均分排在全校前列。

篇2:实验中学度第一学期评优优秀团员、团干评优暂行办法

  实验中学20**年度第一学期评优优秀团员、团干评优暂行办法

  校长室、团委决定每年学期末在各支部进行工作总结和团员评议的基础上,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团员及团支部的成员

  二、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注重道德修养,思想品德高尚。

  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能正确辨别是非;自觉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确团员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

  2.遵守团队纪律,参加团队活动。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3.勤奋刻苦学习,各科成绩优良。

  能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学习上起表率作用,在同学中威信高。无不及格科目且平均成绩在班级中等以上。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

  1.符合优秀团员条件。

  2.明确干部职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能很好的发挥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团队的工作,认真完成学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好团队会、黑板报、升国旗仪式、青年志愿者等各项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4.担任团干部时间须满一学期。

  四、评选办法:

  l.优秀团员评选程序

  (1)各支部组织团员进行民主选举,上报校团委,团委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教师意见后,予以审批。

  (2)所评优秀团员人数为每班3名。

  2.优秀团干部评选程序

  (1)各支部组织团员进行民主选举,上报校团委,团委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教师意见后,予以审批。

  (2)所评优秀团于部的人数为每班2名。

  3.评选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讲风格,讲团结。

  z实验中学团委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篇3:实验中学度第一学期评优优秀团员教师评优暂行办法

  实验中学20**年度第一学期评优优秀团员教师评优暂行办法

  根据校长办公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从事初高中循环教学,师德高尚,敬业爱生,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深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

  2.学科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对新课程理念中倡导的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有深刻的理解与运用,在实施“主体参与”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青年教师。

  3.教科研能力强,有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的能力。三年中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独立发表(或获奖)本学科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4.在青年教师中表现突出,教育教学、班主任、德育等某一方面工作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有一定的知名度。

  5.具有相应或高一学段教师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凡存在师德失范行为者,不得上报参评。

  二、评审方法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根据报送材料进行量化考核评比,每学期产生10名优秀团员青年教师。

  三、表彰奖励:

  1. 在学校每学年开学初大会上公开表彰,评审结果与职称评选,聘用等挂钩,并记入教师的业务成长档案,在学校橱窗进行宣传。

  2. 被评为“优秀团员教师” 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z实验中学团委

  二0一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