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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 2024-06-23
  • 9039

  根据阳浏市考核工作委员会和阳浏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为准则,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考核为重点,充分运用考核手段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综合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为调整职务和级别、晋升工资和职称、落实奖惩、培训、交流、辞退等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z zz zz

  副组长:zz 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政策方向,制定工作方案,审定考核结果。

  (二)学校考核小组

  阳浏一中考核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艺术学校考核小组:由艺术学校自行成立

  职责: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把握考核程序和政策,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负责考核结果的综合审核。

  说明:艺术学校独立进行考核,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考核监督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zz

  (四)部门综合考核小组

  1、高一考核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年级部副主任、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zz

  2、高二考核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年级部副主任、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zz

  2、高三考核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zz

  4、综合考核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zz zz zz

  成员:相关处室主任、支部委员、工会组长、科学馆馆长、图书馆馆长、职工代表1人。

  资料员:zz

  5、后勤考核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支部委员、工会组长、职工代表1人

  资料员:zz

  6、艺校考核小组

  由艺校根据实施情况确定。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一)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具体为:

  1、确认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其他管理人员和工人。

  (二)有关对象的具体情况按下列规定执行:

  1、校级领导班子由阳浏市委组织部考核,其中校长、书记由长沙市委组织部考核。

  2、校长助理、工会主席、校务委员、处室正职、年级部主任、团委书记参加所在考核组考核,不参加所在组的评优划等,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3.本年度因病假(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国探亲、非分派脱产学习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应填写《考核登记表》,说明休假时间和具体情况,不确定等次,经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存入人事档案。

  4.女职工根据《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享受的假期以及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婴儿哺育期内,应参加考核,凡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也未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一般定为合格等次。

  5.今年9月底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6.经单位同意,由组织派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从事经济工作、抽调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等人员,由培训学校或工作归口单位负责向派出单位提供相关情况,由派出单位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7.离岗休息(内退)人员和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应参加年度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等次。

  8.年内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应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任职的依据。

  9.本年度调动、交流的工作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负责考核划等。

  10.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复员军人,不分报到、上岗先后,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11.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应对其进行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补定等次。

  12.受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确定为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2)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3)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受处分期间(记大过为18个月,降级、撤职为24个月),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以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处分影响。

  13.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1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15.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6.在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以工代教人员,已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并按初、中、高级技术工分别套改了工资的,不再列入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范围,但应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重点

  1、考核工作坚持以教职工岗(职)位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突出工作态度、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绩效等方面的考核。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绩绩效考核细则和部门职能,突出重点,全面考核。

  2、绩效考核要坚持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采取对照目标自查、群众测评、领导评价等方法进行,注重实绩,把握标准、公开透明,做到绩效考核等次和分值与考核等次和绩效奖金挂钩。

  3、只有绩效考核为优秀的,才具备综合考核评优资格,凡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综合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内容是:

  德: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民主作风、群众观点、服务意识、团结协作等情况。

  能:主要指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作风、知识更新、开拓进取以及组织、活动、协调能力等情况。

  勤:主要指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劳动纪律等情况。

  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开展技术创新、发表科研论文、取得科研成果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二)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能量化的应尽量量化。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不称职(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三)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界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当季和年度考核等次应根据情节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

  (1)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2)能力不强又不认真学习提升,或有能力但不努力而造成工作实绩不佳的。

  (3)受到行政记过或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

  (4)旷工(课)或无正当理由超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天,或全年累计超过十天的。

  (5)纪律观念淡薄,作风散漫,或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上班干私事,经教育不改或影响工作的。

  (6)不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的。

  (7)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闹派性,经批评教育无明显改正的。

  (8)发现危害社会治安和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无动于衷,袖手旁观的。

  (9)尊老、敬老、助老意识淡薄,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

  (11)违反《保密法》有关规定,泄露党和国家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

  (12)违反《阳浏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补充意见》(浏教通[20**]26号)有关规定的。

