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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坝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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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坝北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

  一、教学仪器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丢失报告单,实验教师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有关制度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二、本校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正常损坏的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若属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视情节轻重,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的加倍赔偿。

  三、外单位借用或本校教师非教学借用造成损失的,应视影响教学的程度,赔偿全部损失或加倍赔偿。

  四、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教学仪器,确已无法修复或追回的,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单”,学校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逐件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直接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销帐手续。

  五、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注明报废标志装箱单独存放备用或清除。

篇2:涯边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涯边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任课教师损坏仪器后,应填写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查清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二、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定损坏、丢失的仪器,要根据实际民政部门予以赔偿。

  三、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有丢失或故意损坏仪器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四、外单位借用仪器,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仪器损坏后,若不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

篇3:MW中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茂吴中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方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坏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酌情部分或全部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4、实验结束后,私将仪器、器材带走,一经查出,追回仪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的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给予培训,使其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给予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不准实验员将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实验室应有专用的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赔偿低于10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30元的由主管教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