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六中监考教师职责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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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考人员每场考试须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不得迟到,不得旷工。
2、提前10分钟到岗,要求学生准备好考试必备的文具、草稿纸,其余物品(书包、资料等)一律要求学生放到教室前面的讲台上。
3、开考前要强调考试纪律,提醒考生不准使用计算器、文曲星等。
4、每场考试提前5分钟拆封试卷,核对科目,然后分发试卷,并提醒考生填写班级、姓名、考号等。
5、要严肃考场纪律,防止作弊现象发生。
6、监考人员在考场内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准吸烟、阅读书报,不准批改作业、备课、阅卷,不准离开考场,不准接打手机,不准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7、监考中,如遇到试卷字迹模糊等问题要耐心地予以解答。
8、严格要求,发现作弊的学生立即制止并加以记录,及时上报教务处。
9、考试终了前15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10、试卷装订要整齐,走线要紧要密,不能出现倒装、反装、姓名外露等情况。试卷清点、整理好后,及时送交教务处。
肥合六中校长室
篇2: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
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
三自考试监考教师职责
一、提前十五分钟至教务工作室领取试卷。
二、根据广播提示分发试卷。
三、考试五分钟内不得离开教室(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
四、考试开始五分钟后可以离开教室;平均半个小时巡视一次。
五、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进教室,做好考试结束工作。
六、考试结束铃声响起后,收交试卷。
七、及时将试卷连同填写好的考试情况记录表一起送交教务工作室,待工作人员清点试卷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
三自考试巡考教师职责
一、学科巡考老师(负责整个年级的巡视)
1、解决试卷上出现的问题;
2、检查楼层巡考老师情况;
3、填写巡考记录。
二、楼层巡考老师(负责一到两个楼层的巡视)
1、巡考老师原则上由本场考试的学科任课老师担任,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2、巡考老师由某一班级的监考老师兼任,不再另设专职巡考老师。
三、职责
1、一位巡考老师负责一个楼层(四号楼例外,一位巡考老师负责两个楼层的四个班级)。
2、巡考老师在考试五分钟后可以离开自己监考班级进行本楼层巡视,一直持续到本场考试结束。
3、巡考老师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各班学生考试情况,及时制止作弊苗头,对所发现的作弊违纪情况予以如实记载并及时反映给教务处。
(2)及时解决考试中学生反映的问题(如试卷缺失、文字印刷不清、试卷勘误等),对科学性问题则不予解答。
(3)及时反映试卷上出现的科学性错误。
4、考前十五分钟巡考老师回到自己监考班级做好本班考试结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