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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职业学院会议管理规定

  • 2024-06-23
  • 1257

  职业学院会议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院各级会议和会议室的管理,规范学院会议制度,提高学院各项工作效率,特制定本会议管理规定。

  一、会议类别

  (一)学院党政联席会

  1.学院党政联席会是学院最高级别的议事会议,由学院院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

  2.参加人员为全体院领导、学院督导组督导、学院办公室主任和会议认为应该参加的相关人员;

  3.学院党政联席会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通知;

  4.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议程制定、会议纪要撰写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

  (二)学院行政例会

  1.学院行政例会是学院例行办公例会,原则上确定于每周一上午8:30召开;

  2.参加人员为全体院领导、学院督导组督导、全体中层干部;

  3.学院行政例会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通知;

  4.学院行政例会会议记录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

  (三)学院全院教职工大会

  1.学院全院教职工大会是原则上确定于每月召开一次;

  2.学院全院教职工大会参加人员为学院全体教职工;

  3.学院全院教职工大会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通知;

  4.学院全院教职工大会会场布置、会议议程、会议记录等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

  (四)部门协调会议

  1.部门协调会议是由学院分管院领导发起召开的跨部门协调、协作专题会议,须征求院长的意见方可召开;

  2.部门协调会议的参会人员、会议议程、会场布置、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由分管院领导或承办部门确定和负责;

  3.部门协调会议,如需使用学院会议室必须提前2天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提出申请;

  4.部门协调会议会议通知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

  (五)各部门例会

  1.部门例会是由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例会时间由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以不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

  2.参加人员为分管院领导、各部门全体人员;

  3.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如需使用学院会议室必须提前2天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提出申请;

  4.部门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六)其他会议

  1.学院、各部门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各项会议,如:专题学习会、奖学金表彰大会、重大活动等。

  2.院级会议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制定会议议程、做好会场布置、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

  3.部门召集或承办召开的涉及学院相关部门的会议,视同部门协调会议处理;

  4.各系各部门自行组织的会议或校企合作洽谈等会议,视同部门例会处理。

  二、会议室申请与管理

  (一)学院会议室(行政楼502、413、五教A118、A219)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使用。五教A118会议室原则上作为全院教职工大会、上级领导指导工作会场,一般不外借使用,各系各部门大型活动可使用五教A219。

  (二)院级重要会议(党政联席会等)和办公室牵头承办召开的各类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各项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整理事宜。

  (三)部门承办会议或分管院领导组织的会议,须由承办部门或分管院领导指定人员,在会议前两个工作日到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办理会议室使用预约手续。申请时请在学院办公室网站下载填写“会议室申请用表”,交学院(党委)办公室登记签字备案后使用。

  (四)学院(党委)办公室按照“系、部、处级会议服从院级会议,先定先使用”的原则统一安排,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保证会议准时召开。

  (五)使用会议室时,未经学院(党委)办公室同意,不得改变会议室设备、家具的位置,不得将会议室物品携出室外,不得擅自动用室内音响、功放、DVD、投影等设备,如需使用应在预约时一并申请,由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派专人开启调试后,方可使用。

  (六)会议室为会议和接待来宾常规备有饮用开水,内部会议一律不配茶叶、纯净水和纸杯;如承办部门需要茶叶、纯净水和纸杯,须在预约使用会议室时一并告知;有其他需要则自行准备。部门会议请自行做好会务服务工作。在会议室悬挂、张贴标语条幅,需在学院(党委)办公室专人指导下开展,并在用后由承办部门及时清除并保管,以保持墙面整洁。

  (七)会议期间请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会议室照明、空调、设备的使用由主办部门负责,使用时要爱护各种设施,如有损坏,按学院规定赔偿。会后应及时清理会场,关好门窗、空调、饮水机等设备。

  (八)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到达会场,做好会场布置及准备工作。

  (九)会议所需的笔记本电脑等设备由会议主办部门准备。

  (十)凡使用会议室的主办部门负责人即为会议期间的防火负责人。若出现安全问题及其他隐患,学院将追究使用部门的责任。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2:学院会议管理制度

  学院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研讨处理学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和提高工作效率,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保证决策贯彻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各种类型会议。

  第三条 会议的召开本着“精简、高效、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避免开冗会。

  第四条 会议的分类及组织:学院实行三级会议管理制度。

  (一)一级会议:

  1、股东会:参会人员为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派代表;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

  2、董事会:参会人员为全体董事;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

  (二)二级会议:

