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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灶中学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 2024-06-23
  • 7713

  灶四中学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有力维护教书育人环境的平安稳定,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高效地做好我校各项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秩序,为教育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___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以学校为主体,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学校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做到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创建相结合,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建设,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主要内容

  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系统,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主要包括: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防火、防毒、防爆;以及防范和处置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危房整改、师生心理问题、实验室药品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要制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明确人员、组织、职责、工作要求、联系和配合方式等,做到领导、制度、人员、资金、措施五到位。特别是要针对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制定防火预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z(副校长)

  组员:z(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

  z(校长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

  z(教导处主任)

  z(总务处主任)

  z(总务处副主任)

  z(出纳会计)

  学校领导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到安全防范上,切实做好预防工作。要深入一线,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危房整改检查,实地督促、指导其尽快解决,消除各种隐患,预防恶性中毒、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对学校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巡逻和门卫制度。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一旦发生政治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学校党政领导及有关负责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从容应对,妥善处理。

  四、职责分工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的主要领导都要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将不安定隐患和影响稳定的事件就地解决。落实学校内有关部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确定各自职责,并落实责任。具体分工如下:安全教育-黄发钦,小店-胡敬星,消防、门窗校园电器设备、校舍教育设施-池贤钟,校园环境、住校生安全-陆永坚、黄发钦。

  五、处置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坚决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以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为最高原则;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坚持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思想教育,协商调解,综合采取思想政治工作、经济、行政手段和法律措施等多种方式,及时妥善处置;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为主的原则,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满足师生的知情权,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消除恐慌情绪,确保师生思想稳定;

  保持冷静,在坚持慎用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的前提下,果断妥善处置,谨防激化矛盾,决不能被敌对势力插手和利用;

  根据“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基本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教育疏导、分化瓦解为主,及时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缩小社会政治影响。

  六、处置措施

  (一)对于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现有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时,学校要立即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校园内;严密掌握控制现场动态,注意做好调查取证工作;疏散围观群众,防止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动闹事;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宣传、政教、保卫等部门出动人员动员聚集群体派代表到指定地点反映问题,了解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原因、诉求;注意从中了解群体性聚集内幕和骨干人员情况,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教育,动员他们积极配合做好劝散工作;建立公开透明地信息渠道,研究、制定宣传口径,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肃指出聚集闹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根据需要,安排主管部门及学校党政领导和责任部门领导出面接待聚集人员,做好教育劝阻工作;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要及时报告政府和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向社会蔓延。

  (二)对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当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及不明原因疾病流行事件时,学校要立即向政府、卫生局、教育局报告;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实行病人隔离治疗措施和传染病管理措施,防止病情失控扩散;组织救治危重病例,尽量避免和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对受到污染的食品、水源、场所等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迅速查明疫情的致病源,明确疫点、疫区范围,确定病人和带菌(毒)传染源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组织实施消毒、杀虫、灭鼠等措施;组织开展预防性疫(菌)苗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等行动;落实卫生防疫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发生食品、饮水、空气、物品、场所污染、中毒事件或疑似污染、中毒事件后,并立即向政府、卫生局、教育局报告;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对可疑病人进行观察,避免事态扩大或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对可疑的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保留、控制措施;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现场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落实卫生防疫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三)对于学生人生伤害事件。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学校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事故的处置,要根据事故的类型、责任的性质,按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学校负有责任的应及时筹措、兑现赔偿资金,维护受伤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要组织好《古田县各级各类学校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程序》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当发生学生有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苗头时,要及时将他们转介到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经专业机构治疗过后返校继续学习的学生,要特别加强心理跟踪服务工作,派专人与他们保持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情况和问题,防止自杀、致伤或致死他人的严重事件的发生;凡经学校指定的专业医院确诊为精神病、癫痫病患者的学生,应予退学,由其监护人负责领回;对由严重心理障碍、言行异常但未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要特别加强监护和引导,必要时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让学生休学治疗。

  (五)当校外人员滋扰冲击校园秩序时。应先关闭校门,学校保卫部门组织人员控制闹事者,若闹事者反抗,必要时可采取非致命性手段制止,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将闹事者扭送到当地公安机关)。闹事者给学校造成重大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报告上级及有关部门。

