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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中学分校团员守则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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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团的思想、组织建设、严肃团纪,提高团的战斗力,每个团员除了切实遵守团章外,还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条例:

  (一)组织方面:

  1.热爱团组织,热爱班集体,尊敬老师,关心同学,积极主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对拒绝接受任务或对工作敷衍了事的团员,支部有权作出严肃处理,并报团委审批备案。

  2.严格遵守团纪,参加组织生活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要及时补假),若支部不准假而不参加组织生活者作缺席处理,二次无故缺席者支部要责令其公开检讨并上报团委处理,三次迟到、早退者在支部内检查。

  3.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团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若连续二次对讨论的内容不理不睬,团支书要点名批评或酌情处理。在会上不得做与议题无关的事,配合支书过好组织生活会,如有人看书看报或做作业,则没收之。

  4.组织生活要正常化,每两周必须过一次组织生活,每个团员有权检查支委工作,并可向团支部、团委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二)纪律方面:

  1.团员时时处处事事都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同学的知心朋友,团员有权检查支委工作,并可向团支部、团委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2.严格执行团的保密制度,对有关团工作的讨论、酝酿中的决定以及不该向团外公开的情况一律不得外传。不得泄露秘密、挑拨团员之间或团员、同学之间关系。

  3.每个团员应天天佩戴团徽,按时交纳团费,由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登记,违反两次以上者要给予处分。

  4.团员应严格遵守学校、年级各有关规定,团员对不良倾向要敢于提出批评,不能熟视无睹。如有违反,支部要作出相应的处分决定。对于虽不犯错误,但和普通同学一样,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也应作相应的处理。

  5.团员入团后应严格要求自己,如果放松要求,较入团前有明显的退步,团委将责令其对照入团志愿书,写出500字以上的自我检查和具体改正措施。对于不接受批评,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者给予警告处分或留团察看,直到开除团籍处分。

  (三)学习方面:

  1.团员须按时到校,不早退旷课。对于迟到、缺课严重的将记入团员档案。

  2.认真做好课外作业、预复习工作,积极主动配合老师上好每一堂课。若有严重的抄袭或少做不做作业现象的团员,将在本支部组织内给予批评,并由支部监督改正,如若遇重犯,报团处理。

  3.对于入团后成绩下降很快的团员,其标准为入团前后成绩名次相差十名者,要写出"成绩下降原因汇报"及"下一步我将怎么办"的计划书,由支部上交团委。

  4.对于考试作弊的团员(包括提供帮助者),无论小考大考,给予团内警告处分,写出深刻检查。取消该生评选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资格,同时取消该支部评优秀支部的资格。

  (四)仪表和体育方面:

  1.团员要仪表整洁、美观、大方,穿着应体现青年学生的风貌。

  2.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对自己的弱项要加强锻炼,努力达标。

  3.校运动会各项目,团员须带头参加,对于自己力所能及而不参加比赛影响集体总分的,要给予批评。

  (五)干部制度:

  1.团干部应积极主动配合团委开展工作,及时把团员思想、工作情况向团委汇报,做到完成工作,认真负责,不拖拉。工作出色给予表扬,如敷衍失职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

  2.团干部应做团员的表率,要求团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不能计较个人得失,吃亏在前,享受在后。

  3.团干部应本着向组织负责的精神,大胆开展工作。做到赏罚分明,坚持原则。

  本守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望各支部、团员们认真遵守,违反者严肃处理。

篇2:实验中学度第一学期评优优秀团员、团干评优暂行办法

  实验中学20**年度第一学期评优优秀团员、团干评优暂行办法

  校长室、团委决定每年学期末在各支部进行工作总结和团员评议的基础上,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团员及团支部的成员

  二、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注重道德修养,思想品德高尚。

  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能正确辨别是非;自觉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确团员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

  2.遵守团队纪律,参加团队活动。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3.勤奋刻苦学习,各科成绩优良。

  能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学习上起表率作用,在同学中威信高。无不及格科目且平均成绩在班级中等以上。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

  1.符合优秀团员条件。

  2.明确干部职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能很好的发挥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团队的工作,认真完成学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好团队会、黑板报、升国旗仪式、青年志愿者等各项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4.担任团干部时间须满一学期。

  四、评选办法:

  l.优秀团员评选程序

  (1)各支部组织团员进行民主选举,上报校团委,团委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教师意见后,予以审批。

  (2)所评优秀团员人数为每班3名。

  2.优秀团干部评选程序

  (1)各支部组织团员进行民主选举,上报校团委,团委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教师意见后,予以审批。

  (2)所评优秀团于部的人数为每班2名。

  3.评选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讲风格,讲团结。

  z实验中学团委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篇3:实验中学度第一学期评优优秀团员教师评优暂行办法

  实验中学20**年度第一学期评优优秀团员教师评优暂行办法

  根据校长办公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从事初高中循环教学,师德高尚,敬业爱生,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深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

  2.学科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对新课程理念中倡导的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有深刻的理解与运用,在实施“主体参与”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青年教师。

  3.教科研能力强,有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的能力。三年中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独立发表(或获奖)本学科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4.在青年教师中表现突出,教育教学、班主任、德育等某一方面工作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有一定的知名度。

  5.具有相应或高一学段教师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凡存在师德失范行为者,不得上报参评。

  二、评审方法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根据报送材料进行量化考核评比,每学期产生10名优秀团员青年教师。

  三、表彰奖励:

  1. 在学校每学年开学初大会上公开表彰,评审结果与职称评选,聘用等挂钩,并记入教师的业务成长档案,在学校橱窗进行宣传。

  2. 被评为“优秀团员教师” 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z实验中学团委

  二0一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