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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一小森林防火致家长一封信

  • 2024-06-23
  • 9272

  州郴一小森林防火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最近,火灾不断出现,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发生火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人们对防火灾意识不强,防火知识缺乏等等。因此,为了共护我们的森林,减少不必要的生命财产损失,我们提醒您在家中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严禁他们在野外玩火,不准他们将火种带在身上,清明时不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以免发生意外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教育您的孩子如果发现火情,千万不可参与扑火的行动,应该及时地报警处理,以免给您和您的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只要共同树立文明用火意识,紧绷森林防火这根弦,火灾发生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森林资源就能得到有效地保护。让我们积极宣传、积极行动,杜绝火灾的发生。同时,希望我们家校联合起来,齐心协力做好孩子的教育与监督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使您的子女能平安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篇2:林屋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林屋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林屋县森林防火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饶县森防指[20**]16号)要求,特制定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江西省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职工、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乡(镇)学校特别是林场、林区附近学校,要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可燃物的集中清理工作,主动配合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每年的九月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的清明、七月半、霜降(油菜籽采摘期间)、冬至、春节所在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每年十二月十九日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日等全县重点防火期,要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班班通”的便利条件,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要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即每名学生写一条防火标语、一篇防火作文、一封信,每班上一节防火课、出一块防火知识宣板报。各班主任把活动材料12月6日前上交政教处。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动员学生制作宣传标语,组织志愿者宣传队,开展街道流动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随着全县秋冬季节人们的生产、生活用火的不断增多,增大了引发火灾的隐患,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学校要根据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要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坚决禁止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扑火活动,教育学生发现林火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私自个人扑火或组织同学一起扑火,以免发生危险。同时,要加强对在校痴、呆、傻、精神病等学生进行重点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要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广大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各乡(镇)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持,帮助解决中小学校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具,确保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林屋学校

篇3:清明节假期安全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20**年清明节假期安全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一年一度的清明就要到了。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及清明节放假安排,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倡导“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特作如下安全建议:

  一、清明期间,要注意有关祭祀过程中点香、放炮、烧纸等活动时的人身安全,注意周围林木的防火,祭祀结束后,一定要确认祭祀用火已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我们提倡: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用植树、献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二、家长带学生上坟祭祖、踏青春游千万注意防火,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若发现火灾等火情,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规定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扑救抢险行动,遇有自发扑救的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加以阻止,以防发生不必要的学生伤亡事故,并且立即拨打119。

  三、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三无车辆,要密切关注车况,骑自行车时要注意检查子女自行车车刹、车铃等安全状况,注意遵守相关交通法规,严禁子女私自驾驶摩托车、电瓶车等机动车辆。

  四、要注意做好春季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如流感、麻疹、流脑、肝炎、手足口病等。

  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4日-6日(周四至周六),星期日照常上课。

  我们相信在您的通力配合和悉心教育下,您子女的节日生活一定会是充实的、愉快的、安全的。顺祝全家幸福!

  上坟烧纸慎用火,林区鞭炮不能放,

  违规用火隐患大,野火无情防为主。

  兴大镇兴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