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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江中学学校校产管理办法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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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延长学校财产使用期,改善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条件,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校产管理方案试行办法。

  一、教工宿舍管理办法:

  1、凡学校分配给住房的房子,住户有使用权,也有爱护、管理好房屋的责任。允许各住户在不破坏原来结构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装修,但调走时不能把所装修的地砖、彩砖、瓷片等物拆走或有意打烂。

  2、贯彻以房养房的精神,适当调整各幢住房房租。

  3、工住房的水电设施、厨房灶头、水池等物经安装交付使用后由住户保管,需更换、改装、维修一律由住户自费,若调离或搬迁,不得破坏、拆走原有照明线路、水电设施以及厨房设施。

  4、住户必须保持厨房、卫生间、下水道的清洁,不得将杂物、菜叶、菜头、尼龙袋等杂物倒入下水道,若因人为堵塞,其维修费用自负或联户负担。

  5、为保持环境清洁,各用户不能在阳台养鸡、鹅、鸭、兔等动物。

  6、教工借用公物,超过规定部份由总务处按月收取折旧费。

  7、各住户不准在天面隔热层栽花、植草、种菜,以保护楼面设施,防止下水道的堵塞。

  8、住户可安装油烟机。但不准将油烟排入烟囱内,以保烟囱排烟畅通。

  9、各住户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总务处每月按电表、水表收费。

  10、各住户必须执行轮值卫生制度,实行门前三包,以保环境清洁。

  二、教学楼管理办法

  1、以级为单位实行门前三包(卫生、美化、绿化);

  2、不乱涂、乱刻门窗、桌椅,不乱踏、乱踢墙壁,保持室内设施完好无缺。对无故损坏公物及设施者,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以教育和处分。

  3、节约用电,坚持人离课室关灯,人少开少灯的原则,总务处按各班用电度数逐月列表公布收费。用电度数定额到班,超过部份加倍收费。

  4、各班值日生必须在开关门窗时,随手插好风钩、门插,以免损坏门窗玻璃。若课室公物、设施有损坏,可到总务处填写维修卡,以便安排人力及时维修,其维修费用由各班负责,学期结束时统计回收维修费。

  5、注意安全,值日生放学后或课室无人时必须关门上锁;课余时间不准在阳台追逐,不准坐在阳台栏杆上看书、闲谈,更不准爬到天面玩耍。

  6、爱护花草、苗木,管好各班的绿化区。

  7、总务处每学期检查,学年结算各班公物使用情况,列表登记。每学年汇总,交政教处存查,并列为评选文明班级条件。

  三、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1、我校学生须经学校批准,办理有关入宿手续,方准按指定位置入宿。

  2、住宿生必须服从指导老师及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宿舍守则,保管好钱物,节约水电,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3、每间宿舍选出一名室长,室长按学校规定,领导、管理并关心全室同学,经常征集反映同学意见。检查、清点室内公物,办理公物代管登记卡。注意防火防盗,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安排同学轮流值日。值日生负责扫卫生,摆放好用物,关好门窗灯光。

  4、住宿生必须爱护公物。维修公物须付维修费,由室长或生活老师填写好维修登记卡交总务处派人维修,维修费登记入帐。故意破坏公物者,除赔偿损失外,将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5、讲究卫生,不乱丢纸屑、果皮,不乱倒剩饭、剩菜,保持室内外清洁。

  6、住宅生每人配一把锁匙,做到人离锁门,禁止擅留外人住宿,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四、水电管理办法

  1、全校水电线路由学校统一布局,由总务处管理。线路一经安装,任何班级、科组、部门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动。

  2、各专用室灯光及用电,由专用室负责老师负责管理。

  3、各班灯光、风扇,由班主任指定专人管理,各班用电按电表计费结算。

  4、所有电器材料,均入仓登记、实行专人保管。师生维修须先交款后领物,电工维修可先领物后报账,每半年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5、要节约用电。原则上晴天不开灯,严禁一人多灯,少人多灯,人离不关灯。

  6、各处室、各部门工作室及未装电表的教工(含临工)不准使用电炉烧水、煮食及取暖,一经发现,除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罚款处理。

  7、厕所及公用水龙头,设专人控制,节约用水。

  五、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发放办法。

  1、教师教学办公用品按需要由总务处在学期开始一次性发放到年级老师办公室(具体数量另定)。

  2、打字室用纸,由总务处代买、打字室保管,各部门和教职工都要节约用纸。

  3、公文、信笺、稿纸、信封只发到处室、年级组。

  4、各处室需邮寄公文、资料、信件,由各处室寄发,但要经各处室主任、副主任批准。

  5、因公事打长途电话,需经校长批准,私人长途电话一般不在校挂发。

  6、预算外的办公用品添置需报校长审批。

  六、劳动工具、清洁用具管理办法:

  1、工具由物资保管员专管,学校按需要逐年添置劳动工具,确保值周劳动和劳技教育的正常开展。

  2、各班需借用工具,先到保管室办理借出手续,用后归还。

  3、爱护公物,凡损坏者将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赔偿处分。

  4、值周班星期一早上借工具,星期五下午清点归还。

篇2: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一、由学校财务会计建立固定财产帐,每学期由总务处组织财务人员、保管员进行一次财产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二、学校财产实行分级管理,学校保管员总管,下设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资料管理员、电教器材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各部门管理员必须建立财产帐,分别管理责任范围内各项财产。财产管理员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三、各年级(处室)负责人为本年级(处室)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所属范围内的财产进行严格管理。

  四、教工领用学校财产实行审批登记制度,所领用的校产(办公桌椅进行编号登记)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每学期开学二周内对所有教职工的桌椅重新核实,凡丢失桌椅,由学校统一购买,费用在丢失了桌椅的教职工当月工资中扣回。

  五、各部门购置的固定财产,须由会计入帐,办理领用手续后 ,方能报销。

  六、学校固定财产自然损坏,须由分管责任人和总务部门共同确认后报总管和会计核销,并将损坏的财产交总管入库。

  七、固定财产一般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必须办理严格的借用、归还手续。调出的教工所借用的财产由保管员收回入库,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工资介绍信。

篇3:汉东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汉东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一、校产分类造册,落实使用部门,各部门应有具体负责人(保管人),每学期作一次检查,每一年清查、盘点、核对。

  二、校产的购置由校长同意审批后才能购买,对购入的物品,要认真审查发票、帐单等结算凭证,验收入库。固定财产帐每月与会计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一致。

  三、领用物品,进行分品种记载。学期结束分别统计各类物品使用数量。

  四、借用校产,应写借条,经主管领导同意,保管员登记后,方可将财产借出。借条上应注明借用、归还日期,逾期不还者,可照价赔偿或扣除借用人工资。

  五、校产由总务处每年检查登记一次,丢失、损坏的查明原因,酌情赔偿或报损。

  六、校产报废、报损由总务处核准,报告校长室,方能报废销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