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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小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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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中路小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即“党内下情上达制度”,下级党组织以及非党政治社会组织向党的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党员向各级党组织反映情况的制度。

  1、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内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3、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实行一日校长负责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4、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5、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6、坚持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篇2:惠州一中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党务公开的要求,经校党委研究,现将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公布施行。

  1.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党员个人和下级党组织对党内情况的反映(包括党内思想倾向、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党内作风等方面情况),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及要求。

  2.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委、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3.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校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4.情况反映可以采取个别汇报、书面、电话反映等形式。

  5.情况反映一般应逐级进行,实行逐级负责制。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6.坚持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局党委作出事关全局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