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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大港中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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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区港大中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一、学校财务人员(主管、出纳、膳管)要熟练掌握财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带头执行并做好宣传督促工作。

  二、对各项经费的收入要保证及时定额入帐,在算帐、记帐、报帐、用帐和预决算工作中做到日清月结,手续齐全,数字准确无误,帐据相符。

  三、学校财务人员定期(月、季、半年、全年)分析经费收支情况,并及时报送校长室。

  四、购物发票报销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一切报销须先经分管校长签字认可,再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对凭证不实者,财务人员有权拒付,每张购物发票都要注明用途,有购物人、验收人、领导人三方面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教务处、年级组等部门购物,要先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签字批准方可购买,自作主张购物的不予报销。

  六、学校的一切经费(预内、预外、暂收、暂支)都由会计室统收统支,其它任何人无权保管现金。

  七、会计室每月按时协助伙管会计、食堂组长及有关人员做好伙食帐目的结算,并公布于众。

  八、坚持民主理财制度,学校稽核小组按规定(月、季、学期)及时审核学校所有经费的收支情况。做到经济民主,帐目公开,严禁浪费、杜绝贪污、努力把好财务关。

  九、学生的学杂费、代办费,每学期都要及时结算到每一位学生,各项收支列出明细清单,并认真填写班费结算卡,结余款项一律退给学生本人。

  十、调出人员必须结清所有帐目,还清所有借用公物、借阅图书等,方可开出工资转移证和人事介绍信。

  十一、执行国家财政部、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会计人员变动时,办好交接手续。

  十二、坚持民主理财制度,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审查学校财务帐目,做到经济民主、帐目公开、收支公开。

篇2:中心学校关于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中心学校关于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1、规范财务管理,关键在校长。实行民主理财,坚持财务公开、透明,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对学校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平衡性负责。

  2、规范经费收支预算管理。每期初,各校(园)根据学校收入情况认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报中心学校批准。计划的制定要确保收支基本平衡,并略有结余,同时要强化预算执行的力度,坚持无预算无支出的原则。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计划,须书面向中心学校申请,经批准方可执行。

  3、坚持钱、账分开管理,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校长不得留存单位现金,不得单独一人公费开支。

  4、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开支500元以上必须经学校审账小组审核通过,千元以上必须书面报中心学校批准后方可开支使用。

  5、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情、合理,并要做到手续齐全。招待费、交通费报销票据的附注说明必须清晰、真实、完整(同时附招待费、交通费支出登记表)。招待费支出控制在经费总支出的2%以内,一般教学活动半天以内原则上不得招待开支,不得借期终(中)考试、结束会、加班等名义进行会餐。

  6、各校(园)确因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在周边商店、饭店、菜店等购物、用餐需及时由指定人员(或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事由。

  7、每次中途报账前需对学校前一阶段的对外欠账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如因此次报账超支,需书面报中心学校财务室,以备下次中心学校合理安排。

  8、代管经费据实收取,按期结清,代管经费收支情况在每期民主生活会上向全体教师予以公示,并作详细会议记录。

  9、每学期结束时,各校(园)审帐小组对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并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布。每学期中心学校对辖属各小学、幼儿园进行财务审查。

  10、本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规范使用好学校经费,每学期不留欠债。严格控制学校不合理开支,谁举债谁负责。因学校经费管理不善或支出控制不严,造成经费赤字过大,中心学校将书面报请区教育局处理。

篇3:德昌中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

  根据德教发65号文件及加强管理完善内控制度规定的精神,对我校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1、我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我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3、预算制度:

  ①、每年12月份,学校参照当年的预决算数字,制订出第二年财务预算上报教育局,每学期开学再根据资金变动情况修订预算表。

  ②、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③、努力做好预算执行的组织工作,积极组织收入。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原则,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注意加强预算控制和分析,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4、统一审批制度

  ①、实行校长“一只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持原始票据到财务室规范制单并加盖“财务初审”印章,后由校长审核签字报销。

  ②、对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账,并视支出金额的大小,及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5、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①、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部门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②、对外活动的接待费,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由校长同意,并确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和财务人员共同结账,索要就餐发票及酒水单,经审核后即可报销。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③、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时,要将上级收费的文件或通知原件或复印件附后。

  ④、添置办公用具、教学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首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后,填写购物申请卡或申请报告。1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1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200元以下由总务主任审批。再由总务处联合相关部门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⑤、各部门、处室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处建卡并登记造册,再由部门、处室负责人(凭出库单)领走。

  ⑥、教职工生病住院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由校工会组织人去看望并送去慰问品或慰问金。

  ⑦、接待如需用烟、用水等,由校长或分管校长指派采购员购买。

  6、财务公开制度

  为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差旅费报销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执行。

  昌德中学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