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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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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邺建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看病只能在邺建区医院就诊。如:邺建医院、邺建分院、邺建中医院等。

  二、特殊病例、大型检查、CT、超过百元的,必须经本人申请,区公费医疗办公室批准,方能到三级医院就诊。

  三、门诊处方额在80元以内的,报销时按工龄计算自负部分,如超过处方限额部分又未经分管院长签字同意的,一律在原自负的基础上自负率增加20%。

  四、年门诊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在上述自负标准基础上自负率增加10%。

  五、认真执行邺建区人民政府15号文件《邺建区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调整方案》。

篇2:学正小学教职工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为保障学校教师的合理医疗需求,根据杭政办[20**]17号《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校在编在职和退休教职工。

  二、补助金额的计算:

  1.普通门诊医疗补助: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在职教师超出起付标准1500元以上的自负金额进行累计,此累计金额再×90%报销;退休教师超出起付标准1200元以上的自负金额进行累计,此累计金额再×95%报销。

  2.住院医疗补助: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在职教师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之和减去1000元;退休教师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之和减去800元。住院治疗跨年度的,按出院结算日为准。

  三、申请补助程序:

  1.符合受补助条件(包括适用范围和超出自负标准)的人员,到校办领取医疗费用补助审核表、医疗费用补助明细表,在下年度1月10日(遇休息日顺延到周一)之前(逾期后果自负)把本年度的门诊发票、住院发票、住院结帐单分类整理、编号、计算、填表后一并上交校办。

  2.医疗费用补助经校办、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后给予报销。

  四、经费来源:

  在学校预算内教职工福利计提费中列支。

  五、附则:

  1.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若有新文件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医疗补助需要准备的材料:

  门诊:要保存好发票,从满起付标准1500元的前一张发票开始留存,按就诊先后顺序整理好;住院:要保存好发票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

篇3:建邺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

  邺建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看病只能在邺建区医院就诊。如:邺建医院、邺建分院、邺建中医院等。

  二、特殊病例、大型检查、CT、超过百元的,必须经本人申请,区公费医疗办公室批准,方能到三级医院就诊。

  三、门诊处方额在80元以内的,报销时按工龄计算自负部分,如超过处方限额部分又未经分管院长签字同意的,一律在原自负的基础上自负率增加20%。

  四、年门诊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在上述自负标准基础上自负率增加10%。

  五、认真执行邺建区人民政府15号文件《邺建区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