  (13)根据《阳浏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被追究了行政过错责任的。

  (1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公共财物、他人财务损失的。

  (15)不认真执行工作岗位AB角制度,或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态度不好,以及因其它原因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核实三次以上的。

  (16)对群众、对教师、对学生不注意工作方法,态度恶劣,作风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17)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生产、经营活动的。

  (18)对法律、法规、政策或上级决议、决定、命令以及本部门决定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和规定时限内,该办而不办或无正当理由拖着不办的。

  (19)不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或在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20)民主测评结果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数合计超过30%的。

  (21)有其它问题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当季和年度考核等次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1)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2)受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团)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

  (3)有犯罪行为,或有贪污、行贿、受贿、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旷工(脱产学习人员旷课)或无正当理由超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全年累计超过十五天的。

  (5)政治信仰动摇,参与非法活动或***组织的。

  (6)长期从事第二职业、未经许可私自离岗学习或利用职务、职业之便参与经商活动,并因此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经教育不改的。

  (7)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的。

  (8)违反《阳浏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补充意见》(浏教通[20**]26号)有关规定的。

  (9)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对工作造成严重失误,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服务意识差,工作态度粗暴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

  (10)态度粗暴,欺压群众,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11)因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严重影响的。

  (12)拒不参加考核,或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打击报复,无理取闹的。

  (1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达不到本职工作要求的。

  (1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15)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五)教职员工应予以辞退的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予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单位调整、撤并、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职责,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教育系统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积超过三十天的。

  (6)违反《阳浏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补充意见》(浏教通[20**]26号)有关规定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应予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2)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3)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或旷课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积超过三十天的。

  (5)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7)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形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8)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9)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六、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1、平时考核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要求突出提升能力和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审核评价。也可以参照年终考核程序进行。

  2、年度考核分为学习动员、自我总结、述职评议、测评划等、张榜反馈、总结建制等六个阶段。具体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组织召开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明确考核意义、目的、要求,公布考核方案。

  (3)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4)各处室根据《阳浏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价细则》进行单项定量评价。

  (5)各年级和部门考核小组根据各处室单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在充分听取群众和被考核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教职工年度考核综合评价结果,提出本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划分建议名单。

  (6)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考核小组提出的部门考核等次划分建议,进行全面审核和全校综合平衡,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划分建议名单。

  (7)学校考核工作领导根据学校提出的考核等次划分建议名单,通过集体讨论,确定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拟定名单。

  (8)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被考核人在全校公示。

  (6)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7)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被考核人如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不服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考核工作监督小组申请复核,考核监督小组应将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市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或市考核委员会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七、单项考核办法

  按照“绩效优先、条块结合、民主评议、综合评优”的方法,组织开展单项考核。单项考核由各单项考核组具体负责实施。应注意下面两个方面:

  1、教育、教学、教研三项评优由教育处、教学处、教研处根据评价结果综合确定,指标不分配到年级部。

  2、下列人员本年度不参加单项评优:

  (1)本年度公开招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2)调入学校工作未满一年者。

  (3)被外单位借用人员。

  (4)学校从外单位借入人员。

  (5)病休人员。

  (6)休产假和接近退休年龄未上班人员。

  (一)师德考核

  由各党支部结合年级部和处室进行综合考核。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要求、学校师德考核计分办法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计分,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进行划等,师德考核单项优秀人数不超过所在部门总人数的40%。

  各部门分管领导为师德考核组长,党支部书记、年级部或处室主任为副组长,年级部副主任、支部委员、工会组长为成员。

  (二)教育工作考核

  由教育处结合年级部进行。根据考学校核评价细则进行考核计分,按照不超过所在部门总人数的40%的比例确定教育工作单项优秀名单。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三)教学工作考核

  由教学处结合年级部进行。根据学校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考核计分,按照不超过所在部门总人数的40%的比例确定教学工作单项优秀名单。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四)教研工作考核

  由教研处结合年级部、教研组进行。按照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考核计分,按照不超过所在部门总人数的40%的比例确定教学工作单项优秀名单。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各教研组长。

