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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塘中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

  • 2024-06-23
  • 4962

  塘横中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印发《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2号)、《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苏教督委【20**】1号)以及《丹阳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丹阳市塘横中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

  二、本责任区挂牌督学成员:季金花严明友

  三、丹阳市塘横中学督导督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眭国俊

  副组长:景锁平吴裕庆陈红星韦元凤

  组员:朱守庆眭网成张洪锁景国忠钱小华冷良俊葛光耀

  岳来平常旭琴陈华荣钱明珍朱鹏钱媛媛张晨华

  四、工作要求

  1.构建督导督学网络体系。除了组建本校督导督学工作领导小组之外,学校还与家长委员会有机结合,构建“市教育局挂牌督学--本校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家委会成员”三级网络体系,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督导,确保学校办学规范。

  2.加强督导督学队伍建设。本校督导督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实施挂牌督导的重要意义,了解挂牌督导的范围与安排,及时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主动配合挂牌督学开展工作,为督学创建有利条件。各督学工作小组成员要结合本部门、科室工作特点,及时做好阶段反思,实事求是做好部门工作情况汇报,虚心接受督学的批评、建议,及时整改薄弱,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3.强化督导督学工作职责。本校督导督学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学校的督导督学工作,遇事不逃避、不推诿,勇于担当,及时整改、完善。

  4.确保督导督学工作实效。实施挂牌督导督学工作是学校实行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的有力“助推剂”,因此学校要抢抓机遇,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推动学校管理进一步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努力践行“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育人民满意学生”的办学宗旨。

  五、责任督学的工作安排

  1.每月督导1次以上,每次一个工作日以上。

  2.坚持常规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围绕“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开学督导工作。

  3.督导工作流程:

  早上8:00前到校--访谈学校领导,查阅有关资料--深入课堂听课--午间巡视校园及周边环境--察看校园环境卫生--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反馈意见,填写督学记录--下午4:30离校。

  4.督导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现场:

  ①学生广播操、大课间活动。

  ②教师访谈,教学五认真检查。

  ③学生午餐。

  ④专用设备使用。

  ⑤阳光体育活动等。

  六、本校督导督学工作要求与保障机制

  1.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①在校门口醒目处公布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督导事项等内容。②设立责任督学办公室,为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③按督导事项提供有关资料。

  2.根据责任督学下达的《督查通知书》,及时自查督查内容的实施情况,实事求是向责任督学汇报,对办学中存在的困难,积极争取责任督求的支持,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3.针对责任督学的反馈意见,能整改的问题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并向责任督学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4.做好督导督学工作的公示工作。每次的督导督学工作,都需要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公示内容包括:督查通知书、督查时间、责任督学联系方式、学校管理工作意见征集、督导反馈意见和学校整改计划等,公示的方式有:校门口黑板公示、校园网站公示、橱窗公示等,确保全校师生人生知晓,提高社会各界对学校依法规范办学的知晓率。

篇2:海丰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

  丰海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

  为强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职能,将“依法监督、科学指导、整改提高、质量监测”确定为责任督学基本职能,将“监督、指导、监测、服务”确立为基本工作方式,将“规范办学、德育改革、片区合作、高效课堂、师生发展、办学条件”确立为六项督导重点内容,促进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范、均衡、优质、特色发展。

  一、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1、对学校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问题。

  二、责任督学的职权

  1、根据督导工作需要,全面了解被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情况。

  2、要求被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提供相关材料。

  3、受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委托,约谈被督导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相关人员。

  4、对被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和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

  5、参加学习培训和阅读相关文件。

  6、在特殊情况下,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直接反映情况。

  7、市督导室、各中小学、幼儿园按要求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责任督学的主要任务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执行“五严”规定进行监督。

  2、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开展质量监测。

  3、倾听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及时向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相关中小学校限期整改。

  4、尊重学校(幼儿园)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不断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责任督学的具体任务

  1、督导校长及领导班子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2、督导学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督导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4、督导开齐开足课程和课堂教学情况,组织相关质量监测。

  5、督导学生学习、体育活动和课业负担情况。

  6、督导教师师德、专业发展及禁止从事有偿补课、家教情况。

  7、督导学校食堂、宿舍管理,食品、饮水安全卫生等情况。

  8、督导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9、发现安全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10、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部门委托的有关事务。

  五、责任督学工作程序

  1、出示责任督学证书。

  2、依法依规了解情况。

  3、认真填写督导记录。

  4、向被督导中小学校反馈相关督导意见。

  5、及时向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报告督导情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限期对被督导中小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具体整改期限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规定。

