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 > 杭州第七中学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杭州第七中学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 2024-06-23
  • 8678

  各位家长:

  学校是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摇篮,承载着民族的希望和无数家庭的幸福期盼。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学校的办学思想、管理理念、行为举措都倍受家长和社会的关注,关系到学生的未来发展。我校以20**为指导,信守“以传统的安定风范树德,以民主的管理理念治校,以良好的学校精神育人,以瞩目的美术特色扬名,以优质的教学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公开向家长和社会作出提供优质教育与服务的承诺。

  1、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办学方针,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和收费政策,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3、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密切联系学生家长。建立家长学校定期培训指导制度,热诚为学生与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认真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家庭教育咨询。

  4、建立家长接待日制度,在网上设立校长信箱,公开学校相关部门电话,开通校讯通,畅通家校沟通的渠道。

  5、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增强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禁止任何处室和教师个人乱收费、体罚学生、以教谋私等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

  6、广大教职工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廉洁从教、遵纪守法。

  7、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强化学校内部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8、面向社会和学生家长、面向教师、面向学生,全面实施学校“民心工程”,多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尽最大的努力,做到让家长放心、教师安心、学生舒心,争创人民满意学校。

  浙江省州杭第七中学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篇2:幼儿园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收费承诺书

  幼儿园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收费承诺书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府及区委、区府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要求,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紧扣双高目标,聚焦精品教育,构建和谐校园,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我作为我园加强行风建设、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代表我园向社会、家长和学生承诺:

  一、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幼儿园形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坚持廉洁从教,不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物、礼金;

  (三)恪守职业道德,敬业爱生,乐于奉献。

  二、自觉遵守国家、市、区关于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

  (一)严格执行不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由市教委、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收费的规定,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

  (三)严格执行不得向学生推销和代购教辅材料规定;

  (四)规范代办服务项目收费行为,严格按市教委、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程序、方法执行,代办服务产生的劳务费等按实清退给学生;

  (五)严格执行学校不得进行收费补课、不得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联合办班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出面在我园举办文化补习班、提高班、特色班等、或以各种手法巧立名目违规办班收费的规定;

  (六)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我园加强对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管理,加强对招生和收费全过程的监管,决不允许我园各类人员违反师德规范、违反乱收费规定。

  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接受家长、学生的监督,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和检查。

  五、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对违反师德规范、违反规定乱收费情况进行举报,对各类举报,我园将认真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本园举报电话:z

  z第二实验幼儿园园长:

篇3:中学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中学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中小学、幼儿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民主评议。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教,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实行校务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育人为本,关爱每一个学生。

  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执行“五严”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六、执行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

  七、公平公正招生,招生政策公开,考试录取公平、公正。

  八、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九、加强师德建设,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十、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设立校长接待日和家长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制度。对举报、投诉及时反馈,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