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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扬附中办事公开若干规定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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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扬附中办事公开若干规定

  为加强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快学校工作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进程,特修订关于办事公开的规定如下。

  第一章 总则

  一、实行办事公开,是依法治校、加强学校管理的需要,是实践“20**”的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的有效途径。

  二、实行办事公开,有利于加强学校内部管理,防止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有利于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增强教职工的主体意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二章 办事公开的原则

  三、办事公开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循两个《条例》的要求。

  四、公开的内容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

  五、凡不涉及学校党内机密的事项必须公开,办事公开要有利于教职工知情、参与和监督,对于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批评和咨询,都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反馈。

  六、办事公开要按公开事项、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的时间和地点,严格认真地执行。

  七、办事公开是加强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教代会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推行办事公开的基本载体。办事公开在一定意义上弥补了教代会闭会期间的不足,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和形式之一。

  八、办事公开是学校业已实行的群众监督、行政监督和党内监督在制度上的完善,形式上的拓展。

  九、办事公开要和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责范围相结合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相结合。

  第三章 办事公开的内容

  十、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公开;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公开;教育教学情况公开。

  十一、用人公开。教职工聘任和解聘公开。定岗、定编、岗位缺员公开,岗位聘任的过程和结果公开。

  十二、财务公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公开。重大财务的收入支出公开。

  十三、福利公开。教职工的奖金、住房分配、困难补助,进修学习等,其过程和结果公开。

  十四、职称评定、考核、评优公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包括评选过程和结果公开。

  十五、党政领导干部评议和廉洁自律公开。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述职、评议、测评公开。违纪领导干部和违纪职工的处罚公开。

  十六、党务公开。包括总支工作计划、总结、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和后备干部管理等。

  十七、大宗购物,购进教育教学重要设备,包括采购渠道、价格、质量公开。

  十八、基建项目的招标、质量、价格公开。

  十九、其它教职工关心并适宜公开的事项。

  第四章 办事公开的形式

  办事公开的形式本着实际、方便、灵活多样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公开的内容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二十、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办事公开的基本形式的主渠道。凡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决定。

  二十一、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领导班子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年级组会议、教研组长会议、全校大会、发布和公开学校有关事项。

  二十二、建立校长信箱。教职工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上传给校长。

  二十三、设立《办事公开专栏》,向教职工公开学校的相关事项。

  第五章 办事公开的程序

  二十四、按本制度规定,由各个部门提出公开内容,经校主管副校长同意,提交校长办公会。

  二十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本制度规定公开内容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决定,由校长批准公开内容。

  二十六、由工会负责,按公开内容采取相应的公开形式。

  二十七、由工会负责组织,并将其意见反馈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

  二十八、学校主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按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答复教职工意见。

  第六章 办事公开的时间

  二十九、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方案、规划在实施前公开。

  三十、总结、决算等总结性事项在完成之后公开。

  三十一、阶段性工作要按进程公开,全部完成后再次统一公开。如职称评定、考核、评优等。

  第七章 组织领导

  三十二、为保证办事公开的顺利实施,成立扬州大学附属中学办事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起草制定和组织实施。

  三十三、大扬附中办事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工会主席、副校长

  组员: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

  第三十四条 组建由工会牵头的办事公开办公室,及时反馈教职工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的制定权、修订权、解释权属于办事公开领导小组。

篇2:学院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

  学院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保障干部师生及人民群众对学校办学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推进依法治校。根据《z省教育厅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实施方案》(z教政法[20**]3号)和《南冲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关于20**年深入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办法》(z教监字[20**]6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以理论、“20**”重要思想和20**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学校办事公开制度的深入开展,增强工作透明度,实现“阳光服务”,促进公平公正,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要按照依法、规范、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学校管理及公共服务事项(统称服务事项 ),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 都要通过群众便于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清理服务事项,编制公开目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所行使的涉及干部师生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对清理出的服务事项,经学校法制办审查后,按照事项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 标准 )、办理时限、承办机构等顺序,分类编制学校公开事项目录。

  服务事项类别主要包括 :

