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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十三中学科竞赛辅导和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 2024-06-23
  • 2606

  南淮十三中学科竞赛辅导和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坚持教育创新,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实践,更新教学内容,推动学校全面发展,规范我校在学科竞赛、评课选优、论文评比、发表等方面的奖励办法,特制订本方案。

  一、各类竞赛是指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校内各学科学生竞赛和教师业务竞赛。

  二、学校组织竞赛时间为每年3月下旬组织青年教师优质课大赛和不定期组织课件比赛和其他教学技能比赛,以及每年在12月份组织的全校性学生学科竞赛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竞赛根据上级计划安排,及时组织。

  三、教师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有学校教科处选拔产生,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由教务处、教研处统一组织,参赛前由两处指定指导教师,通过选拔、培训、辅导、再竞赛进行。

  四、竞赛奖励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不辅导不设辅导奖的原则,学校鼓励更多教师关心参与竞赛辅导工作,鼓励更多学生参与竞赛,点面结合,做到拔尖与扶弱同步进行,推动校园竞技氛围。

  五、各类学科竞赛和教师业务竞赛和教科研成果在每年12月底登记、归档,在年度教师总结大会上发奖。

  六、奖励标准

  (一)学科竞赛辅导奖

  全国级比赛:全国一等奖800元,全国二等奖400元,全国三等奖200元;

  省级一等奖200元,省级二等奖150元,省级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100元,市级二等奖50元,市级三等奖20元。

  校级一等奖50元,市级二等奖30元,市级三等奖20元。(*注2、3)

  说明:

  1、上述奖金以每位学生获奖次数计算,以获奖通知及证书为准,奖金中不包含学科竞赛的辅导费用,学科竞赛辅导费按教导处、教科处安排的辅导课时中的实际辅导课时计算。

  2、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原则上不设辅导教师奖,但对所带学生成绩突出的教师通报表扬。

  3、如果以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组织的学科竞赛情况下,根据辅导组织情况设辅导教师奖,但学生参赛获奖面不超过20%。

  (二)评课选优及说课、课件制作竞赛奖

  全国一等奖600元,全国二等奖400元,全国三等奖3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省级二等奖200元,省级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100元,市级二等奖50元,市级三等奖30元,

  校级一等奖50元,校级二等奖30元,校级三等奖20元。

  说明:

  1、参加比赛必须为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比赛;

  2、参加同一项目比赛,以获得的最高奖得奖金,不重复累加。

  (三)论文获奖

  全国级论文评比:全国一等奖300元,全国二等奖200元,全国三等奖100元,

  安徽省论文评比:省级一等奖200元,省级二等奖100元,省级三等奖50元,

  南淮市论文评比:市级一等奖50元,市级二等奖30元,市级三等奖20元,

  说明:

  1、参赛的论文必须是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大赛或评比。

  2、参赛的论文必须是高评以后和任职期间超过参与职称必须需要论文数以上的

  3、同一论文递次往上一级送评的,以获得的最高奖得奖金,不重复累加。

  (四)论文发表

  对在本专业教学杂志(有CN刊号和ISBN标志)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按其稿酬的2倍给予奖励(需提供稿酬复印件);否则,市级以上刊物(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各按每篇100元、50元奖励。

  说明:

  1、论文必须发表在教育类刊物上,不包括论文集和增刊。

  2、市级以上刊物必须有正式的报刊准印证和出版号。

  3、凡重复发表的篇目按最高的一方计算。

  (五)课题研究

  国家级独立课题800元,省级独立课题600元,市级独立课题300元。

  说明:

  1、课题必须有立项证书,同时课题必须顺利结题,有结题证书。

  2、课题主要负责人另奖200元。

  七、相关规定

  1、其他未列出的赛事,其获奖情况和参赛及奖金标准参照以上方案执行。

  2、本方案自20**年1月1日后起试实行,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正式实行。

  3、本方案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校长办公会,同时以前相关规定停止执行。

  校长室

  教科处

篇2:河西小学学校项目管理成果奖励办法

  河西小学学校项目管理成果奖励办法

  一、奖励目的:

  项目管理成果奖励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z市河西小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来源:

  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经费中20%的奖励资金。

  三、奖励原则:

  1、激励性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将有限的资金真正发挥激励作用。

  2、科学性原则:对项目管理的评价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进行评价。

  3、公平性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项目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公正、公平地进行奖励。

