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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高中教学工作措施

  • 2024-06-23
  • 6958

  徒丹高中教学工作措施

  今后几年我校高中教学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指导,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中心,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这个基本的工作思路,今后一两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优化内部运行环境

  1、明确的办学目标。目标既是前进的方向,更是前进的动力。我校将以“上规范,创特色,争一流”为办学目标,规划学校未来的发展。逐步建立有利于培养和稳定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培养综合素质高的教师队伍;把我校建成管理水平一流、教学设备一流、师资队伍一流、教育教学质量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学校。我们为实现这个目标,一直在努力着、耕耘着。

  2、清晰的办学思路。作为一所学校,必须要有一条十分清晰的办学思路。尤其像我们这样一所学校,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青年教师不断增多,办学思路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确立“一切为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明确“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两个着力点;树立了三种意识:即“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努力实施“四项工程”:即德育网络工程、教育教学改革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工程;切实做到“五个加强”:即加强经验的总结,加强人际关系的和谐,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加强学校的未来规划和发展。

  3、率先垂范的领导班子。在办学过程中,校级领导处于管理系统的核心地位、主导地位和决策地位,校级领导的思想、行为和作风将直接影响到学校全局工作。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制度和参加教研活动制度,落实学校提出的听课要求,深入课堂掌握教学第一手资料,及时了解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提出教学改革的新思路。领导干部既要履行管理职责,又要当好老师们的顾问和参谋,做到深入组室经常化,课堂听课制度化,共同研讨民主化,评点教学科学化,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合作式”和“研究式”评课活动,力求使听课评课活动成为交流经验、开拓思路的有效形式。

  4、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管理就是创设和保持一种良好环境,使人在群体里高效率地完成既定目标。我校为了实现学校的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所谓“以人为本”就是将管理主体--人作为中心的管理思想。管理中处处体现服务的原则,我们倡导“教育就是服务,教学就是为学习者服务”的思想。我们的教育管理处处为被管理对象着想,充分满足其事业、感情、待遇的各种需求,始终营造着良好的工作与学习环境,让所有教职员工心情愉快地做好本职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我校“工作着是美丽的,工作者是幸福的”已成为徒丹人的共识。

  5、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民主,是现代文明的潮流所向。人在民主的氛围中才会坦诚勤奋,才富有创造性;一所学校有了民主,才能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形成团队优势,学校才能发展。我校大力提倡和实行民主办学、民主治校、民主执教,注重确立教师在学校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管理的作用,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参政议政的意识。遇有重大问题,学校领导班子十分注意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科学而民主的决策机制,信任与尊重的管理意识,极大地增强了全校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强烈的义务感和责任感,使我校的全体教职工拧成了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打造徒丹中学教育品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完善的各种规章制度。学校管理系统高速运转,离不开科学规范的有效约束。学校管理向规范化、法制化方面发展是学校管理走向科学化的必然趋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是指导广大师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活动的行为准则,是学校实施规范管理、目标管理的衡量尺度。为使我校校风建设、教风建设、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使学校管理实现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我校根据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健全了各项工作职责和常规管理制度,经过一年实践,充分酝酿,反复修改,多次完善,《徒丹高中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现已汇编成册。可以说它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综合管理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实行依法治教、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考核得法、监督保障措施完善、赏罚分明、促进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的有效策略之一。

  7、加快学校的发展,提高整体办学效益。学校发展要以***同志“三个面向”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校长有思想,教师有风格,学生有特长,学校有特色”,追求高质量、高品位、现代化、个性化。区教育局给予高中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学校要抓住机遇,明确目标,振奋精神,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创出优异的成绩。

  二、加强教学管理,充分调动教和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8、进一步理顺教学管理体制。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务处的教学管理职能,加大管理力度,使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互相促进,互为补充。要实行业务校长和教务主任领导下的年级负责制,强化级部的实体地位,发挥好级部的管理职能,使级部有选聘教师的权力,有管理班级和学科备课组的权力,有进行评估奖惩的权力,实现责、权、利的统一。要继续坚持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班教导会制度,加强学科“会诊”,形成帮促“薄弱科”和“边缘生”的教学合力,提高整体效益。要进一步加强班级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班级内部营造浓厚的学习气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千方百计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学生学习效率。以区教研室今年年底将召开的全区普通高中级部教学管理与班级教学管理经验交流会为促进剂,进一步探讨级部管理与班级管理的科学性、实效性问题。

