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科带头人考核细则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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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科带头人考核细则
一、师德修养
1、自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教师法》,一年中无社会举报,在各类调查问卷或电访中声誉良好。
2、遵守学校教育教学规章制度,政治、业务学习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参与交流讨论。
3、服从组织岗位安排。按时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能起到表率作用。
4、在级部工作中起到良好的舆论引领和带头示范作用。
二、加强学习
5、学历、计算机、普通话三证书达标。
6、能以校园网为平台,成功牵头开展网上读书论坛。
7、利用理论优势,开展一次面对全体教师的现场读书沙龙。
8、有_____篇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收入学校汇编文集。
三、工作、教学质量
9、满工作量,担任一线教学任务,并能在校内担任循环教学。
10、按时完成学校的值日、值厨、配班、保洁等任务。
11、教学水平在本_____有一定影响,教学质量在本_______名列前茅。(5分)
四、开课情况
12、每年至少在校级或以上开设_____节示范课、观摩课、课题课或专题讲座。(随堂听课、预约听课除外,教研组内研究课需向全校开放)
五、论文撰写
13、每年至少有_____篇论文获______级_____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____级及以上的教育类刊物上发表,或在_______级及以上范围内做专题讲座、教材分析。
六、指导学生
14、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参加____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年度中有____人获_____或______,或多人次获奖。
七、课题研究
15、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担任_____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成为课题研究的主持人或其中的骨干。
16、课题研究接受学校管理,每学期计划、总结、过程资料齐全,不拖拉。
17、每年在课题组之间或全校范围类执教一次课题研究课或专题讲座活动,呈现过程、经验和成果,以达到辐射全体的效应。
18、按时保质地照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积累资料,并接受教科室的检查。
八、培养青年教师
19、认真辅导青年教师____名,并能履行学校制定的师徒结对协议,并完成协议上的任务。或者指导非师徒结对的青年教师开展教学教研活动,起学术辐射作用,且有指导证明原件至少____份。
九、参与课改
20、担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教务、科研负责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的校本教研,在本专业起引领和带头作用。
十、争创荣誉
本学年度获得_____表彰_____次。
篇2: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和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和管理规定
专业带头人建设是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及专业建设紧密衔接。为加强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发展,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教学团队,选拔一批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在某一专业领域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引领作用的高素质专业带头人,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现结合《福建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指标》要求,对我院《专业带头人评选和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一、专业带头人团队及评选基本条件
专业带头人团队一般由2-3人组成。第一专业带头人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和双师素质,第二专业带头人应具备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和双师素质,企业兼职专业带头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国家职业资格。
二、评选原则
坚持标准、公开选拔、保证质量。
三、岗位设置
以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依据,在我院已开设的专业中设置专业带头人岗位,履行专业带头人的职责,负责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认定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团队认定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高尚的师德;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能力;精力充沛、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对本专业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准确把握本专业的发展方向,专业建设方案可行,能够带领本专业全体成员完成任期内的专业建设任务。
3、近五年独立系统地讲授三门以上(含三门)高职高专课程,专业带头人团队年均教学时数达300学时以上。
4、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近五年曾获得院级以上教学或科研方面的奖励。
5、在本专业的精品课程建设、专业申报、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有较突出的贡献。
6、主持过本专业教学管理工作且成绩显著(如项目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
7、积极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在“传、帮、带”工作中做出较大成绩。
8、在产学研等方面成绩显著,近五年曾获得院级以上奖励。
五、组织领导和专家评审
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聘请院内外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人选的评审和业绩考核。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审阅个人申报材料,评定任职资格,推荐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人选。
2、审议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建设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申请人所取得的业绩和成果进行评估,并做出评价。
六、评选程序
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评选,按个人申请、教研室及系(部)推荐、教务处会同人事处进行资格和材料预审、专家组评审和推荐、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和公示一周的程序进行。
七、聘期和待遇
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聘期为三年,由学院聘任,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一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不合格则解聘。被聘为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的人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对取得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资格的教师,学院授予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称号,颁发聘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2、同等条件下,专业带头人在职称、职务、工资晋升等予以优先考虑。
3、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院级精品课程和教学名师,优先推荐承担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4、优先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和骨干教师培训,安排参加有关专业考察、社会调查等活动。
5、根据学院对专业带头人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的年度考评结果给予一定奖励。专业带头人团队经费补助限额每年壹万元人民币,根据专业建设任务完成率按比例兑现,由团队成员按各自承担工作量大小自行分配。
八、专业带头人团队岗位职责