  六、责任督学工作要求

  1、责任督学要认真学习《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和《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等文件及各地工作经验、依法督导,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及时纠正或实行回避。

  2、专职责任督学对指定中小学校实施督导每个月应不少于1个工作日;兼职责任督学对指定幼儿园实施督导每月应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时间一般不少于半个工作日。

  七、责任督学工作机制

  每周“四个一”(即实施常规督导及反馈不少于一次,进行一次推门听课,参加一次市级集中督学情况交流会,上报一份教育督导工作情况记实)。

  每月“五个一”(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校风校纪暗访,进行一次片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专项督查,组织一次片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突出问题督查整改情况通报,提交一份责任区学校常规督导工作小结,上报一篇简报信息)。

  每学期“四个一”(开展一次规范办学、片区合作、德育改革等专题调研,一次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一次学校工作点评总结,一次责任区教育社会满意度测评)。

  每年“三个一”(组织一次校长述职、测评、综合领导力评价,开展一次进步最大学校表彰推介会,参加一次学校年终督导评估)。

  在完成上述整套“规定动作”的同时,专职责任督学应结合区学校实际,突出各自的重点,形成责任区的督导特色

  3、责任督学要坚持常规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常规督导包括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点评反馈、列席会议等、重点督导包括对指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办学过程中所面临的热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时间和精力所开展的专项督导等。

  4、责任督学要坚持个人督导与组队督导相结合。根据督导责任区划分,1名专职责任督学负责督导2-3所中小学校,1名兼职责任督学负责督导4-5所中小学校。

  5、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被督导中小学校吃请和礼物,不得接受被督导中小学校安排的娱乐活动或旅游项目,不得在被督导中小学校领取和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实施与责任督学职责与身份不符的行为,不得私自公开需要依法保密或暂未公开的学校和相关个人信息。

  八、责任督学工作制度

  1、记录报告制度。责任督学每次进入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必须按统一的文书格式,做好相应的听课、访谈、约谈、巡查等工作记录,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2、工作例会制度。责任督学要定期参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召开的工作例会,了解工作动态,梳理相关信息,汇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3、跟踪整改制度。责任督学要针对督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促整改,并将跟踪整改情况及时向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4、学习培训制度。责任督学要参加岗前培训和定期专期培训。学习教育督导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提高教育督导业务能力,有计划地参加省和国家组织的相关培训。

篇3:司徒中学挂牌督导整改督办制度

  徒司中学挂牌督导整改督办制度

  一、督学工作的机构设置

  负责全校督学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学校督学室。督学室是在丹阳市教育局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在局长室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对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全方面的督导职能。

  二、督学工作的主要范围及内容

  1、学校重要决定、批示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3、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4、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需要进行督学的重要事项。

  5、领导交办的督学事项。

  6、受理工作事故报告,负责对工作事故进行认定及处理。

  7、受理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各部门人员的投诉。

  8、经局长室批示需要督学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督学工作的主要方式

  1、督学工作的方式以转办、督办、催办为主。属于各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各职能部门进行办理。督学室的工作主要是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和如实反映情况。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2、涉及几个部门的督学事项,由校长室牵头负责组织办理,并认真作好协调工作。

  3、对常规性督学工作,每学期期中或期末由督学室定期进行督学,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4、对重要的督学事项,由督学室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向学校另作专题报告。

  四、督学工作的基本程序

  1、立项登记

  对领导交办的督学事项,督学室要做好立项登记,填写《督学事项立项登记表》,进行编号立项。在督学过程中,要及时作好督办件的运转、传递等环节的登记工作,以备存查。

  2、落实责任

  根据领导的批示,由督学室进行具体督学落实,包括安排专人(承办人)负责落实或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3、交办催办整改

  交办一般采取由督学室发《督学事项通知单》的形式,把督学事项交承办部门办理,特殊情况采用口头形式交办。在交办时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督学室要及时了解督学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紧急督学事项要及时催办,每次催办都要有纪录,并认真填写《催办通知单》,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交办领导请示、汇报;对于到期未结或久拖不结的,要将具体情况和拟采取的措施报告交办领导,以便领导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

  4、反馈办结

  督学室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及时向批示领导报告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对于不符合办理要求的,要向承办人或承办部门提出建议,或退回重办、补办。符合要求的,将材料报主管领导审定。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学,要认真做好情况汇总工作并写出专题报告。

  5、立卷归档

  督学室将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督学工作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存。

  6、责任追究

  凡列入督学的事项,要求层层明确责任,按照领导负责、分级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人,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对于承办部门及承办人责任不明、办事拖拉、对效率低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督学室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试行,由督学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