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 > 周南中学青年党校制度

周南中学青年党校制度

  • 2024-06-23
  • 4623

  一、组织机构

  校长:z

  副校长:z

  教务:z

  班主任:高二年级组长

  讲师团:z

  党校的全称为“南周中学青年党校”,设校长一人,由校长兼任;常务副校长一人,由党委书记兼任,副校长三人,教务长一人。党校建立“校务委员会”。学校的一切重大事情均由校务委员会决策。校长对党校工作全面负责;常务副校长主持党校的日常工作,制订教学计划,确定教学内容,安排教学人员,加强校际交流,抓好全面总结,负责与上级党组织及有关机构的联系工作;教务长负责党校的教学业务,搞好优秀学员的评比与奖励、负责党校学员的考核,确定结业人员名单,管理学员的档案。“校务委员会”统一领导党校的各学习小组,每个团支部将所在支部或班级的全体学员组成一个小组,团支部书记为组长。组长协助教务长搞好学员上课的出缺席记载,考核和评比,以及其他有关的工作。

  二、对象·原则

  (一)学员对象:

  党校学员的对象为南周中学高二年级的共青团员、学生干部以及其他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青年学生。

  (二)报名原则:

  要求参加党校学习的同学都必须履行报名手续,报名一律采取自愿报名的原则。

  (三)审批程序:

  学生首先向所在班级的团支部报名,团支部认真考核该生的入学动机及现实表现,民主选举、推荐出优秀学生,填写《青年党校学员登记表》。各支部将学员登记表交各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校务委员会(校团委)。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后确定全体学员的名单,并将全部名单打印并下发给各支部。各学员在填写好党校下发的《党校学员学习情况鉴定表》后即可成为党校的正式学员。

  三、学制·教学内容

  (一)学制:

  每个学员的学制为一年(从本年度10月至来年7月),党校每年结业一期。学生中途可继续申请加入党校,但未学满一年者不能获得《结业证书》。

  (二)教学内容:

  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党的基础知识为重点),其主要的内容安排为:

  1、举办青年党校的意义。

  2、中国共产党历史常识。

  3、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及奋斗目标。

  4、在党校学习期间,就有关问题组织学生讨论。

  5、党校安排教师党员与党校学员恳谈制度。

  6、学员社会实践活动。

  7、党的理论知识考核。

  (三)学习纪律:

  1、每次听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准备好章程或参考资料;准备好笔记本,能做到集中思想、集中精力听课。

  2、上课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无特殊原因不请假。

  3、每次听课后,按规定时间分小组进行一次讨论,做好记录,交负责人检查。

  4、弘扬马克思主义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边学习、边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学生结业时,统一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每个人都要写好总结,填写好党校学员结业登记表,作鉴定考核内容存档。

  四、发展制度

  (一)发展对象:

  在高三年级中,已达18周岁,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南周中学的党校毕业学员。

  (二)发展要求:

  1、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一定的理论水平,能自觉地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宣传党的主张。

  2、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班级、爱学校、爱家庭、爱社会、爱祖国,无任何违法犯纪的行为。

  3、艰苦朴素,不慕虚荣;讲究奉献,勇挑重担;为人正直,诚信守纪。

  4、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心理稳健。

  5、党校学习期间表现良好,能经常性地进行思想汇报,积极开展自我批评,不断追求上进。

  (三)发展程序

  1、要求入党的学员必须向高中党支部递交申请书,表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党校领导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严格考察,并通过谈心等方式加深对入党积极分子的了解,提高他(或她)对党的认识。

  3、在批准加入党组织之前,应广泛征求有关老师和同学的意见,保证入党的民主性和严肃性。

  4、入党介绍人负责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章程及有关知识,严肃负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5、对入党积极分子严格考查后,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方可接收预备党员。

  五、跟踪调查制度

  1、为了检查党校工作的效果,特制订一份跟踪调查表,对毕业后的党校学员进行跟踪调查。

  2、跟踪调查每年一次,采取抽样调查形式,对在读大学生中的历届党校学员进行跟踪调查,根据反馈信息,对以往党校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并向党校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性意见。

  3、跟踪调查表由学员填写交所在系党总支盖章后寄回学校。

  南周中学青年党校

篇2:浏阳一中青年党校培训班教学计划

  中央组织部、国家教育、团中央共同颁发《关于加强对中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意见》中指出:

  在高中阶段创办中学生业余党校,是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一种好形式。各级党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和帮助学校从实际出发建立中学生业余党校,对各学校中的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教育。为贯彻以上指示精神,我校党总支积极创办了青年党校,并将青年党校作为培养人、锻炼人的重要基地,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本期学员面向高一年级,共有学生849人,共16个班,拟择优选拔青年党校党员180人,学员选拔的程序为学生报名、班主任审查、校团委把关、党总支批准。

