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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湾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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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湾红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区属学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是教育教学的单位,“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是学校以及每一个教师的法定义务和职业要求,校内应该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倡导每个学生家庭以及我们能影响到的社会环境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交流也是学校和每一个教师的责任。

  2、使用普通话,指的是除了外语教学以外,工作、教学及日常交流语言为普通话,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规范的语言进行。使用规范字,指的是学校、教师在教师的板书和批改用字中、学校的网络中、校园的名称、标志、宣传语言中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和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3、学校应设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教学副校长具体组织落实,建立和明确“学校-教学处-年级组-语文教师(班主任)-学生监督”五级管理网络机制,层层把关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学校每年应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

  4、学校应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范畴,反映在学校工作计划和远期规划中,并切实地组织活动,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5、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学校要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

  6、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主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7、学校应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设立推广普通话专栏,大力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8、学校应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档案整理,每年由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人员进行档案归档的落实和检查。

篇2:语言文字规范化学习宣传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学习宣传制度

  一、阅读和写作课、现代汉语基础知识课、教师口语课、听话说话课、写字课上落实语言文字教学。

  二、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四、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标语或提示语。

  五、学校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栏”。

  六、各班级设有语言文字监督员。

  七、每个班级的文化建设中设有普通话及规范字的阵地。

  八、通过校网站、广播、板报、班会、升旗仪式等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及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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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堂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中堂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指导,以《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为主要内容,为优化学校语言文字的校园环境、加强校园文化的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快学生素质的培养为目标,制订本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或调整学校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校语言文字办公室和各学科组落实各项工作。

  2、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使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3、有计划地进行教师、学生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与提高工作。

  4、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提高教师和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注重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素质。

  5、加强对推广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评估,定期对校园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这项工作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构建现代学校的重要内容之一。

  6、每年设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学生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几点说明

  1.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学生作业中的不规范字不包括错别字。

  2.标语、标牌、指示牌、名称牌、标志牌等校园中醒目处的不规范字还包括缺损字。

  3.教职工指1954年1月1日后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