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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实验中学临时工管理制度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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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泰实验中学临时工管理制度

  1、学校各部门使用临时工应根据具体工作需要,适当招用临时工,以补充后勤人员的不足,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

  2、临时工用工与否,由总务处提出具体意见,报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3、临时工录用后签订合同,规定劳动任务及待遇后上岗。

  4、在合同期间,临时工如有违纪行为,经教育仍不改正,或有其它特殊变故,双方可以终止合同,一般在合同期间内不得无故辞退临时工。

  5、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继续签定合同。

  6、如果中途无故有一方单方终止合同,赔偿对方损失。

  7、临时工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纪律、制度,服从分工,服从领导,完成工作任务。对劳动表现好,超额完成任务,对学校有较大贡献者应给予物质奖励。

  8、对临时工待遇,在条件下许可的情况下,应逐年适当有所改善。

篇2:龙岗小学临时工管理制度

  龙岗小学临时工管理制度

  因工作需要,我校在幼儿园、食堂、门卫及电工等部门招收临时工若干名,为严格临时工管理,特制订下列制度。

  一、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所招收的临时工要与学校签订合同,一年一签。视工作表现可以续签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

  三、临时工每年要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四、所招收的临时工,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五、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坚守责职,有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

  六、同事间要团结协作,对服务对象要亲切、自然,礼貌对人。

  七、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中途离岗、辞职,否则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临时工签署合同时要提供必要的身份证,居住证及有关证件。

  九、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及社会上要遵纪守法,恪守道德。

篇3:邵东一中临时工管理办法

  邵东一中临时工管理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所指临时工,是用人处室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招聘的使用期限在两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2、首次被聘用的临时工均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制度。

  3、本办法中的工资管理条例适用于学校临时性,短期的用工。

  4、学校食堂临时工由总务处根据本办法单独管理。

  二、使用临时工原则

  1、工作需要,自愿上岗。

  2、从严控制,审批后使用。

  3、公开招聘,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合约使用。

  三、临时工应聘的条件和要求

  1、身体健康,年龄需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2、应聘时,要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失业证》、《计划生育证明》、《下岗证》,健康证,相应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四、临时工招聘程序

  1、用人处室提出申请,根据本部门定编、空岗和工作需要,在学校不能解决正式工的前提下,提出聘用临时工申请(说明用工理由,岗位任务,学历与专业要求,其他聘任条件,聘任期限等内容)报行政副校长。

  2、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应聘考核(采取面试、笔试、实际操作等形式)。

  五、临时工劳动合同

  1、根据上级文件及学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2、在合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部门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的。

  (4)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无故旷工或缺勤累计超过10天/年。

  (5)严重失职,对用人处室造成损害的。

  (6)用人处室因工作任务发生改变,确需裁减人员的。

  六、临时工的管理、工资

  1、临时工招聘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临时工签合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由总务处负责。

  2、长期临时工(指两个月以上用工)由对口处室管理,安排工作,明确职责。临时性工作要调用临时工的,由用人处室向总务处申请,由后勤一名专职领导统一调配、记工,并向办公室工资计算员核算工资。执行“申请--审批--安排工作--核算工资”流程。

  3、临时工以定额工资为准,月工资以实际工作月核算(不足半月的以半月计,寒暑假未安排工作的临时工,不计月工资)。

  4、临时工所有工资归口总务处管理(含月工资,监考,阅卷,临时性调工等所有收入)。各处室以月为单位,单独列表,将临时工工资报总务处核对,再报办公室审批。

  5、临时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由办公室,总务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