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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中学学校水电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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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邺建中学学校水电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对学校教学发大楼及各辅助用房的用水、用电情况每月做好记录,如遇不正常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2、每天对全校最少巡视2遍(早、晚各一次)对浪费水电的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在巡视过程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有责任协调有关部门迅速予以解决。

  4、每天的巡视及处理意见、措施做好记录,总务处负责人每星期不定期抽查两次。

  5、负责每月或每季度向有关用电、用水单位催缴水电费。

  6、如遇水电故障要及时保修,如因为延误所造成的损失,要追究经济及行政责任。

  7、做好水电设备设施的基本维修、保养工作。

  8、协助处内做好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2:V镇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职责

  镇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职责

  为确保学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明确以下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一、门卫安全管理职责: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严格审查、登记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无请假条出校门。

  3、上下学时段要做好学生进出大门的维护工作。

  4、经常巡视校园重要部位,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5、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二、班主任安全职责:

  1、班主任做好学生考勤,如发现学生无故未到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学生家长。

  2、教育学生互相监督,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3、放学时段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到达家长接送区域

  三、教师课堂教学安全职责: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格执行随堂护导制度。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四、教干教师路队值日安全职责:

  1、每天中午、下午放学时,路队值日人员必须及时到达学生接送区值班,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2、值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维持好行人及车辆秩序,保证学生通道的安全畅通。

  五、教干教师校园安全值日职责:

  1、值日教干要全面安排、检查、处理当日安全工作内容,并做好记录。

  2、值日教干教师必须进行课间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完成当日值班任务后,将安全日志上交办公室审查存档。

  六、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台帐登记机制,确保安全工作有档可查。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实行定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中心小学

篇3:洛社高中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社洛高中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第一条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在学校得以实现,预防学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准确掌握职责范围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 学校的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保障体系。

  第四条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3、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重要会议,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

  4、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

  5、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工作。

  6、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 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分别负责其分管业务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2、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协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协助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好具体统筹协调工作。

  第六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级学校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布置相应工作,指导督促战线的安全工作。

  2、编制学校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综合性文件;拟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协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处理安全事故;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4、汇总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信息,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基本情况和决策依据;负责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

  5、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检查和调研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工作检查;督促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考察等活动;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七条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其正职领导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和本单位的工作部署,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业务工作通盘考虑,做到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2、建立健全业务工作中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把做好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对学校考核评估、评比验收的重要内容。

  3、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动态;指导督促下级部门或学校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通告有关部门和同级学校安全工作机构。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 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失察;对已发现的重大隐患督促整改不力;该报告的情况没有及时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