  (五)综合组绩效考核

  由综合支部协同各处室组织进行。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评价计分,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划等,单项考核优秀人数不超过所在部门总人数的40%。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六)后勤组绩效考核

  由后勤处和后勤支部负责组织。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评价计分,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划等,单项考核优秀人数不超过所在部门总人数的40%。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八、综合考核划等

  综合考核按照参加考核划等人数的15%的比例评优,原则上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优秀名单。年度考核综合评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阳浏一中任现职一年以上。

  2、年度满工作量,年内事假或病假不超过一周。

  3、师德、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单项考核(综合组、后勤组为综合绩效考核)原则上要求同时评为优秀。

  4、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在年级前三分之一。

  5、民主测评优秀票得票率在年级或处室前三分之一。

  同时,年度考核划等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级评优指标确定年度考核评优名单,部门内部机动评优指标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校级领导参加所在部门考核,不参加所在部门评优,由长沙市委和阳浏市委组织部考核评优。

  3、校长助理、工会主席、校务委员、处室主任、年级部主任、团委书记等只参加所在部门的考核,不参加所在部门评优,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确定评优。

  4、本年度公开招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只考核,不划等。

  5、调入学校工作未满一年者和被外单位借调者,年度考核不评优。

  6、新晋职称人员当年度不评优。

  7、从外单位借入人员参加考核,不划等,提供考核情况给原单位。

  8、病休人员,参加考核,不划等。

  9、休产假和接近退休年龄未上班人员,参加考核,考核等次为合格。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惩罚实行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其奖惩措施严格按下列规定执行: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嘉奖,并授予荣誉证书,学校参照国家公务员的奖励标准发给适当奖金。

  2、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且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和本市组织的“科技拨尖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专家”的评选和取得申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资格。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享受单位资金,并具有续聘本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5、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下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可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但原则上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3)一年内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不得申报高一级技术等级考试。

  (4)不享受年度奖金。

  (5)本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6、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予以降职聘用或调整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予低聘或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其工资标准应按低聘或解聘后的同类人员重新套改。

  (2)不享受年度资金。

  (3)本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十、考核要求

  1、坚持一个重点,即以绩效考核为重点。

  2、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要公开考核政策,公正述职评议,公平确定等次,提高考核工作透明度。二是严肃、严谨、严格的原则,要严肃考核纪律,严谨工作作风,严格程序标准。讲求质量,注重效果,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

  3、实行三结合三为主。即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以群众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在实施考核工作过程中要集中群众智慧,充分发扬民主。要区别不同岗位职责,量化考核标准,力求考核手段的科学化、合理化。同时,要把平时考核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全面评价考核人全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使考核结论更加客观准确。

  4、认真落实两个制度。一是监督、举报制度。学校成立年度考核监督小组,负责对考核工作的全程监督。(市考核办受理投诉电话:8****416。市教育局受理投诉电话:83682132。学校纪委投诉电话:纪委书记李忠民13*****9。)二是考核联系督查制度。由各分管领导负责对各部门考核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确保考核公正公平、落到实处。

  5、严格把握标准,控制评优比例。年度考核单项评优比例严格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40%以内,综合评优人数严格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对个别事迹突出的可推荐作为记功人员参评对象。

  6、严肃考核纪律。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对考核中有组织领导不力、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走过场、随意突破优秀比例或严重侵犯被考核人合法权益、刻意隐瞒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现象的,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搞好考核结果运用。按照考核划等结果,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惩、培训、交流、辞退等紧密挂钩,通过考核发现、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奖金发放必须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优秀与称职(合格)等次之间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十一、考核时间安排

  12月10日前: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方案,

  12月11日:召开考核工作会议部署考核工作。

  12月12日: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考核工作动员。

  12月12-18日:分考核小组进行单项考核评价、个人自查和述职、民主测评等。

  12月18-21日:各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划等,上交考核材料。

  12月21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平衡,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12月22日:考核结果公示。

  12月28日前:上报考核材料。

篇2:第一中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中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z市教育局《z教办通〔20**〕84号z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年市直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六届十一次教代会会通过的《z市第一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方案》,特制定我校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

