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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草初中教职工代表大会成员产生办法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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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堰草初中教职工代表大会成员产生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届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学校校长室的领导下,充分行职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依法治会,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同心同德共商学校发展大计,明确学校发展改革的任务和目标,为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代表条件、比例、名额分配,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条件

  1、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及堰草初中的正式职工。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教学、实习等专业技术工作、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办事公道,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在会员和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各位代表应充分体现其代表性和先进性,具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和全局观念。

  (二)代表构成比例

  1、职工代表:根据有关规定,我校职工代表的比例确定为全校职工的三分之一,其中教学一线的代表要达到50%以上,行政中层以上干部占代表比例的50%以下,女职工代表要和女职工占全体职工的比例相适应。

  2、会员代表:根据全总《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我校现有会员72人,代表比例为25%,产生会员代表20人。

  (三)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原则应由教职工和工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根据各教研组的实际,也可以采取选举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学校领导代表共10名,由班子会选举产生,不占各教研组的代表名额,语文组2名,数学组2名,英语组2名,理化组2名,政史地生后勤1名,音体美信组1名。

  3、代表候选人经群众推荐广泛征求意见后报校工会同意后,参加选举人员不少于本教研组人员的2/3。

  4、选举结束后,各教研组将代表名单,于20**年11月20日前报校工会后,正式公布代表名单。

篇2:小学红领巾广播站成员守则

  小学红领巾广播站成员守则

  1、当天放音人员按时到岗,不许迟到、早退、无故不到、擅自离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本人向当天其他放音人员说明情况,或者及时向站长联系,并保证节目开始前十分钟到达广播站。

  2、广播站成员要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各成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要求,以集体荣誉为根本,责任心、集体荣誉感要强烈。

  3、广播员、编辑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包括空调),以方便开展工作。

  4、广播站的钥匙其他人不得私自配用,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出广播站。

  5、根据节目安排表,负责主持节目的广播员必须准时广播(特殊情况除外)

  6、广播员因故不能参与主持广播节目的,需提前一天向站长请假,特殊情况另定。

  7、调换节目播出时间的要提前通知组长和当天值日人员。成员不能私自改变节目开始、结束时间。广播站成员不能无故罢做节目。

  8、每天有编广播记者一同值日,需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好扫地、拖地和倒垃圾的工作,工作期间不可带饭盒、穿奇装异服、拖鞋进入广播站。

  9、工作期间不得带(或允许)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站。

  10、广播设备若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运行,要及时向站长(副站长)和设备管理员说明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11、任何非技术人员不可随意修理广播器材,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12、每位成员必须爱护广播站内的所有广播设备及做好日常基本保养。每逢周1、3要进行拖地,周五进行擦机器,水杯用完后要放回原来的位置。在做完节目之后,椅子放回原位。

  13、离开播音室前先对定时编程器撤消并打开定时编程器的音量,打开所有分区控制器(星期五、六除外),关好电脑、窗和电灯等,方可关门离开。

  14、播音员和编辑员在节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

  15、广播站的电脑用于工作,在工作期间不得玩游戏、可能、看电影、挂Q等(节目需要除外)。

  16、广播站如无例外每周都会在星期二、四、五分别举行例会,全体成员如无特殊情况必须提前5分钟到场(请假需提前上交请假条)。迟到15分钟者当缺席处理。无故缺席3次以上当自动退出广播站,请假3次当做一次缺席。(详情查看例会制度)

  17、广播站所有设备在任何情况下无经站长和直属领导签名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出。

篇3:五好文明特色家庭、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评选活动方案

  “五好文明特色家庭”、“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评选活动方案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扬文明新风,鼓励更多家庭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历史进程中贡献力量,更好地推进我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永乐区妇联决定在全区继续开展以“平安、生态、康乐、活力、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第四届“五好文明特色家庭”评选表彰活动,以及“五个好”(“好母亲”、“好婆婆”、“好媳妇”、“好儿女”、“好妻子”)优秀家庭成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五好文明特色家庭”100户。

  “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1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五好文明特色家庭”评选条件

  结合永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平安、生态、康乐、活力、友善”五型幸福社区要求,在广大家庭中倡导建立“五型”五好文明特色家庭,平安,就是家庭法律意识强,安全稳定;生态,就是家庭环境优美,绿色生活;康乐,就是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心情快乐;活力,就是家庭活动丰富,成员对生活充满希望;友善,就是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互帮互助。

  (二)“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评选条件

  1、“好母亲”评选标准

  认真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式。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举止文明、以身示范,做孩子的表率。

  2、“好婆婆”评选标准

  婆媳关系融洽,视媳妇如亲生女儿,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鼓励支持子女实行计划生育,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

  3、“好媳妇”评选标准

  婆媳关系融洽,待公婆似亲爹娘,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共同协商、妥善解决,邻里团结,群众口碑好。

  4、“好女儿”评选标准

  尊重孝敬父母,注重与父母进行感情交流与精神慰藉,责任意识强,代际关系和谐,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承担家庭重任。

  5、“好妻子”评选标准

  夫妻感情和睦,宽容豁达,理解支持丈夫的工作,有爱心、尽孝心,关心、赡养老人,与丈夫相濡以沫,婚姻甜美。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开展活动,经公示、推评后,把思想品德好、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家庭和个人典型推荐上来。被推荐家庭、成员填写相应表格,一式一份,事迹材料800-1000字,于20**年4月12日前报区妇联办公室。

  附:1、永乐区“五好文明特色家庭”推荐表

  2、永乐区“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推荐表

  永乐区妇联

  20**年 月 日

  附件1:永乐区“五好文明特色”家庭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