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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校教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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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学校教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依法治校的精神,结合我校学生教育管理的特点,强化学生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制定下列教学工作人员责任:

  一、按教导处的课程分工履行安全职责。任课教师自上课至下一节课上,承担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经部门领导同意,教职工因病、因事、出差等合理调课的(以教导处的记载为准),视受课者为直接责任人。

  三、未经教导处同意,教职工私下互相调课的(制度是不允许的),学校仍视当班者为直接责任人,实际当班者为间接责任人。

  四、早读、上午第二节课、下午第五节课的教师负责与班主任教师做好学生的交接手续。否则,谁未履行职责,谁承担安全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条款上未尽事宜,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此责任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课任教师签订,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主管领导:______

  责 任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篇2:龙岗小学教学安全制度

  龙岗小学教学安全制度

  一、教学区及教学设施安全制度

  1、各班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右行礼让,不得拥挤起哄,不得相互推攘。

  2、各班要教育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在楼道上打闹喧哗,更不得追逐嬉戏。

  3、各班要每天检查教室内的各种教学设施及电器线路,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严防安全事故。

  4、各教学设备管理人员及各学科任课教师要认真检查并及时维修教学设施,保障教学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及安全性。

  5、放学或午间休息时间,各值日值周教师必须按时到位巡罗,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二、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利用综合实践课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6、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7、在体育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遵循体育运动规律,精心安排教材,科学组织教学,合理安排运动量。学生活动要安排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8、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9、教学用的器材、场所要有安全保证。

篇3:南理工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理工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教学环节。安全保障是保证实践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前提,加强对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是实践教学组织单位、指导教师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的安全管理,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一)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

  (二)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消灭隐患的原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研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安全责任

  (一)校、院两级一把手负责领导教学安全管理工作,是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教学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实践教学的具体组织者,包括带队领导、指导教师、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有关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教学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参加实践教学的学生是安全工作的主体,必须自觉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履行安全义务,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

  (二)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要作为各级责任人、教学单位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 安全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

  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实践教学指导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安全规章的学习。实践教学开始前,必须对所有参加该教学活动的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每次开始教学活动前,要强调当天的安全注意事项;在具有潜在不安全因素的场所设置警示文字;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加强安全提示(提醒)。

  (二)加强过程管理

  1.校内实验、实训

  (1)教务处、条件装备处、后勤保卫处要定期组织对各教学单位的各种实验、实训室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仪器、设备、耗材放置有无安全隐患,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中安全提示是否明确,必要的安全警示文字是否到位,消防系统、上下水、电路插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等等。

  (2)实验、实训指导书必须列出安全须知,并要求学生认真阅读,在明确实验、实训的目的和要求的同时,掌握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遵守安全纪律。指导教师在学生进行实验、实训的过程中应做好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准备,提高保护学生安全的意识。

  (3)实验、实训学生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遵守实验、实训的组织纪律。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对漠视安全纪律且屡教不改者,应停止其实验、实训活动。

  2.校外实习、调研

  (1)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调研前应深入现场了解实习、调研单位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并会同实习、调研单位有关人员,将安全事项列入实习、调研安全教育内容。

  (2)实习、调研指导书必须列出安全须知,并要求学生认真阅读,在明确实习、调研的目的和要求的同时,掌握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遵守安全纪律。指导教师在学生进行实习、调研的过程中应做好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准备,提高保护学生安全的意识。

  (3)参加实习、调研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遵守实习、调研的组织纪律。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对漠视安全纪律且屡教不改者,应停止其实习、调研活动。

  3.总结提高

  各专业学院、教学部在每学期的工作总结中必须包括实践教学安全工作总结,以利发扬成绩,堵塞漏洞。

  第四条 安全事故处理

  (一)安全事故的认定

  1.当下列情况在实践教学过程发生时,应认定为实践教学安全事故:

  生产事故、火灾、爆炸、群发性食物中毒、溺水事故、交通事故、群体事件、人员失踪等。

  2.发生人员死亡、重伤的安全事故为Ⅰ类事故;发生人员轻伤的安全事故为Ⅱ类事故;无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为Ⅲ类事故。

  (二)事故处理

  1.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带队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本专业学院、教学部领导报告,讲明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事故性质、现场基本情况等;与此同时,事故中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组织救治;及时做事故备忘录,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内容、现场情况、处置措施、目击者等。专业学院、教学部接到报告后,在组织事故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校有关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工作部署。有关职能部门有义务积极配合专业学院、教学部处置事故、事件,将损失降至最低。

  2.Ⅱ、Ⅲ类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实习、调研教学组织单位组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负责事故处理并出具《事故报告》报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Ⅰ类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学校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负责事故处理并出具《事故报告》报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事故报告并做出最终处理决定。《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事故性质、处置措施、发生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整改措施和建议等。

  (三)调查与责任认定

  1.安全事故调查中,事故目击人员和参与事故处置人员有义务如实向有关部门陈述与事故有关的事实,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2.事故调查中,除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外,要检查各级有关人员(包括有关领导、实践教学组织者、学生等)应尽的安全义务履行情况,进而判定有关当事人、组织应负的责任。

  3.未尽安全教育、管理职责的领导、组织、指导人员,要责令做出检查,汲取教训,并根据渎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单位内部通报批评、全校通报批评、行政处分,乃至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4.对于无视安全纪律导致安全事故的学生,要责令做出检查,汲取教训,并根据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行政处分,乃至追究民事、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