  4、坚持个人与单位关联的原则;

  通过考核评优,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勤政廉政、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二、考核对象及评优比例

  1、学校共有在编教职工249人(含益智20人),按市局文件精神,我校今年优岗暂时按20%评选,即暂评50人(其中益智4人),我校分配如下:高级职称28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4人、职员及工人3人。

  2、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优秀率控制在全校参加考核人数的20%以内;

  3、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从20**年度起计算)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推荐为记功者需由单位整理不少于1500字的专题材料,于20**年元月5日前报z市教育局考核办,由局党委统一评定。获得嘉奖及以上奖励的人员,按嘉奖100元、三等功200元的标准发给一次性奖金和奖励证书;

  4、借用人员在借用单位参加考核;

  5、经组织批准的不在岗人员参加单位年度考核,但不述职,不参加民主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直接确定等次。

  三、考核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成员:z

  2、工作小组

  z

  3、考核分组以年级部、处室、教研组为单位分组进行考核,年级部主任、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在领导小组成员指导下,负责本组的考核工作。优岗指标先按各组人数的20%(一类单位标准)分到各组,是否为一类单位以局文件精神为准,请各组将优岗的推荐名单按排名先后顺序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最后由领导小组根据教育局给定的指标再确定优岗。(分组和优岗指标分配见附件一)

  四、考核的基本方法

  以量化计分的办法,主要考核被考核人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取得的工作绩效,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得出年度考核的综合评分,从而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即:先由单位考核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并计分,加上单位领导评估和群众测评记分,为个人年度考核的综合得分。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学校教职工均必须写好个人述职,以年级部、教研组为单位组织公开述职、民主测评,评定考核等第,将民主测评结果和初定考核等第报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以民主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将优岗指标合理分解到各职级专业技术岗位为基本原则,联评确定考核等次。

  五、量化计分及对应等次:

  优秀:能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级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业务熟练,胜任本职工作,达到本职务工作要求;工作勤奋,实绩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没有按规定参加有关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

  在年度岗位工作目标考核得分85分以上和单位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优秀率为85%以上(含85%)。

  年级部按优秀指标数由考核工作小组在合格分值得分较高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优秀等次人选(85-100分)。

  说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同志,一般情况下不宜考虑“优秀”等次:

  1、教学实绩居全市前三名之后的;

  2、在校外兼课的;

  3、本年度晋升了专业技术职务的;

  4、事假在七天以上,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

  5、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6、教学人员学生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85%的,班主任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80%的;

  7、今年下期外校调入的;

  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主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完成目标任务;德、能、勤、绩达到现任职务的基本要求;

  在年度岗位工作目标考核得分65-84分和单位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优称率为60%以上(含60%)。

  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考核等次最高为合格:

  1、年度内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的;

  2、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3、工作责任感欠强,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经常出现差错或失误的;

  4、业务水平低,又不爱学习,消极怠工,无所作为,难以胜任本职工作的;

  5、生活作风堕落,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又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

  6、工作不负责任,作风不实,造成安全事故,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

  7、不团结同事,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或其他造成不良有影响的行为的。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本职务工作要求,组织纪律松弛,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问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造成严重失职。

  在年度岗位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或单位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优秀率为50%以下

  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年度考核等次应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及其以上处分的;

  2、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3、连续两年(20**年度起计算)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的;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全年超过60次以上,上班干私事,且屡教不改的;

  5、不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的;

  6、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z、z、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之一,危害社会治安的;

  7、不经批准长期从事第二职业或利用职务、公务之便参与经商活动,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损害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经教育不改的;

  8、违反《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9、不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等方面均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10、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11、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各组应依据学校考核方案逐个对每个被考核人通过考核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并将得分最低的确定为小组内部未位,作为教职工聘用的主要依据。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二)岗位职责工作量化考核:

  岗位职责工作量化考核占总分的80%,教职工依据学校考核方案逐项自评计分,然后由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计分,并将考核分数高低情况排队报送领导小组联评审核定等。

