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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郊中学学生会章程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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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郊南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 郊南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德育领导小组关心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根据学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4、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5、发展与兄弟学校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全校师生的联系。树立郊南中学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6、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与实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同学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7、提高素质,服务同学,服务郊南,服务社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

  想时时提醒、鞭策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学生会在广大同学中的威信。

  第三条 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l、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决议和工作,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l、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 班委会是学生的基层组织,班委会由班长、宣传、文体、生活、卫生等方面的委员,负责班里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本章程郊南中学学生会二零00年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篇2:潮英中学学生会章程

  潮英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z中学学生会是z中学学生的自发性组织,隶属于校团委、隶属于全体学生的组织,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成员。

  第二条 宗旨和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以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帮助同学解决困难为己任,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服务全校广大师生;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民主交流渠道,倾听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校方反映,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以人文主义,科学精神为依托,相信真理,尊重事实,勇于创新;

  (四)以提高学生学生综合素质为工作中心,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工作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文娱、体育、助学等活动,为提高同学的道德水平和扩大同学的知识面而努力;

  (五)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和师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文明校园,弘扬校园文化,建设符合时代气息和校园特点的校园文化;

  (六)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联系,相互学习,加强团结,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三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本会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在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校园活动;

  (二)学生会换届选举大会每一年一届,本会主席团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及学生代表在选举大会上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三)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会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四)一切学生会事物都由全体学生会干部商议通过,民主表决后实行。

  第三章 学生会

  第四条 学生会基层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设秘书部、社团部、文体部、宣传部、学习部等五个职能部门。校内的各个社团均属学生会,包括“希望”文学社、广播站、灯谜社、英语俱乐部、舞艺社和环保协会,是学生会的分支。

  第五条 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主席团由1名主席和1~2名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总览学生会一切事务,任何活动需上报主席团,并由主席团确认上报团委书记方可实施;

  主席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部门和各社团工作;

  副主席职务: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二)秘书部:负责学生会的秘书工作,辅佐主席团进行常务工作,也负责平时的文件整理(包括打印、复印)工作;

  (三)文体部:担负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广校园体育运动,展示学生才能、陶冶学生情操等任务,旨在提高全校同学体艺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

  (四)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工作及校园黑板报工作,也负责收集校园各方面实际情况并及时上报;

  (五)社团部:负责解决社团问题及协助社团活动、记录各社团活动情况和社团会议内容;

  (六)学习部:负责营造校园学习环境,各种学习性活动的策划和实施、也担负着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学习情况监督和辅导;

  (七)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同时接受主席团的领导。各部门部长应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出色的带领部门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能紧密联系各成员,及时全面反映成员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学习刻苦,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八)爱心基金会:“爱心基金”有本会组织管理,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爱心基金会理事由本会干部担任,各理事在处理事务的时候应持认真严谨的态度,并坚持保密原则。

  第六条 会议制度

  (一)学生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

  (二)全体会议由主席主持,各部开会由其部长主持,各社团开会由其社团负责人主持;

  (三)学生会会议内容由秘书部记录并存档;

  (四)社团会议在会议后需将整理好的会议记录上交到社团部,由社团部统一整理并存档。

  第七条 各部门和社团开展活动需拟定计划、填写学生会活动申请书,活动结束后,要书写开展情况,以资料的形式记录整个活动过程并交秘书部管理。

  第四章 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八条 成员的权利

  (一)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个干部以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必须认真对待;

  第九条 成员的义务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本会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做其他同学的榜样;

  (三)参与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富有传达精神,善于沟通;

  (五)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

  (六)不得自行组织损害学校及学生会利益的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z中学学生会。

  z中学学生会

篇3:职业中专学生会章程

  职业中专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 职业中专学生会是职业中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职业中专学生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靠全校学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

  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20**”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为创建改革示范学校贡献青春才智。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四)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方针,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学生服务。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