  1、党政联席会议:参会人员为党委正副书记、行政正副院长;会议召集人为党委书记或院长。

  2、院长办公会:参会人员为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会议召集人为院长。

  3、全体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为全体教职工;会议召集人为院办公室负责人。

  4、中层干部会议:参会人员为各系(部)、处(室)全体助理级以上干部;会议召集人为院长。

  (三)三级会议:

  1、教学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教学院长、全体教学人员;会议召集人为教务处负责人。

  2、辅导员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教学院长、全体辅导员;会议召集人为学生处负责人。

  3、安全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后勤院长、保卫处全体人员;会议召集人为保卫处负责人。

  4、后勤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后勤院长、总务处全体人员;会议召集人为总务处负责人。

  5、处(室)、系(部)工作会议例会:参会人员为各处(室)、系(部)全体员工;会议召集人为各处(室)、系(部)负责人。

  6、其他专题工作会、紧急工作会等。

  第二章 会议通知

  第五条 一、二级会议由院办公室下发通知,三级会议由召集部门负责下发通知。

  第六条 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名称、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需带资料以及通知方法和途径。

  第七条 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负责通知部门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第三章 会前准备

  第八条 会议准备包括议题议程、主持人、记录人、将要下发的文件、发言材料准备等。

  第九条 会议召集者就议题准备充分的资料、信息,拟就议程及时间分配,确定好主持人及会议记录人。

  第十条 与会人员接到通知后就议题认真准备好言简意赅的发言稿。

  第十一条 会议场所应提前布置,保持整洁,所需仪器设备提前到位并调试正常。

  第四章 会议议程

  第十二条 主持人事先安排好与会人员座次。

  第十三条 会议议程由主持人于会议开始时向与会人员宣布,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会议主持人应紧紧围绕议题按照议程主持会议,确保会议总时间不变。

  第十五条 会议主持人要及时做出结论。及时制止干扰会议的任何情况,适时宣布散会。

  第十六条 与会人员均应保持良好的会风,注意言谈举止,发言力求简短、切题,举止文明大方。

  第五章 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会议记录人要在会议进行期间认真记录,对结论性发言做重点记录。

  第十八条 会议记录员要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整理好原始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交由主持人签发。

  第十九条 会议纪要由记录人送达抄送人员。

  第六章 会议考勤

  第二十条 记录员负责签到。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紧急情况可以事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一条 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席。

  第七章 会场秩序

  第二十二条 与会人员应提前到会,不得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第二十三条 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出、入席,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第二十四条 与会人员应坐(站)姿端正,禁止交头接耳。

  第二十五条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将通讯工具调为振动档或关闭,不会客(特殊客人除外),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 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

  第二十七条 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八章 保密事项

  第二十八条 保密事项参照《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在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创建平安校园。刚才,四所学校进行了典型发言,讲得都很好。肖书记和公安局郑副局长对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借此机会,我再谈两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是创建平安的需要。近年来,我县以创建全省最安全县城为目标,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推进综治工作中心向村(居)、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全力打造“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作为创建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越来越引起各级种类政府的高度重视。

  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县围绕实现“两大”目标,积极实施“三大战略”,主动适应宏观环境和县域环境变化,正确处理经济运行结构、速度、效益和质量的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出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务工人员的流动。一方面,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留守儿童增多;另一方面,也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来,外来务工子女增多。这类学生的增多,增加了学校寄宿的压力。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确保人身安全,成为他们的第一需要。