  (三)群众测评:

  群众测评占10%,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依次量化为10分、8分、4分,由年级部、处室、教研组组织小组成员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并折合分数进入考核总分。

  (四)领导评估:

  领导评估占10%,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评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依次量化为10分、8分、4分,并计入每个教职工考核分。

  (五)确定考核等次:

  以市教育局对各单位年度综合评估为依据,“优秀”等次比例分别为:一等单位20%,二等单位18%,三等单位15%,各组均暂按20%的比例初定“优秀”等次。

  (六)反馈

  学校考核机构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将评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在“政务公开栏”内,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复核和申诉。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单位可按有关政策发给奖金;

  2、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按上级文件规定办理;

  3、考核得分排名未位的人员,由单位对该考核人进行诫勉谈话;

  4、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年终不发奖金,次年不得增加薪级工资,不得参与各种先进个人评比;

  七、考核程序及步骤

  1、20**年12月23日(周四)下午3:00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2、20** 年12月24日(周五)通知各部门准备定量考核相关的资料。

  3、20**年12月27日上午,各处室公示定量考核原始数据及相关材料;

  上午9:50在行政楼4楼会议室召开考核领导小组及各分组组长会议,部署考核的相关工作。分组下发《考核实施方案》、《考核评先评优方案》、《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或《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以及《教职工考核计分表》。

  4、20**年12月27日下午,各年级部、体、艺、信息科技组、处室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使每个教职工明确考核的目的与要求,明确所任职务的职责;宣讲学校《20**年度考核评奖工作方案》,布置专业技术人员写好年终总结;

  5、20**年12月28-12月29日考核人员根据岗位责任目标和任职职责写出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并依据学校考核方案和各处室提供的定量考核有关资料逐项自评。

  5、20**年12月30日(周四),上午8:00前被考核人员务必将《教职工考核计分表》交所在考核组负责人;上午9:00起请下年级干部、年级部主任、处室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组(室)教职工自评分进行审核、排序并公布结果。下午第7节课开始分年级部、体、艺、信息科技组、处室组织教职工公开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定等,对评定为优秀的人员要按考核分数高低依次排队,对不按考核程序操作,简单行事,不进行民主测评和不予量化排队的组(室),该组优岗指标全部作废。各组分别按本组高级、中级、初级人数20%的比例提出优秀档次推荐名单,指标互不挤占。

  6、20**年12月31日(周五)上午10:00前,各考核小组组长以书面形式上报考核结果至办公室,并以处室、年级部为单位向办公室上交《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或《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以及《教职工考核计分表》、《教职工考核计分审核、民主测评、推荐评优情况表》。

  7、20**年12月31日(周五)上午11:00,考核领导小组在教职工自评、考核小组初评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综合平衡,确定等次。

  8、20**年元月4日(周二)公布考核优秀人员名单、考核结论与本人见面。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学校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9、20**年元月5日(周三)整理嘉奖以上人员事迹材料,向市教育局考评办推荐立三等功以上人员专题材料,上报有关表册、全面完成考核评奖工作。

  对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认真学好文件。学好文件是加强宣传教育、掌握政策导向、实行公开监督的前提。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学好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坚决按文件要求办,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离开文件,违背政策,另搞一套。

  切实加强领导。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关系重大,学校领导、各处室、教研组、年级部要把专技人员的考核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考核中要做到党委领导、集体商议、校长负责。考核中坚持谁聘任、谁考核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以年度考核为主的原则,扭转为晋升职称互相照顾评优的不良倾向,力争使考核工作准确、公正、顺利。

  严格考核要求。考核中要严格按学校统一部署办事,党员干部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考核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民主,要评出各个层次的优岗,特别是要注重师德优秀、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避免出现高级职称谦让、只在某一级职称中评优的非正常状况。述职评议既要总结优点,也要正视缺点,以利于继续做好工作。

  改进工作方法。做到坚持政策、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说话要有根据、有策略、不凭感情用事,考核方法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

