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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淮农场学校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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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滨农场学校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建设,根据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对象及参评人员

  1、书记、工会主席和其他支委委员为部门负责人,通过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进行评议。

  参加评议的员要有各方面的代表,其中教师党员代表应占参加评议人员总数的20%。履职报告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副校长(主任)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评议。履职报告会由工会主席主持。

  3、学校通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评议,大会吸收各层次代表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二、评议内容

  1、按照对干部德、能、绩、勤的要求,从政治立场、思想品德、领导才能、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群众威信等方面进行评议。对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要进行重点评议。

  三、评议步骤

  1、评议准备。支委要统筹安排,成立领导小组。提前两周通知领导干部本人撰写履职报告;评议前要向上级组织报告。

  2、履职报告。现职领导干部要在评议大会上作个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病休、离职学习、借调半年以上,提拔任职不足半年的,不作年度履职报告,但要提交工作总结。

  3、评议方法。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和民意测验等方法。

  4、问题整改。领导干部要在行政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照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

  5、评议总结。评议结束后,要及时通报评议结果,并于十日内将评议情况报上级组织部门。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结合年终总结每年评议一次。

  2、严密组织。评议工作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充分体现参加评议人员的意愿。

  3、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要把评议的过程作为自我教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要形成书面材料。

  4、参加评议的人员,要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领导干部。

  5、评议结果要作为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篇2:第二中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第二中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时间

  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和落实整改措施为主。

  三、评议方式

  党员民主评议采取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总支(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四、评议原则

  1、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4、是非分明,触及矛盾。

  5、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五、评议程序

  1、制订实施计划。党支部根据党总支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研究制定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实施计划,对活动目的、时间、内容、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

  2、开展学习教育。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章程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明确评议党员的标准、方法、步骤,掌握好政策界线。传达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的意见,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要求党员端正态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3、党员自我评价。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守纪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党员对自己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形成书面材料,交党小组或党支部审核。

  4、党内互相评议。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会议,对党员逐个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党员作个人总结汇报,然后其他同志进行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剖自己、评议别人。

  5、群众代表评议。党支部从非党群众中组织一定数量公道正派、政治素质较高、有群众威信、敢于发表意见的群众代表对每个党员进行评议。评议的方法,一是采取测评的办法,参加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少于被评议党员的数量,测评前,党支部要向群众代表讲明评议党员的目的、意义、方法、标准、要求,然后组织群众代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二是召开座谈会,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三是各支部采取走出去请出来、个别交谈了解的办法,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支部将各种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并采用适当方式反馈给党员本人,作为制定整改措施的依据。

  6、支委综合评议。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内外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结合党支部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对每个党员的组织评议意见,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7、总结评议工作。党支部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将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情况、评议的结果写成书面报告上报学校党总支。对表现好、事迹突出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进行表彰奖励。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按照章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由党支部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上报审批。对不合格的党员,要坚持以教育为主的方针,凡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都应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到期不改的予以处理。

  8、验收评议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由党总支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验收,其内容为: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

  (2)对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是否作了处理,制定了哪些帮教措施。

  (3)在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方面有哪些体会,今后如何打算等。

篇3:一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实行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所以务必制度健全,开展好评议活动。

  二、时间:每年对全校党员进行群众民主评议一至二次。

  三、评议程序:

  1、党员在年级会或教研组会上进行工作总结。

  2、教职工对党员全面表现(或单项)进行量化评议,肯定成绩,提出缺点,指出存在的问题。

  3、汇总群众评议情况。

  4、向党员反馈群众评议结果。

  5、向群众呈报党员对群众评议意见的反映和态度。

  四、进行评议工作小结。

  五、评议党员由党支部负责组织领导。群众评议小组可由教代会群众代表(或工会中群众委员)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