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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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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滨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

  1.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

  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二、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研中心、教体局或其他部门上告,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较轻的,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在全乡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例会上检讨。

  3.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所需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由学校给予处分通报,学校例会公开检讨。

  4.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教育局取消其教师资格,并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5.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或学生家长因此提出要进行检查、治疗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费用,一律由体罚者承担。(包括家长提出的学校责任)

  6.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所在年级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应负连带责任,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关处分或罚款。

  7.体罚学生情节较轻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以上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8.因体罚学生而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篇2:高从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

  淳高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z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以法治校,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树立爱学生如子女的观念,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肩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树立转变一个差生和培养一个三好生同样光荣的责任感。要给差生厚爱,不得歧视、放任不管差生的行为,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批评、处分。

  三、教育学生时,不讲脏话,不讲讽刺挖苦的话,不准有侵害学生学习权益和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一经发现学校要责令其向当事人致歉。

  四、要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全面反映学生在校表现。对学生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和家长联系,不允许让学生独自回家喊家长,不允许让学生打电话喊家长来学校,由此而发生的问题,由有关教师负责。

  五、为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1-2次者,学校领导及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3次以上者,大会点名批评。

  3、多次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给予行政处分或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品行不良,侮辱摧残学生,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处分外,学校有权建议解聘、调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凡当年发生体罚和体罚学生3次以上者,当年不享受“文明奖”和“考绩奖”,不得被评为各类先进,取消职称评定或晋升资格。

  六、本《规定》解释权属校长室。

篇3:思实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

  思洋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

  一、为实施依法治校,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保障末成年人合法权益,杜绝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建立体罚学生的举报制度和首遇制度。教职工和学生向学校如实举报教职工体罚学生的,学校给予奖励200元。看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任何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劝阻,对劝阻有效者,学校给予奖励100元。教职工对体罚现象听之任之、熟视无睹或推波助澜者,学校给予罚款50-100元。

  三、学校政教处每月底和学期末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教职员工是否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

  四、学校保障检举人的合法权益,对检举揭发者打击报复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通过检举揭发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发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经查证属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理:

  1、体罚学生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并扣除当月师德奖金,班主任同时扣除当月班主任费,生活老师和职工扣除当月工资200元。

  2、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在师生、家长和社会中造成很坏影响者,学校除给予第一款的处理,同时扣除全学期的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或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3、体罚学生特别严重,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导致学生出走,由体罚者负责自费寻找,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导致学生转学退费的,其退费由体罚者全额承担。

  5、体罚学生屡教不改者,学校给予解聘处理。

  6、凡体罚学生者,无论情节轻重,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评先、评优、评职称,第一年工作者当年不得转正。

  思洋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