  坚守岗位,不得泄私愤、闹情绪或消极怠工。

  受聘人员与集体工平等参加组内考核(比例控制在受聘人员和集体工总人数的20%以内),考核结果学校参照有关规定内部使用,但不列入此次人事系统考核范围,也不占用正式在职在编教职工考核评优指标。

  附件一:20**年度校级干部、教师、职员考核分组安排

  20**年度年终考核分组名单.doc

  附件二:z市一中20**年度教职工考核计分表

  z市一中20**年度教职工考核计分表(教学人员系列).doc

  z市一中20**年度教职工考核计分(非教学人员系列).doc

  z市第一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方案3.17教代会已通过的.doc

  z市第一中学20**年12月24日

  20**年度教职工考核日程安排

  1、20**年12月23日(周四)下午3:00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2、20** 年12月24日(周五)通知各部门准备定量考核相关的资料。

  3、20**年12月27日上午,各处室公示定量考核原始数据及相关材料;

  上午9:50在行政楼4楼会议室召开考核领导小组及各分组组长会议,部署考核的相关工作,分组下发《考核实施方案》、《考核评先评优方案》、《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以及《教职工考核计分表》(上述资料都已上传至z中网,请老师们点击浏览)。

  4、20**年12月27日下午,各年级部、体、艺、信息科技组、处室负责人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使每个教职工明确考核的目的与要求,明确所任职务的职责;宣讲学校《20**年度考核评奖工作方案》,布置专业技术人员写好年终总结;

  5、20**年12月28-12月29日考核人员根据岗位责任目标和任职职责写出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并依据学校考核方案和各处室提供的定量考核有关资料逐项自评。

  6、20**年12月30日(周四),上午8:00前被考核人员务必将《教职工考核计分表》交所在考核组负责人;上午9:00起请下年级干部、年级部主任、处室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组(室)教职工自评分进行审核、排序并公布结果。下午第7节课开始分年级部、体、艺、信息科技组、处室组织教职工公开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定等,对评定为优秀的人员要按考核分数高低依次排队,对不按考核程序操作,简单行事,不进行民主测评和不予量化排队的组(室),该组优岗指标全部作废。各组分别按本组高级、中级、初级人数20%的比例提出优秀档次推荐名单,指标互不挤占。

  7、20**年12月31日(周五)上午10:00前,各考核小组组长以书面形式上报考核结果至办公室,并以处室、年级部为单位向办公室上交《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或《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以及《教职工考核计分表》、《教职工考核计分审核、民主测评、推荐评优情况表》。

  8、20**年12月31日(周五)上午11:00,考核领导小组在教职工自评、考核小组初评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综合平衡,确定等次。

  9、20**年元月4日(周二)公布考核优秀人员名单、考核结论与本人见面。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学校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10、20**年元月5日(周三)整理嘉奖以上人员事迹材料,向市教育局考评办推荐立三等功以上人员专题材料,上报有关表册、全面完成考核评奖工作

  z市一中

篇3:市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方案

  市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方案

  指导思想: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考核内容:对教师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师德师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考核办法:根据本年度教职工德能勤绩廉,先由本人根据考核细则定性方案和定量方案自评,然后由年级组、教研组、教务处、政教处、教研室、办公室逐项查对并按计分和一定的比例初步确定先进工作者名单,最后交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正式名单。年度考核优秀在先进工作者中产生。下年度省市各项先进或优秀均在先进工作者中根据量化计分产生,对已评为市、省级的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等三年内不参与同一级别的优秀或先进的评比,可直接推荐高一级别优秀或先进工作者的评比。

  定性方案

  (一)在本年度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推荐为先进工作者。

  1、某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扬奖励或对学校工作有重大贡献者;

  2、教学活动中全年4次段考、期考或者会考、高考人平分均为年级平行班第一名(2人以上任教);

  3、指导学生参加各项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辅导员,每科每项仅限一人;

  4、教研组、年级组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班集体或先进团支部的班主任;

  5、教学论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获省一等奖奖励者或3篇论文获市级一等奖者;