  四、具体办法:

  1、各项目组成及奖励办法:

  具体内容 奖励办法

  群体创优活动:

  优秀年级组评比 全校每月评选1个,人均奖励50元活动经费。年级组长获相应金额的实物奖励。

  优秀教研组评比 全校每学期评选1个,人均奖励100元活动经费。教研组长获相应金额的实物奖励。

  优秀奖励:

  阳光班主任 全校每月评选1人,奖励200元

  阳光教师 全校每学期评选10人,奖励200元

  中层优秀 每学期评选30%的优秀,奖励200元

  根据学年工作计划设置项目:

  根据完成情况,项目大小,分别给予人均50~100元不等奖励,如涉及指导学生获奖的另行奖励。原则上最高限额不超过1000元/人,具体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分配方案。(参考意见:辅导学生获奖计分按20/分计,团体奖励可根据参赛人数、辅导难易程度适当增加计分。)

  年度教育局分项考核项目,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给予项目负责人200元(合格)、400元(良好)、600元(优秀)奖励。

  2、各级各类比赛中教师个人获奖、辅导学生获奖计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获奖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计算;辅导学生获奖要区级以上才开始计分。

  1、教育科研类比赛、课堂教学评[专指区、市、省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比得分按60元/分计;

  2、单项教学竞赛(教学设计、案例、说课、评课等教学技能评比)得分按40元/分计;非教学类单项奖竞赛按20元/分计。

  3、各级教研课[包括学术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讲座、分册备课交流等比照同级三等奖得分按40元/分计;

  4、在核心刊物发表文章,按200元/篇,人物访谈类120元/篇,区级杂志发表按60元/篇;指导学生文章发表按30元/篇;通讯报道稿在区级发表的按10元/篇进行奖励,区级以上公开发表的按20元/篇。

  校级 3 2 1

  区级 5 4 3

  市级 7 6 5

  省级 9 8 7

  3、几点说明

  在项目考核过程中,项目奖励金额的具体分发办法由该项目负责人制定。综合学科教师指导学生获奖或自己个人获奖在争取到相应的区年度分项考核中的奖励分值,达到区教学质量评定“学生个性发展”这块的基准分后才可以另行计算校奖励。

  临时项目实施的奖励视项目完成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本办法的实施,学校享有最终解释权。

篇3: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敬业爱岗、积极开展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多作贡献,在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基础上适当予以物质奖励,特订立本制度。

  奖励对象

  工作认真,成效显著,师生评价高的本校教职工。见习期教师减半发放。

  一、奖励项目

  1.学科质量奖(奖额视学校财力而定)

  (1)中考学科(5科+初三体育)

  总原则:以每学期期末成绩作为考核依据。考试成绩以所任班级四项指标(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中上平均分)折算成标准分,根据年段排名和接班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以学期为单位计发。奖额视学校财力而定。(中上平均分本部为班级前35名,分部另定)

  ①初三第二学期参照中考奖执行。

  ②一学期中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按比例扣发。

  ③初三体育第一学期按非中考学科方式考核。

  ④标准分计算办法如下:

  将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中上平均分按比例换算成分值,再相加,即为教师个人标准分。其中初一、初二各项指标各占25%;初三平均分、合格率各占20%,优秀率、中上平均分各占30%。(注:以卷面满分100分计,及格为60分,优秀:语文80分,其它学科为85分。中上平均分原则上本部为班前35名平均分,分部可根据情况作调整。)

  (2)非中考学科:

  ①以教学常规检查和学生满意率为考核依据。根据考核情况分为一、二、三等奖,以学期为单位计发。

  ②教学常规检查中有一项不合格或学生满意率不到80%者,不发奖。(注:教学常规指备课、上课、改作、辅导、听课、课题、论文等方面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下同)

  2.教科研及指导奖

  (1)教科研奖:本奖励适用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师业务比赛,以及教师在正规刊物发表论文等。

  ①课题奖。

  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奖励,同一课题只记发最高级奖一次。奖额如下:

  校级 市属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50 150 250 500 2000

  二等奖 40 100 150 400 1500

  三等奖 30 50 100 250 1000

  ②论文、案例、教案奖

  在市级及以上各种报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须注明校名),凭报刊实物按省级及以上150元/篇,市级100元/篇发放;

