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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二中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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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仪二中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倡导建设节约型学校的良好风尚,根据目前汽油价格大幅上涨和我校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二、因工作需要赴扬州、南京及其它路途较远地区,原则上不足二人或人数在四人以上的一律乘坐公共汽车前往(打的费用一般不予报销)。

  三、各教研组教师赴征仪中学、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电大等城区学校参加教研等活动,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前往陈集中学、朴席中学等乡镇学校参加教研活动的,原则上乘坐公共汽车前往(打的费用一般不予报销),确因赶时间听课等特殊情况,可酌情安排车辆。

  四、各部门、处室人员到市政府、教育局和银行等城区单位开会或办理其他公务的应尽可能骑车。对拖运书籍等物品或携带巨额现金等特殊情况,可酌情安排车辆。

  五、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校长办公室

篇2:YX学院公务用车及车辆管理的规定

  学院公务用车及车辆管理的规定

  一、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车辆的管理,保证学院领导用车以及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用车,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管理

  学院的轿车、面包车、大客车由党政办公室管理,货车由总务处管理,一部小面包车由保卫处管理。

  三、用车范围

  1、院级领导用车;

  2、校外专家学者来学院参加有关活动的接送用车;上级有关部门来校参加活动用车;

  3、各部门应急办公用车;

  4、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四、学院领导用车实行轮换制度,一般每月轮换一次。

  五、各部门一般工作不派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对应对口领导用车,对口领导车辆不在时机动车替补,由办公室统一协调使用。

  六、学院机动车辆用于党政办公室交换密级文件、财务处去银行取送款、组织人事部门报送档案及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安排的临时用车。

  七、教职工往来西院办公乘坐学院通勤车,一般不另外派车。

  八、由党政办公室、总务处、保卫处管理调度的任何车辆,未经党政办公室、总务处或保卫处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指令司机出车,司机未接到派车指令,不准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造成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九、用车派车程序

  1、用车单位要事先向党政办公室、总务处或保卫处车辆管理负责人申请,获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总务处或保卫处通知司机具体安排出车。

  2、南冲市区内用车由党政办公室、总务处或保卫处车辆管理的负责人批准。

  3、到南冲市区外各县区用车要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4、出南冲市辖区的用车要经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十、车辆的维修保养

  1、实行定点厂维修和保养。

  2、维修保养由司机提出维修和保养计划,并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经司机班班长组织有关人员会诊后,签署维修意见,报请党政办公室、总务处或保卫处负责人审核,再由学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

  十一、对驾驶员的工作要求

  1、服从领导调度,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车准备,不出车时,在司机班待命。

  2、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团结同志,相互配合。

  3、严禁酒后驾车,杜绝开斗气车,驾车时做到一丝不苟。

  4、遵守保密纪律,对领导进行的工作和谈话内容,做到不问、不干扰、不传播。

  5、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假、病假不能保证工作时,将车辆交回办公室,以备急用。

  6、爱护车辆,始终保护车辆和车内清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保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绵阳中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学校公务用车是学校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发挥交通工具的后勤保障与服务功能,保证学校正常的公务用车与行车安全,充分调动驾驶员工作的有效性和积极性,实现学校用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现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学校公务用车范围

  学校车辆只用于学校教育教学与常规管理等公务方面用车,原则上如下情况可公务用车:

  1、行政干部参加各种会议、培训、交流、接待等公务活动

  2、年级、处室等各部门教职工因学校公务派遣用车

  3、学校学科奥赛公务用车

  4、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及客人接送公务用车

  5、所有公务用车必须由用车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报校长同意后统一调度,用车人不能擅自通知驾驶员用车。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

  1、上班时间要准时,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听从调度安排,否则视迟到、关机次数在该月驾驶员电话补贴给予扣除,每发现一次扣除20元。出现上述情况5次临聘驾驶员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在编驾驶员将给予期末效益奖降级处理。

  2、下班时间未用车、遇节假日休息期间驾驶员必须将车停在学校,不能私自将车开回家。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驾驶员也不得将自己所驾驶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每发现或被举报公车私用一经查证属实,临聘驾驶员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在编驾驶员将给予期末效益奖、结构工资降为三等。

  3、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驾驶员是学校后勤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和名片,驾驶员在接送客人或领导时要主动、热情、大方、机灵,同时更要注重自己的言谈举止和仪表。

  4、驾驶员负责车辆清洁卫生。每次出车前,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以便车辆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行车安全。下班时,驾驶员要检查车辆卫生和燃油数量,并作好出车准备。

  5、驾驶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交警部门裁定责任划分,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

  6、车辆不得乱停放,不得擅自在校外非指定处过夜;驾驶员因超速、停车等各种违章行为被罚款,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学校不予报销。

  7、驾驶员严禁饮酒后驾驶车辆。驾驶员若身体不适或过度疲劳,暂不能接受出车任务时,应提前告知车辆管理人员或办公室领导。

  8、公车加油必须在学校指定地点进行,长途在外需要加油收车后要马上给办公室汇报并签字确认。若发现驾驶员乱加油或给其它车辆加油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临聘驾驶员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在编驾驶员将给予扣除期末效益奖,结构工资降为三等。学校将对车辆油耗比进行统计,若发现油耗不正常车辆驾驶员要作出解释,对科学用车油耗低的驾驶员将给于一定奖励。

  9、车辆保养、维护维修等必须在学校指定地点进行,车辆零部件正常更换或维修超过100元须向办公室报告。随车保险单、行驶证等证件票据由驾驶员保管好,若丢失由驾驶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