  6、教研课题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单独实验的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仅限一人);

  7、在教学比武中,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含市级一等奖)奖励者。

  (二)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1、因犯党纪政纪错误,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处分或受市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2、不重视师德工作,言行表率作风差,学生家长、社会意见大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排斥学生或擅自赶学生出教室3次以上或擅自劝退学生的,或一年内本班有二个以上学生非正常转移(包括降级)的。

  4、不遵守上级和学校规定,乱罚款、乱收学生费用、乱订资料的、在校外兼课或搞第二职业的;

  5、不服从组织安排,严重影响工作的;

  6、会考合格率、高考二本以上上线率、科平分在全市排名第5名以后的所有任课教师,或者全年四次考试每次人平分在年级倒数第一名的任课教师;

  7、班主任所带班级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8、学生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下的;

  9、教学常规检查,学校评价不合格的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常规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

  10、不遵守劳动纪律,有旷工、旷课行为的,升旗、会议、上课迟到5次、缺席3次以上的,迟交材料一期两次、一年四次以上的;

  11、岗位职责履行不落实,造成工作失误的。

  (三)下列情况考核评价为不称职。

  1、因犯党纪、政纪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处以治安罚款、拘留,或经调查证实有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排斥学困生,擅自将学生赶出教室达4次以上的,或擅自劝退学生,或逼迫学生转学或降级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旷课5节以上的;

  6、擅离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或打架骂人,严重影响安定团结,损害学校声誉,受到学校两次警告处分的;

  7、贪污受贿、索、拿、卡、要,造成恶劣影响的;

  8、拒不服从分配或不以主要精力从事本职工作,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9、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定量考核方案(教学人员系列)

  一、计算方法。

  每人考核满分为100分;每个年度评价一次,年度考核根据定量方案按班主任教师系列、文化课教师系列、非文化课教师系列划定一定比例确定初步名单。

  二、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一)德(共10分):

  按定性方案,符合(一)项的计10分,符合(二)项的计5分,符合(三)项的计1分,(一)、(二)、(三)项均符合计最低分,其余计8分。

  (二)能(共40分):

  1、德育工作(共10分):由政教处或校团委提供数据

  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1)所带班级本年度被评为市优秀班级或优秀团支部计10分。

  (2)本年度上学期被评为学校优秀班集体或学校先进团支部计5分;或未被评过优秀集体,班级管理综合评价得分居全年级前60%名计4分;班级管理综合评价得分居全年级70%名计3分,80%名计2分,80%名以后计1分。

  (3)本年度下学期到考核时为止(截止12月31日)班级管理综合评价得分居年级前50%计5分,前60%计4分,前70%计3分,70%以后计2分。

  (2)(3)两项相加即为班主任考核得分。担任一期班主任另加3分。

  (4)任课教师一般计6分,协助班主任工作最好的可计8分(由学生测评最满意的)。

  (5)行政管理人员计7-10分,由校长办公会统一评分。

  以上各项只取最高分,满分为10分。

  2、教学常规(共20分):由教务处提供数据

  (1)教学常规检查:优秀计5分,合格计4分,不合格计零分;

  (2)学生测评满意率100%计5分,满意率90%-99%计4分,满意率80-90%计3分,满意率80%以下计2分,满意率60%以下不计分

  (3)普通话培训5分,达合格标准计5分,未达标、已报名参加培训的计4分,未达标又未报名的不计分;

  (4)考务工作5分,参加考务工作次数居年级组前10名的计5分,11-20名的计3分,21名-30名的计2分,30名以后的计1分,拒不参加考务工作的不计分。

  3、教研教改(共10分):由教研室提供数据

  (1)课题研究与教研活动:3分。

  承担市级以上以独立主持人身份(省、市课题立项以公告为准)立项的教研课题计3分,主持人的课题按研究时间应有方案,有总结和计划,有实施记录或资料查阅,有中期评估或结题报告才能计满分;校级课题主持人计2分,非单独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子课题主持人、各级课题参与者计0.5分,课题参与计分省级不超过6人,市级不超过4人,校级不超过2人,且凭课题主持人的意见每人每年只计一次;积极参加校教研活动不缺席计1分,缺席二次以上扣0.5分;积极参加听课,全年听课30节计1分,40节1.5分,50节2分,要求有较详细的记录和写有听课评价。

