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驹白中学学生安全协议书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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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驹白中学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家长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给予人文关怀。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将视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教育和处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违反规定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由此引发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意外伤害,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和学校负责。

  14、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二份,学校、监护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驹白中学(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年级_____班学生__________(签字)

  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

篇2:机关幼儿园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

  机关幼儿园“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20**年3月29日是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了切实做好我园师幼安全教育工作,使全体教职工及幼儿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提高师幼自救自护的素养和防范能力,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活动主题:学习安全知识,掌握避险技能,防范伤害事故

  三、活动时间:三月份

  四、活动组织: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z

  五、活动内容

  营造活动氛围

  1、在园北教学楼悬挂横幅:“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处室:保卫科)

  2、办一期安全专题宣传橱窗 (责任处室:保卫科)

  3、布置安全教育宣传漫画展板(责任处室:保卫科)4、操场大型玩具上、楼内、楼外悬挂“安全温馨警示语”。 (责任处室:保卫科) 5、楼道张贴安全常识图画(责任处室:保教室)

  主题活动安排:

  1、组织幼儿收看安全教育宣传光盘 (责任处室:保教室) 2、主题班会:“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对幼儿进行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踩踏的“三防”教育活动)(责任处室:保教室)

  3、教师中开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演讲活动(责任处室:保教室)

  4、开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征文活动(责任处室:保教室)

  5、全体师幼开展一次逃生演练活动(责任处室:保卫科全体师幼参与)

  6、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地点:各教室、科室、操场大型玩具、各楼通道、食堂、锅炉及其他安全设施等,责任处室:保卫科、保教室、总务处).

  六、活动总结、评优

  本月底要评出优秀主题班会设计方案2份、主题演讲稿2份、征文3份,报送教育局参赛,并对在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个人及班级给予相应的表彰。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并收集各种文字、图像等资料存档。

篇3:小学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告家长书

  小学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告家长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我校学生的上学、放学时间:

  学生早上到校时间:7:50-8:10(建议学生不早于7:30到校,以保证充足睡眠);中午放学时间:一、二年级为11:50;三至六年级为11:55。下午放学时间:一、二年级星期一至星期四为:15:00,星期五为15:50。三至六年级星期一至星期二为15:50;星期三至星期五为16:20。学生放学集散地点不变。为了您孩子的安全,我们提醒广大家长加强孩子到校前、放学后时段的安全监护,按时接送孩子上学、放学。

  二、接送孩子上学与放学注意点:

  1、坚决杜绝不到法定年龄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严禁学生骑车上学、放学。全体家长和学生都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特别是第七十二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第二款“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必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杜绝“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12周岁以下儿童驾驶自行车或三轮车”的违法现象。

  2、坚决杜绝以下违规接送孩子现象:⑴电瓶车、电动车、人力车等接送孩子的;⑵汽车超载超员接送孩子的;⑶使用农用车、改装车违规接送孩子的;⑷酒驾、醉驾接送孩子的等等。家长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做到不闯红灯、不违规停车、按道行驶、系好安全带等,保证孩子的乘车安全。同时要对孩子加强教育与指导,上下车前要注意观察路况等。

  3、坚持每天接送小孩,确保孩子生命安全。我校临近东门步行街,人员流动大,学校周边小食店、建材店聚集,占道经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行人无法在人行道上通行,再加上校园周边全是单行道,交通十分拥堵,孩子上学、放学时只得从车路中通行,人车争道,险象环生。虽学校向罗湖相关部门多次反映,但效果甚微。为了保证您小孩的安全,学校要求各位家长切实履行好作为小孩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小孩上学、放学时段的人身安全。特别要求一至四年级家长要坚持每天每次接送小孩,防止意外发生。

  4、保证孩子按时上学。教育孩子上学时不许随意迟到,如有特殊情况,家长须及时向班主任等办理相关说明手续。另:特殊体质学生,家长要告知学校,以便学校教学时对学生进行有效保护。

  圳深小学

  20**年4月21日

  《告家长书》回执

  以上要求,我已认真阅读,将切实遵照执行。

  年级班学生家长

  学生特殊体质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