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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中学团员民主评议细则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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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议目的的要求:

  1.通过评议考核,促进全体团员“增强意识,履行义务,提高素质,发挥作用”。

  2.坚持“热情爱护,严格要求”的方针和全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先议后评,开展自我批评,达到团结、进步、教育的目的。

  3.各支部和全体团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民主评议活动。防止敷衍了事,做到按期优质完成团员民主评议考核注册工作。

  二、评议内容和方法:

  评议内容包括自我总结、项目考核、组织结论三项。

  1.自我总结:包括一学年来在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的义务、权利中先进性的表现,缺点问题和努力方向,要求实事求是地解剖自己,字数在100字左右。

  2.项目考核:

  (1)自我评价:以团章及团活动要求为依据,共列出18个项目五大类考核内容(详见评议表背面),结合平日表现,自评分数。凡能模范遵守,积极做到的,各项得分比例为0.8-1。认真做到,稍有差距的为0.6-0.7,基本做到,有一定差距的0.3-0.5,差距较大的0.1-0.2,严重违反的0。同时应注意有否出现不合格团员十种表现,引以为戒。最后由团员自评等第。

  (2)小组评议:是评议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各团小组长要认真组织全组团员开展讨论,对照条件,议出优点和缺点,产生小组评分,确定小组评议等第。

  3.组织结论:

  (1)支部意见:团支部要根据团员的日常表现,并参照上学期初评意见,认真填写考核表中“团员主要表现及团支部评议表现”一栏,确定团员表现的组织鉴定,字数30字左右,同时确定评议等第。

  (2)团委结论:根据支部意见,结合纪检部检查情况,政教处意见,最后确定考核等第。

  三、团员民主评议考核中的等第

  团员评议考核等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级

  1.优秀级:能模范遵守团纪、履行义务,发挥模范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18项指标得分率一般在0.8以上。人数控制在团员总数的25%以内。

  2.合格级:能较好地遵守团纪、履行义务,发挥作用,较好地遵守《守则》、《规范》,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平时表现好,得分率在0.6~0.8左右。人数占团员总数的60~75%。

  3.基本合格级:尚能遵守团纪、履行义务,但团员意识不强,有明显违纪现象,班内多次批评或本学期中校内有一次公开点名批评并记入违纪档案的,得分率多个在0.6以下。总比例在10%以内。

  4.不合格级:有以下十种表现之一的一律评为不合格级:

  (1)对社会主义不满。

  (2)政治尚不求上进,团的组织生活会无故不参加两次以上。

  (3)不关心集体,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和任务,个人主义严重。

  (4)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闹无原则纠纷。

  (5)无故顶撞老师,挑拨同学关系,讽刺先进,传播流言蜚语。

  (6)经常迟到、早退,有旷课现象。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下降。

  (7)两课、两操、值日值周工作不认真或者逃避,经教育不改者。

  (8)打架、吸烟、酗酒、偷窃、赌博、看黄色书刊等造成不良影响。

  (9)违反就寝纪律,破坏就寝秩序不听劝告者。

  (10)受学校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四、评议考核结果的处理

  1.各团支部在评议后将活动情况和结果及时上报校团委。

  2.校团委根据支部意见,汇总纪检部、政教处意见,确定最后等第。

  3.全校评议结果将上报校党总支、团市委,反馈到全体团员。对优秀级团员予以表扬,作为评比优秀团员、团干部的必要条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团员,团支部、团委分别予以严肃教育,提出整改要求,尤其是不合格团员,将暂扣团员证,进行严肃的谈话教育,进行必要的团纪处分。

  4.评议考核内容将记入团员档案,记入团员证注册意见栏中。

  最后,要求各团支部抓紧落实每项工作,严格把关,主动争取班主任老师的指导和班干部配合,完成民主评议考核学年终评工作。

  共青团溪慈中学委员会

篇2:实验中学度第一学期评优优秀团员、团干评优暂行办法

  实验中学20**年度第一学期评优优秀团员、团干评优暂行办法

  校长室、团委决定每年学期末在各支部进行工作总结和团员评议的基础上,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团员及团支部的成员

  二、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注重道德修养,思想品德高尚。

  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能正确辨别是非;自觉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确团员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

  2.遵守团队纪律,参加团队活动。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3.勤奋刻苦学习,各科成绩优良。

  能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学习上起表率作用,在同学中威信高。无不及格科目且平均成绩在班级中等以上。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

  1.符合优秀团员条件。

  2.明确干部职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能很好的发挥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团队的工作,认真完成学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好团队会、黑板报、升国旗仪式、青年志愿者等各项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4.担任团干部时间须满一学期。

  四、评选办法:

  l.优秀团员评选程序

  (1)各支部组织团员进行民主选举,上报校团委,团委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教师意见后,予以审批。

  (2)所评优秀团员人数为每班3名。

  2.优秀团干部评选程序

  (1)各支部组织团员进行民主选举,上报校团委,团委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教师意见后,予以审批。

  (2)所评优秀团于部的人数为每班2名。

  3.评选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讲风格,讲团结。

  z实验中学团委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篇3:实验中学度第一学期评优优秀团员教师评优暂行办法

  实验中学20**年度第一学期评优优秀团员教师评优暂行办法

  根据校长办公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从事初高中循环教学,师德高尚,敬业爱生,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深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

  2.学科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对新课程理念中倡导的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有深刻的理解与运用,在实施“主体参与”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青年教师。

  3.教科研能力强,有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的能力。三年中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独立发表(或获奖)本学科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4.在青年教师中表现突出,教育教学、班主任、德育等某一方面工作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有一定的知名度。

  5.具有相应或高一学段教师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凡存在师德失范行为者,不得上报参评。

  二、评审方法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根据报送材料进行量化考核评比,每学期产生10名优秀团员青年教师。

  三、表彰奖励:

  1. 在学校每学年开学初大会上公开表彰,评审结果与职称评选,聘用等挂钩,并记入教师的业务成长档案,在学校橱窗进行宣传。

  2. 被评为“优秀团员教师” 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z实验中学团委

  二0一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