  (六)当火灾发生时。学校行政及生管、值日教师组织学生安全疏散、防止人员伤亡;同时保卫部门和保安部门赶往现场组织力量、指挥灭火,若火势较大应迅速报告119,门卫控制好校门和交通要道,保证消防车顺利通过。灭火后进行损失评估,并将火灾发生情况及损失情况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查清火灾原因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善后工作

  (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对突发事件参与者要实行跟踪教育,对为首的骨干分子要密切掌握动态,确保一旦再次发生问题,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同时,要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二)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对组织策划者和为首骨干分子依法进行处理。

  (三)对因忽视安全,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给学生造成严重的人身、财物损害的,视具体情况对有关负责人员分别给予责令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学校要对处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

  (五)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党委的统一部署,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避免负面信息的传播和扩散。

  八、情况报告

  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局报告,时间不得超24小时。突发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件报告单位。学校的有关领导和部门,应随时掌握校园动态,对非正常的、重大的或政治性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发生突发事件瞒报、少报、漏报或报告不及时,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按照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领导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学校将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努力确保我校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篇2:建阳镇中心小学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阳建镇中心小学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创建平安校园,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载体,是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强化创新意识、加速学校发展、增强办学实力的重要保障。学校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各部门齐抓共管,进一步维护学校的团结和稳定,保障素质教育在我校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文件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形成稳定、安全的工作局面,达到学校提出的“平安校园”创建目标,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安全、温馨、和谐的校园。

  二、工作目标:

  落实好教育局提出的“创平安校园”工作目标,达到学校提出的“平安校园”的创建考核标准。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创建“平安校园”领导组;

  (二)创建“平安校园”办公室;

  (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书写创建“平安校园”永久性标语;

  (五)少先队中队积极开展以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开展,师生共同创建“平安校园”,努力营造文明、进步的学习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班级安全工作。

  1、抓好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做到随时检查室内门窗,特别是电器设备的隐患。保证用电安全检查,不乱动电源插座,信息课上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机器。

  2、严格遵守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做好卫生教育工作,保证在校就餐学生吃饱。不到流动小摊小贩购买食物,不吃不洁食物,注意身体健康。

  3、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报告制度。保证学校学生的人身安全,校内课间不乱跑,不拥挤,上下楼梯快步轻声,靠右边。放学按时离校,不经老师允许不能随意在校园内逗留。入校后不得随便出校门。上体育课、实验课及课外活动是要注意与他人合作,防止机械伤人,保证安全。

  (二)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青少年自护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是抓好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

  2、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使学生在创建中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3、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利用晨会、班队会等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传授自护的知识和技能,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加大防范力度,防患于未燃。

  4、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指导和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措施,帮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个性心理品质,进行挫折教育,增强心理调适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加强自我教育,培养自身良好的心理品质,与同学、老师保持和谐的关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自觉遵守《青少年文明网络公约》,不看不健康的书、报等;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5、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问题学生”帮教机制,教好“行为不良”学生的转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家访谈话制度。

  6、做到关爱,关心学生,特别要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三)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活动。

  1、结合放学护送学生的契机,开展“学生远离网吧”和“学生远离无证摊贩”的活动。防止高年级学生敲诈勒索财物现象。

  2、上学、放学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未满十二周岁不允许骑自行车上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经过家长的允许,不能私自骑自行车上街。

  3、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街上逗留,不与陌生人交往,不能接受陌生人馈赠礼物,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求得110帮助。

  五、活动安排。

  结合班级特点,有重点地开展创建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规定的创建标准。

  1、召开学生动员会,部署“平安班级”活动的各项工作。

  2、以黑板报为载体,以晨会、班会为主阵地,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本周出刊一期《平安校园》为内容的黑板报。

  3、对班级的设备安全进行一次自查。

  4、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校内外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学生中存在的违规现象,突出重点,制定防范措施。

  5、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切实纳入教育的轨道,不断研究安全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方法 。

  6、设立家校联系卡,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对品行有缺陷、学业有困难、家境贫困的学生积极开展家访,记好每次家访记录,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帮助和引导学生及时认识错误,改正缺点、克服困难、树立信心、努力上进。

