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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汪二中岗位聘任考评细则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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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柘二中岗位聘任考评细则

  为了使岗位设置工作的公平、公正,更好的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以下考评细则:

  (1)从事教师专业年限:1分/年。

  (2)学历:硕士研究生3分(须有学历或学位证书),本科2分,专科1分。

  (3)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1分/年。

  (4)任现职以来从事管理工作年限: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0.8分/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0.4分/年。兼带不重复计算,就高不就低。

  (5)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1分/年。

  (6)近三年工作量:工作量达满工作量90%以上1分/年。

  (7)任现职以来荣誉表彰:专业类获奖市名校长、名师5分,市优秀校长、学科带头人4分,市“333”骨干校长、骨干班主任、骨干教师、“十百千”获奖人员3分,县“311”、县教坛新秀、县骨干教师2分。综合类表彰(包括师德模范、优秀教育园丁、先进教育工作者、突出贡献奖)国家、省、市、县、校分别为4分、3分、2分、1分、0.5分。

  (8)任现职以来优质课、基本功: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3、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1、0.5分;获校级一、二等奖分别为1、0.5分,同一奖项取最高级别计分。

  (9)任现职以来课题研究成果:已结课题成果主持人: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说明:竞聘人员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岗位聘任考评细则对竞聘人员进行审核、计算,根据择优聘用原则,拟出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汪柘二中

篇2:学院外聘任课教师聘任合同

  学院外聘任课教师聘任合同

  因教学工作需要,z职业技术学院系、部(甲方)聘请同志(乙方)在甲方任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教学任务,具体内容见下表:。

  受聘任教一览表

  二、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向乙方提供教材、备课纸、教学安排、课表、教学大纲等有关教学资料。

  2、依甲方结算课酬的周期,按元/课时的标准,分期向乙方支付报酬。

  三、外聘教师基本职责: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不断创新的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服从教学安排,依据合同忠实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研究教学方法,讲求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加强师生沟通,平等的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3、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批准,教务办、系(部)或教研室各执一份。

  4、兼职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

  5、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6、兼职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办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教师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由系(部)代办或事后补办。

  7、兼职教师应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命题及阅卷等工作。

  8、课程授课及考核结束后,应按照学院及系(部)的有关规定,上交成绩单、课程总结等相关材料。

  四、乙方必须履行甲方所规定的外聘教师基本职责(本合同第三点),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若乙方不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教学任务,或违反学院管理规定,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档,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予以解聘,情节较轻者,适当扣除讲课酬金。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因故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星期以上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六、未尽事宜,双方适时协商。

  七、本协议自二OO年月日起至二OO年月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教务处、人事处备案一份。本协议到期后自行中止。

  甲方:z职业技术学院乙方:

  系、部(盖章)

  代表:

  二OO年 月 日二OO年 月 日

篇3:年学校教职工调配及聘任工作方案

  20**学年学校教职工调配及聘任工作方案

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20**学年学校教职工聘用聘任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今年学校教职工聘任的政策依据为:仑委[1998]64号、仑教[1999]74号、仑教[1999]75号、仑教[2000]65号、仑教〔20**〕23号、浙政办发[20**]117号等六个文件。

  2、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全区各学校的教职工流动面原则上仍应控制在3-10%以内,其中,山区、海岛学校原则上为3-5%。除成人学校、幼儿园外,各校原则有1名以上教师流动(建校五年内的除外),具体流动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教师流动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部分学校进行布局调整,个别学校事业规模变化较大,因此,各学校超编部分的教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教职工人数超过核定编制的学校,原则上不得再流入。具体学校编制数按附件一标准核定。

  3、非城区学校调入城区学校根据需求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考试、考核。

  4、凡要求在区内学校间交流的教职工,均必须填写《教职工调动申请表》,原所在学校必须签署意见,新的意向学校(进城区学校考试除外)一般也应签署意见。鼓励20**年秋后进入z区城区学校任教的外地调入教师和新录用教师到非城区学校工作。

  5、各校教职工的聘用、聘任应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聘用、聘任工作必须要有阶段性,规范操作。第一阶段是指本校大部分教职工的聘用,第二阶段是指各校间交流(正常调动)的教职工聘用,第三阶段是指毕业生分配及小部分尚未落实新的聘用单位的教职工的聘用。教师正常交流、调动的手续仍安排在8月中旬开始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6、解聘教职工在合同的“合同变更或补充”栏中注明续聘及期限,第七条中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指实际聘任职务,低聘者要填写低聘的职务。20**年新分配的教师要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签订试用期补充协议,即填写“实行一年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7、聘用合同一式二份,校方、本人各存一份,校方一份存放在教师专技档案,另一份由本人妥善保管。聘用合同的起止期限统一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其中有固定期限合同一般为1--3年,根据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聘用合同是否鉴证由教师本人决定,如需要鉴证,则由学校统一于9月初到区劳动部门办理。

  8、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仍为1年1聘,聘任期限为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学校要与教职工本人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由教师本人保管。

  9、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岗位数做好有关聘用、聘任工作。认真填妥有关表格,及时上报。

  z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