  (1)人事管理。包括教师录用、干部任免、岗位设置、职务评聘、资格认定、业务考核、晋级晋职、进修培训、课题立项、表彰奖励等事项;

  (2)学生管理。包括奖学金发放,困难学生补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籍管理,证书发放等事项;

  (3) 资产管理。包括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大宗物资采购,基建、修缮项目招投标,内部审计等事项;

  (4) 后勤服务。包括住房、医疗、保险、福利等事项;

  (5) 招生收费。包括招生、录取、考试、收费等事项;

  (6) 监督管理。包括信访办理、校内申诉、争议调解、纪律处分等事项;

  (7)其他事项。

  要以列表的方式,编制《南冲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目录》(表一),将每个事项应该公开的信息予以明确。

  ( 二 )编制流程图,规范权力运作。各部门要以“内部管理提高效率、外部服务方便办事”为原则,遵循管理及服务事项运行的一般规律,对“学校公开事项目录”确定的服务事项,逐项编制流程图,并力求做到图形表述简明、清晰、规范、实用。

  ( 三 )创新公开载体,公开办事信息。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以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把涉及学校干部师生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共服务事项,分别在学校内部或向社会公开。

  需要在学院内部公开的事项,要通过公开栏、板报、情况通报、简报、校园网、会议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学院在便于师生观看的地方设置校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机构、办事依据、标准 (条件) 、程序、时限、结果和服务承诺等。直接为师生提供服务的部门要做到办事依据、条件(标准) 、流程“入镜上墙”。

  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要通过新闻媒体、学校网站、办事指南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

  (四)建立沟通机制,搭建互动平台。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实行动态公开,通过开通咨询热线电话、电子信箱、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形成互动平台,随时接受并回应干部师生和人民群众的咨询请求。

  (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办事公开程序,规范办事公开行为。健全院务会、院长办公会记录制度,学院或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提交会议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防止权力行使过程的“暗箱操作”。要健全公开事项审核、备案制度,对确定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形式及时间,要报学院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要健全评议考核制度,定期听取学校干部师生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办事公开工作。要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公布学院举报电话及投诉受理窗口,对干部师生及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要及时予以查处。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办事公开规定的人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略)

  四、工作分工和时间要求(略)

  附件:办事公开工作分工一览表

  办事公开工作分工一览表

  序号 类别 公开事项 责任人(略)

  1 人事管理 教职工录用、干部任免、岗位设置、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业务考核、晋级晋职、进修培训、课题立项、奖惩、校内津贴及课时费发放等事项。

  2 学生管理 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籍管理(转学、休学、退学、取消资格、纪律处分)、证书发放等事项。

  3 招生收费 招生(计划、政策、报名条件等)、录取(程序、分数线、结果等)、升学考试(专接本等)、收费(学费、住宿费、课本费、资料费等)等事项。

  4 后勤服务 教职工购房、建房、医疗、保险、工资、福利等事项,学生勤工助学、住宿条件、食堂饮食服务等事项。

  5 资产管理 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外收入管理与使用,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内部审计,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教材教辅图书资料征订,基建项目招投标,房屋维修、改造以及学生被服购置等事项。

  6 纠纷处理 信访办理,校内申诉,争议调解等事项。

  7 廉政建设 廉政制度、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8 其他 学校简介、发展规划、重大决策与实施方案、机构设置、重要章程制度等。

篇3:新华中学办事公开反馈回应制度

  华新中学办事公开反馈回应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三风^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各部门、处室、教研组(以下统称为部门),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反馈回应工作。

  第三条 对服务事项的反馈回应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服务事项的承办人;

  2、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限;

  3、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

  4、其它应当反馈的内容。

  第四条 对服务对象下列事项,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反馈:

  1、对一般性服务事项,有关部门当场办结的,应当同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2、对比较复杂的服务事项,应当在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3、因特殊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延长服务时限的,必须向服务对象作出解释,并承诺办理时限。

  第五条 对不按规定时限反馈回应办理情况的,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整改,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反馈。

  第六条 本制度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