  同一篇论文在不同的刊物发表或分获不同级别的奖只记发最高奖一次。

  获奖论文奖额如下(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

  校级 市属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40 100 150 250 800

  二等奖 30 70 100 150 500

  三等奖 20 40 70 100 300

  注:学校对教师论文等情况每学期统计一次,且每篇获奖论文或发表论文在获奖或发表后须将复印件一份上交学校教科室存档,学校以学期为单位计发论文奖一次。

  ③优质课等业务比赛奖:

  校级 市属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50 150 250 400 600

  二等奖 40 100 150 250 400

  三等奖 30 50 100 150 300

  ④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

  市属级 市级 省级

  400 800 1500

  ⑤本校教育教学情况宣传报道奖:

  教育局工作动态刊出:每篇20元;在市级或省级各媒体发表与学校有关且有助于提高学校声誉的报道,根据篇幅多少,影响大小每篇50--100元;照片每张20元。绍兴晚报专版除外。

  (2)指导奖:本奖励适用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学生比赛(竞赛)。

  总原则:设团体名次的按团体类计,不设团体名次的按个人类计,同一比赛项目多级获奖只发最高奖。以外聘教师辅导为主获奖,本校老师积极参与的,奖励减半,其他情况由校长室酌情奖励。在上课、训练、运动会或组织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的,且为教师责任的,酌情扣除直至完全扣除奖金。

  ①团体类

  体育类:此标准基本级别为市属,市级、省级以市属级的1.5倍和2倍计算。

  名次 田径 球类等项目

  第一名 1500 800

  第二名 1200 600

  第三名 1000 400

  第四名 800 300

  其他类(航模、船模、文艺、科技、地方课程等):此标准基本级别为市属,市级、省级以市属级的1.5倍和2倍计算。

  名次 名次

  第一名 300

  第三名 100

  第二名 150

  ②个人类:

  学科综合类

  市属 市 省 全国

  一等奖 200 300 400 500

  二等奖 150 250 350 450

  三等奖 100 150 250 350

  学科单项类:

  市属 市 省 全国

  一等奖 150 200 300 400

  二等奖 100 150 250 350

  三等奖 50 100 150 250

  ③ B级特长考试:每合格1人,奖50元。如果有外聘指导教师,分配原则见上。

  3.中考奖:(奖额视学校财力而定。分部可根据校区实际进行考核)

  ①一中并轨生上线奖:根据近几年两校区一中并轨生上线比例,确定两校区当年上线总比例,再按此比例计算出各班一中并轨生基本目标,目标达成获得此奖。超过的按每生100元给予奖励(由班主任分配)。推荐生被录取的计入此项奖励。

  ②普高上线奖:根据近几年两校区普高上线(教育局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比例,确定两校区当年上线总比例,再按此比例计算出各班普高上线基本目标,目标达成获得此奖。超过的按每生100元给予奖励(由班主任分配)。适当考虑初三接班。

  ③年段学科奖:以全年段每学科平均成绩列市区学校该学科的位次评出一、二、三等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第三名为三等奖。分部以第一、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四名为二等奖,第五、六名为三等奖。

  ④个人学科奖:根据本人所在班级中上平均分(本部班级前35名,分部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包括已考上的推荐生),列年段中名次评出一、二、三等奖。(按实际工作量比例计发)

  ⑤学生中考成绩居市属前十名,学校给予所任教师奖励(奖额视学校财力定,分配比例由班主任定)。

  ⑥学生单科成绩获市属学校第一名所任教师给予奖励,如遇第一名并列人数较多的,学校酌情考虑。

  ⑦体育学科满分奖5元/人,其余由校长室酌情考虑。

  注:A:所任班级中考成绩明显低于学科其他教师,严重影响学校整体成绩,考核奖酌情扣减。

  B:初三或初二接任基础较差班级进步明显的,个人学科奖由学校酌情考虑。

  C:一学期中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按比例扣发。

  4.后勤服务奖:

  以常规工作落实情况和教师满意率为考核主要依据。根据考核情况分为一、二、三等奖,以学期为单位计发。奖额视学校财力而定。常规工作差错较多,多次受到领导批评或教师满意率不到80%的,不发奖。

  5.先进教研组奖:

  ①根据教研组开展工作情况和完成工作质量,按学期进行考核,评出先进教研组2个,按人均40元计发奖金。具体评选办法参见《兴宇中学教研组考核条例》。

  ②获得市属级、市级先进教研团队的,学校视财力予以奖励。

  未尽事宜由校长室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