1、负责专业论证、起草论证报告,为专业建设提供决策依据;研究专业建设方向,确定专业特色;制定专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专业建设方案。
2、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协助院、系制定和实施专业师资培训规划和师资调配计划。
3、组织并实施本专业的专业建设(包括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试点专业和精品课程申报、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接受上级部门对专业建设的检查和评估。
4、组织本专业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申报对外合作项目和院级以上科研课题;完成院、系交办的专业建设任务。
5、讲授本专业骨干课程,积极指导青年教师。
6、任期内必须完成一项院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正式立项。
7、 任期内必须在CN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本专业方向的学术论文;或主编一部教材;或参编一定数量的教材。
九、实施与管理
1、被聘任者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需按照本人申请时提出的专业建设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并制定具体的专业建设任务书,填写《专业建设任务书》。
2、被聘任者在任期内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按年度组织对其教学、科研及专业建设的业绩情况进行考评,并于次月将考评结果公布。
3、被聘任者在聘期结束前三个月内,应撰写《聘期工作总结报告》,并附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其业绩进行评估,并做出评价。
4、被聘任者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系(部)应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将解除聘约,并终止其相应经费补助。
十、其他
1、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z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和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篇3:中小学德育带头人评选活动方案
中小学德育带头人评选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汉东市“十二五”有效德育建设工程》、《汉东区“十二五”德育创新工程》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全区德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提升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者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德育骨干工作者的典型示范作用,培育全区德育工作名师,推动全区德育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汉东区首届中小学德育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相关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班主任;在职在岗德育管理干部(中层及以上德育管理干部)。
(二)评选条件:
1.资格条件
(1)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工作六年及以上;德育管理干部:担任学校德育管理工作三年及以上。
(2)具有相应学段高级教师职称(小学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中学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3)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或专技考核等级为优秀。
2.基本条件
(1)师德风尚高。热爱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及各项法律法规,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受到学生、家长的一致认可。未发现查实的有偿家教、体罚和侮辱学生、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师德问题。
(2)工作成效好。坚持工作在中小学德育一线。德育管理干科学有效地开展德育管理,学校德育工作目标定位明确、措施具体得力、成效显著,得到区域内同行的普遍认可;班主任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学生朝气蓬勃、乐观向上,师生关系平等、民主、和谐。
(3)创新能力强。严谨笃学,潜心钻研,积极、主动学习新知识、新科学、新技能。德育管理干部在提高学校德育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解决学校德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方面有新思路、新办法;班主任善于结合班级和学生实际,积极创生出符合学生实际的德育工作和班级管理的规律、经验。
3.区别条件
(1)德育管理干部:学校德育工作成效显著,特色突出,近五年来,学校承担区级及以上德育现场会或者观摩活动一次,或学校(个人)获得市级及以上德育工作专项表彰。承担学科教学任务者,所任教班级学科教学质量居同类班级中等及以上。撰写的有关德育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两次及两次以上在市级及以上获奖(近五年来,至少一次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者撰写的有关德育方面的专着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发表。近五年来,承担或者参与区级重点德育研究课题或市级以上德育研究课题并结题。近五年来,承担或者参与学校校本德育教材编写并取得成果。
以上条件,1、2、3项为必备条件,4-5条,符合其中一项即可申报。
(2)学校班主任教师:曾获得汉东市功勋(含提名)、十佳班主任(含提名)、百优班主任、汉东区十佳班主任(含提名)、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含提名)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者担任班主任工作二十年及以上。所带班级曾被评为市级或者两次及以上被评为区级先进班集体(近五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市、区级先进班集体)。所带班级学生学业质量发展水平位居学校同类班级中等及以上。撰写的有关德育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两次及两次以上在市级及以上获奖(近五年来,至少有一次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者撰写的有关德育方面的专着在市级以上范围发表。近五年来,本人承担或者参与区级及以上德育研究课题并结题,或承担(含参与)学校校本德育教材编写取得成果。
以上条件,1、2、3项为必备条件,4-5条,符合其中一项即可申报。
二、名额设置及申报指标
1.名额设置:本次拟评选汉东区德育带头人50人。
2.申报指标:德育管理干部序列,每校可申报1-2人;班主任序列,班级数在20以内(含20)的学校可申报1人,班级数在21-40(含40)的学校可申报2人,班级数在41及以上的学校可申报3人。
三、评选方式及步骤
1.学校初评。全区各中小学组织德育管理干部、班主任对照评选类别和条件自主申报,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申报指标数,通过综合考评和民主测评产生候选名单,学校内公示认可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上报区教育局德育办公室。
2.区级评审。区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集中评审,确定初步名单。组织实地考察工作,充分听取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的意见。
3.结果公示。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初定结果在汉东教育网公示(不少于五天),接受社会监督。
4.结果审定。对无异议的公示结果,报请局党政联席会最终审定。
5.通报表彰。对获奖的同志,由区教育局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并积极向新闻媒体推介宣传。
四、任期及待遇说明
1.任期说明:区德育带头人实行任期制,每两年评选一次;每2年复核1次(复核标准、程序另行通知);每届任期为8年,任期满8年(或任期内,德育带头人脱离德育工作岗位的)即自动卸免,在职干部教师任期届满后可再次申报。
2.待遇说明:区德育带头人在任期内,享受每月180元的专项补助,补助按月发放。已经享受市、区学科带头人专项补助的,可同时享受区德育带头人专项补助。
申报人员材料以学校单位,于6月10日((全天)上报区教育局德育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德育工作自述材料,一式三份,材料内容应为第一人称,应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字数控制在2500字左右;佐证材料,有关德育工作的荣誉证书、论文、其他成果的原件(上交材料时审核)及复印件一份。学校同时上报学校初评工作报告,含学校初评时间、初评程序、初评人员名单、初评经过、公示等基本内容(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汉东市汉东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