  7、对照标准,对创平安班级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迎接学校验收。

  8、力争被评为“平安班级”。

  9、学校和教师、家长和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

篇3:海头高中创建星级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头海高中创建“星级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进一步健全我校内部安全防控体系,形成科学、系统、规范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把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平安部门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经过今年的努力工作,达到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估标准,特制定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20**”重要思想为指导,以20**为统领,进一步加强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内外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把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和创建平安部门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强化我校内部安全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应对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为我校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教育局的具体要求,积极开展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平安部门活动,使我校各项安全工作达到长效机制,争创“星级平安校园”。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建设、创造平安部门工作,切实将其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和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平安校园建设、创造平安部门工作领导小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管领导直接指挥,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建立健全本部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网络,细化职能、明确责任、规范程序、逐级签订责任状,形成层层负责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机制。

  (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各部门根据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要制定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平安部门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平安部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畅通、高效的信息网络体系和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防爆和处理工作体系;要建立健全危爆物品和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食堂、水房、宿舍、教学楼、实验室、计算机房、网络中心、校门重要部位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制度。逐步形成以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平安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指挥中心,各部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小组积极配合,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安全和治安防控工作体系。

  (三)强化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

  1、校舍和教学设施安全。要加强对校舍的建筑质量,以及防火、防盗、防水、防雷等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危房、消除隐患。要加强对教师、学生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有明显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拆除并及时更换,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2、食品卫生安全。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与规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把食品采购关、订货关、贮存制售关、餐具消毒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加强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及药品的管理,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实行食品、饮水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食物、水源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3、消防安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重点检查。要加大投入,加强实验室、机房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对剧毒品、易燃易爆品要进行严格管理,保证校内防火、防震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4、交通安全。要加强校内车辆管理,通勤车辆必须要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的安全标准,保证车辆在单位内统一停放,并限速行驶。要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完善校内交通路线的布局,保证校园交通规划合理、标识完备。

  5、教学环节安全。要健全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实验安全。要严格实验室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物品的管理。组织学生参加激烈体育运动,要了解学生的体质状况,身体条件不适合者禁止参加。加强对学生校外学习的管理,学校要与实习单位签订规范的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范围,确保学生校外实习安全。

  6、大型学生活动安全。要加强对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的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好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学校组织的大型社会活动必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经批准的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万无一失。

  7、学生住宿安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校内学生公寓的管理。目前,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如有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经本人和家长双方签字同意,学校备案。

  (四)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

  1、加强治安综合治理。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卫队、保安队伍和门卫室(保安室)建设,完善校园巡控机制,配备必要的监控设备,逐步实现先进的监控手段。实施“六统一”(规则名称统一、灯箱标识统一、制度规范统一、报警联网统一、人员要求统一、装备标准统一)。要严格对外来人员的审查,切实把好入口关,严防不法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加强校内巡逻和值班值宿工作,严防打架斗殴和盗窃案件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内部治安秩序。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依法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

  2、加强师生安全和法制教育。要加强师生的自护自救教育。要将安全教育纳入本部门教育教学和学生社团活动之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师生遵纪守法意识。要强化“文明出行”教育,使高校师生员工成为自觉遵交通规则的楷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优化学生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整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要继续深入开展反***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对反***斗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防范意识,提高抵制***和与***作斗争的能力。

  3、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针对学生专业、实验课、实习场所和社会实践活动地点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对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住局面,保护好现场,全力救助受伤学生,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分清责任,妥善处理,维护学生利益,保证学校稳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建平安校园是高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性,要把创建平安校园与创建“平安部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部门的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平安部门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精神组织、周密安排、注重实效,真正建立起科学、系统、规范的安全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为学校改革发展服务。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平安校园建设是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需要广大师生共同参与。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师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健全机制,强化考核

  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创建“平安部门”工作的成效是检验各部门安全工作的重要标志。各部门也要根据《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平安部门工作考核评估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的考核与奖励机制,对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平安部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1、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为期三年,每年检查考核评比一次。因此,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各部门在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平安部门”工作开展怎样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标准按《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平安部门工作考核评估标准》进行打分,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部门,要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2、校园在一年内若发生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集体中毒、火灾等重大灾害事故的,所直接涉及到的责任部门,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取消该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并查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本部门发生重大案(事)件的,要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查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被评为“平安部门”的,学校将对部门党政一把手和主管领导进行奖励,并大力宣传推广其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