  二、组织机构

  名誉校长:z

  校长:z

  副 校 长:z

  校务办公室:z

  任课教师:在学校党员中聘任党性强,思想好,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教学经验的同志及全体政治教师、语文教师、历史教师为青年党校教师,聘请市委党校的有关教师、各级先进模范人物为校外教师

  三、教学措施

  1、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是青年党校的重要任务和重要教学手段之一。学习以年级组为单位,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内容以《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杂志社编印的《中学生业余党校教程》为范本,着重学习党的**大通过的《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常识和党的基本知识。

  2、坚持以学员身边的人和事开展教育,为学员树立学习和效仿的榜样。通过走访、出板报、座谈、演讲等形式,让学员了解身边熟悉的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让党员的形象在学员心中变得可信、可亲、可敬。

  3、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教育学员。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思想交流和讨论。

  4、组织参观学习。利用课余时间参观党史展览。利用节假日参观革命圣地和先烈纪念馆,让学生联系思想实际,净化思想。

  5、开展社会调查。利用“五一”、“十一”和寒暑假开展社会调查,让学员走向社会,了解社会。

篇3:浏阳一中青年党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阳浏一中青年党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接受学校党总支的直接领导,同时指导各年级党支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第二条、青年党校的宗旨和任务:

  (一)向青年学生灌输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让青年学生了解共产党的发展史和共产党领导中华人民的革命斗争史。

  (二)引导青年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跟着共产党走,树立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

  (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青年学生头脑,让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占领学生的思想阵地。

  (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年学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

  (五)对经过培养,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申请人,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三条、青年党校的一切活动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阳浏一中青年党校服从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具体工作由德育处和团委负责。

  第二章 党校学员

  第五条、青年党校实行学员制,凡承认学校青年党校章程,思想要求进步,愿意参加青年党校学习的阳浏一中学生,均可成为青年党校学员。

  第六条、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参加青年党校的学习。

  (2)有权参加青年党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3)对青年党校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4)要遵守青年党校章程,遵守青年党校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青年党校交办的工作。

  第七条、学员的来源:

  1、党校的学员来自本校学生。

  2、学员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要求进步,愿意参加党校学习,有强烈的求知欲望。

  (2)关心集体,帮助同学。

  (3)遵规守纪,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学员的产生方法:具备条件的同学自己提出申请,或由班主任推荐,经招生小组批准后方能成为正式学员。

  第八条、学员的职责

  1、要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要认真履行考勤制度,因特殊情况缺课要及时进行补课。

  3、上课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后要认真完成作业。

  4、要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 党校教师

  第九条、党校教师由党校管理机构聘请。

  第十条、在校内全体党员中聘请党性强、思想好、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教学经验的同志以及全体政治课、历史课教师为青年党校任课教师。

  第十一条、聘请县委党校教师、各级各类先进模范人物为青年党校校外教师。

  第十二条、教师职责:

  1、任课教师要按工作安排按时给学员上课。

  2、有事不能上课的要提前3天到校务办公室办手续。

  3、要保持良好的师德风范,党性原则强,做到为人师表。

  4、要认真备课,讲课要言之有物。

  5、认真批改作业和阅卷。

  6、服从安排。

  第四章 管理机构和职权

  第十三条、青年党校设校长2人,副校长3人,其中,执行校长1人。校务办公室主任1人,任课教师若干人。每个教学班的团支部书记为该班青年党校学员组组长。

  第十四条、管理机构职权:

  1、负责党校内外一切事务。

  2、负责党校招生、考试。

  3、制定学年工作计划,完成各阶段的工作总结。

  4、制定教学计划、安排上课时间。

  5、负责安排任课教师。

  6、负责党校校务管理。

  7、负责向上级汇报工作。

  8、制定和修改青年党校章程。

  第五章 考勤与考试

  第十五条、考勤制度:

  1、学生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因特殊情况不能上课的要及时请假。

  3、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班主任书面申请,由小组长报校务办公室批准。

  4、缺课达6小时以上者不准毕业。

  5、迟到、早退每两次按缺课一小时计。

  第十六条、考试、考核制度:

  1、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每上一次课(含开学典礼),都要在上课后一周内写一篇学习体会和思想汇报(不少于500字)交到各组长,组长交到党校办公室。

  2、每期学习结束,要进行结业考试。

  3、每位学员必须参加考核,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

  4、考生要按要求认真准备考试,不得作弊。

  5、学年操行评定为优秀(由班主任提供)。

  6、平时考核、结业考试都合格者准予结业,并由党校发给结业证书。

  7、结业证书作为加入党组织的重要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