  (2)课堂教学竞赛或教学展示:4分。

  获省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4分;获省及市一等奖以上课堂教学竞赛3分;获校“希望之星”或说课比赛一等奖2分;教师上省内大型活动示范课或公开课3分,市内2分,校内1分,不重复计分;教师上校内公开课1分/节,公开讲座1分/次,最多不超过2分;教师制作组内交流(应有自己的知识产权,要上传至学校网络硬盘)的优秀课件每件记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3)发表著述与论文获奖:3分。

  主编出版教育教学专着或校本教材(非教辅资料)或在省级以上有刊号的国内刊物发表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计3分;获省级论文一等奖计3分(省级及以上非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会论文一等奖计2分),市级一等奖计2分,校级获奖计1分,同一篇文章按最高级别计分。

  (三)勤(共10分):

  1、工作量(5分):

  超工作量、满工作量的计5分,不满工作量的计3分。

  2、出勤(5分):由办公室提供数据

  (1)全年无缺席、请假(不包括公假和国家法定假)、迟到、早退计5分。

  (2)因私不参加升旗,一次扣0.5分;

  (3)因私不参加学校大型活动,一次扣0.5分;

  (4)因私不参加学校例会,一次扣0.5分;

  (5)抽查考勤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一次扣0.5分;

  (6)学期病假累计15天、事假累计7天者,扣1分,学期病假累计超过20天、事假累计超过10天,扣2分。

  (四)绩(共40分):

  1、学科成绩(共32分):

  (1)3人以上任教同一年级同一科目:(平行班)

  a、全年四次段考、期考名列第一名,一次计8分。

  b、全年四次考试中名列第二名,一次计7分。

  c、全年四次考试中名列第三名以后,一次计5分。

  (2)2人任教的科目:(平行班)

  a、第一名一次计8分。

  b、第二名一次计6分。

  (3)1人任教的科目,每次考试计6分。

  全年四次考试的得分数相加即得该教师成绩考核分(会考、高考作为期考计分)。

  2、各种培训(共8分):

  (1)有竞赛科目的:作文、数、理、化、生、信息、艺体、劳技等:

  a、指导学生获省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的计6分,三等奖的计5分。

  b、指导学生获市级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4分。

  c、指导学生获校级奖一、二、三等奖均计4分(不重复计分,初中、劳技降低一个级别计分,低年级参加高年级竞赛提高一个级别计分)。

  (2)没有竞赛科目的:高一、高二的以学困生辅导计分,期考或会考、高考成绩的及格率作为评分依据。

  一年内高考或会考人平分、及格率居全市第一名计8分,全市第二名计7分,全市第三名计6分,或者进行了学困生辅导的计6分。

  定量考核方案(非教学人员系列)

  一、德(共10分):与教学人员相同

  二、能(共40分):

  1、取得相应的资格,能完成本职工作(10分)

  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D等:4分

  2、能热情为师生服务(10分)

  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D等:4分

  3、常规检查(20分)

  A等:20分B等:18分C等:15分D等:14分

  4、学习与提高(10分)

  A等: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普通话合格,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计10分。

  B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有计划、有总结,普通话未合格、已报名参加培训计8分。

  C等:政治业务学习有迟到、早退现象,普通话未合格、且未报名参加培训计4分。

  三、勤(10分):与教学人员相同

  四、绩(40分):

  1、所担任的工作被市以上奖励计40分;

  2、所担任的工作多次受学校和师生的表扬计30分;

  3、所担任的工作没有出现较大失误计20分;

  4、偶尔有些失误计10分。

  年度考核根据以上定性方案和定量方案按各系列、各职级划定一定比例确定初步名单。领导小组最后综合评定,确定考核优秀名单。

  z市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