  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是严峻的治安形势的需要。目前社会处于转型期,社会矛盾较多,刑事犯罪高发,整体治安形势仍然严峻,一些不法分子把犯罪的矛头指向防范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对学校治安造成冲击和影响。校园及其周边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学校周边仍然存在一些违规经营的网吧和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禁而不绝,一些学生沉溺其中,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一些学校周边特别是校门前交通状况混乱,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涉及学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在学校周边寻衅滋事,将学生作为侵害目标,严重影响学生的人身安全;一些学生法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差,容易实施不法侵害,也容易受到不法侵害。寄宿学生又远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再加上现在的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一旦发生事故,对其家长和家庭都是不可弥补的损失,如果出现群体性安全事故,还将对社会稳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是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县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中心,发展均衡教育为方向,按照“高中阶段向县城集聚,初中向中心镇集聚,小学向乡(镇)中心集聚,新增教育资源向城镇集聚”的原则,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进行了适当合理的调整。三年来,全县共撤并中小学校58所,全县学校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越来越多的学生向中心小学聚集,致使寄宿学生不断增加。据统计,20**学年度全县有寄宿制学校43所,占全县中小学校数的76.7%;住校生29342名,占全县中小学生数的54%。与20**学年度相比,小学寄宿制学校增加了两所,寄宿生增加了2600人,增加了近95%,呈现“两低”发展趋势:寄宿制学校向低段发展,寄宿生趋向低龄化。因此,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成为我们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广大学校要全面提升学校内涵,实现科学和谐发展,必须重视学校的安全稳定,积极创建平安校园,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近年来,我县寄宿制学校发展很快,各校积极探索,狠抓落实,形成了自己的管理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刚才四所典型学校有不少值得大家借鉴的经验,其他学校也有不少好的做法。各寄宿制学校要认真组织管理骨干到相应学校观摩学习,接待学校要做好来访记载。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一些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硬件水平和管理水平偏低,安全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消防设施还不完备,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9月19日、20日,教育局领导班子会同公安部门夜查了部分学校的内保和寄宿管理工作,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门卫把关不严格;男女生女生宿舍安排不合理;宿舍照明设施不足,宿舍区和每层宿舍存在阴暗的死角;值班制度执行不到位,人员巡查流于形式等。寄宿制学校管理形势非常严峻,广大寄宿制学校要充分认识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责任,深刻领会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防患未然,切实保障寄宿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标准,切实保障寄宿学生的食宿条件。

  各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和《县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配备住宿、饮食、卫生等寄宿学生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要严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和生活管理教师,小学低年级寄宿生原则上还要配备生活保育员。有条件的学校还要设立卫生室。凡不具备住宿条件和饮食条件的学校,要加大投入整改到位。特别是农村小学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禁止为学生提供住宿和饮食服务,学前、幼儿班学生不允许住读,要充分发挥社会、家庭的教育功效,以减轻学校的安全压力。

  二是积极探索,突出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

  在新形势下,在学校安全工作上要有理性和超前的思考,要“没有发生当作可能发生来想,无事当作有事来做”,坚决克服麻痹心理、侥幸心理,防范于未然,切实把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来抓。要树立依法管理意识,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投入。学校有安全事故的成本意识,发生了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是不能用经济来衡量的;一旦发生事故,用再多的经费也难以弥补损失。因此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学校要舍得安全投入,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安全管理。学校寄宿收入要“取之于生,用之于生”,保障寄宿生管理和宿舍维修需要。要积极探索学校安全工作规律,创新安全管理和教育模式,善于根据不同的季节、所处的不同区域特点开展安全教育,把对寄宿学生的安全防护要做到硬件到位、管理到位,把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应注重学校安全排查,突出重点,着重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走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消防设施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切实增强学校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措施落实,确保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稳定。

  在防范措施上,要按照《县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人防、物防、技防并举,以人防为主。周济部长曾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要依靠扎实的工作、严格的管理和细心的关爱,去弥补条件的不足,把各种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目前,我县广大学校要加强物防,加强设施设备建设,有条件的学校要在重点部位安装监测系统,但更多的要依靠人防,要通过学校值班人员、学生宿舍值夜巡查人员和学生宿舍安全及内务专管员有机结合、共同管理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在管理机制上,要组织、制度、责任并进,以落实为重。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组织领导,制订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校长住校制、校级领导带班制、教师值班制和彻夜巡查制,要落实住校生晚间就寝人数的一对一清点制度、学生缺席跟踪制度、学生接送证领送制度、外来人员入门登记验证制度、家校联系制度,严格管理,防微杜渐,做到让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教师舒心。要健全晚间紧急情况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四是加强教育,确保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信息畅通。

  应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利用班会、墙报、广播等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用电、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并对学生进行突发事件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进行安全疏散演练,让学生掌握防火、用电、逃生的常识。要建立健全寄宿学生信息档案、健康档案,对心理有障碍、体质有特异、家庭有特殊等问题学生,学校应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并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要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学生在校园内走失、失踪要及时报告,发生其他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是主动对接,形成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的合力。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校内安全管理、楼梯走道管理、学生接送车管理、饮食卫生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等,可以说涵盖学校安全的方方面面。广大学校一定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与公安、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联系,争取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要进一步发挥警校共建的作用,积极配合当地公安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同志们,教育质量和安全工作是学校发展的两大生命线,学校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要认认真真抓好安全工作,确保不出重大责任事故。面临学校安全新形势,我们要善于主动学习和领会教育新思想、新理念,要勇于实践研究,努力探索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规律,狠抓工作落实、责任到位,确保寄宿生安全,赢得家长的信任和社会的肯定,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