  9、学校加大评估力度。学校将制定出对级部工作的评估方案,级部要制定出对班集体、班主任、备课组、任课教师的评估方案。学校、级部都要依据自己制定的评估方案组织评估活动,以评估促落实、促发展。

  10、加强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管理。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起始年级是奠基阶段,决定了学生今后的发展方向。学校将要改变过去那种重视毕业班教学轻视起始年级管理的做法,时间上多向高一靠一靠,精力上多向高一投一投。教学上要突出一个“严”字,切实做到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一切,坚持“低起点,严要求,稳步走,高效率”的教学原则,着重解决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情感和学习习惯问题。习惯、情感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建立起良好的习惯和浓厚的兴趣,才会为学生今后的终身学习、自主探究、主动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毕业年级的教学是衡量我们教学质量高低的重要尺度。对于毕业班的教学,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目标,加大教学力度;召开专题会研究高三教学的思路和方法,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针对高三教学特点,学校提三点意见:一是抓全体学生,促全面发展;抓中、边、弱,促全体提高;抓尖子,促特长发展;因材施教,分类推进,实现整体优化。二是搞好四个研究,抓好三轮复习,提高教学效率。四个研究就是:研究课程标准,明确教学任务;研究考试说明,了解考试要求;研究近几年的高考题,把握命题趋势;研究试卷评价和分析,掌握答题技巧。三轮复习即单元复习、专题复习和综合复习。在复习教学上要突出一个“新”字,在“以本为本,以纲为纲”的基础上,要坚持“内容新,情景新,思路新,方法新”的教学原则,使三轮复习新中有紧,新中有严。三是课堂教学要把握好“四个三”,一是“三度”(深度、广度、密度),二是“三性”(基础性、实用性、时代性),三是“三近”(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学科),四是“三易”(易混、易错、易忽视)。学校在毕业班的教学上采取倾斜政策,继续执行“四个指导”,即会议指导、信息资料指导、考试命题指导和现场面对面指导。同时,学校对高二管理也不能放松,教学上要突出一个“活”字,在夯实知识基础的同时,坚持“教学内容要活,教学方法要活,信息渠道要活”的教学原则,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1、切实抓好落实。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办学效益,关键在落实,要把教学管理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件工作上,落实到每一个教学骨干、教师、学生的行动上。学校的要求是:层层把关,环环相扣,一抓到底,务求实效。我们要认真总结今年高考的经验和教训,在落实上抓出效益来。今年的高考如果我们对薄弱学科的教学抓得再细一些、实一些,使教师、学生在基础知识上多下功夫,在联系实际灵活运用上多下功夫,我们的高考进线率肯定会有新提高。如果我们把级部管理和班级管理中的帮扶工作抓得再细一些、实一些,我校本科线进线人数肯定会有新突破。

  三、加强教学研究,进一步优化教学过程

  12、深入研究教学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教学方向。学校要集中精力研究教学的新变化和高考的新变化,加强与外地的联系和交流,多方获取教学信息和高考信息,正确把握教学方向。要把主要精力用在研究教学和管理教学上,根据市教学意见和我区实际情况提出教学要求,并切实抓好研讨、落实。学校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要科学地理顺语、数、外三科与选修学科之间以及综合学科内各个学科之间的关系,引导教师消除“学科思维”,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减少内耗,提高整体效益。要加强教师之间的联研、互学,努力开拓教师知识面,使他们在精通本学科教学的基础上,逐步掌握相关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材,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各学科教学都要准确把握高考考试说明的规定和要求,增强教学的目的性、针对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最大限度地减轻学生不必要的学习负担,提高教学效率。

  13、抓好集体备课,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实践证明,抓好集体备课是发挥群体优势,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重要措施,是提高青年教师实际教学能力的重要途径。特别是目前教学大纲调整、课程教材更替、考试内容变化的形势下,抓好集体备课更为重要。集体备课的重点要放在对教学大纲和高考考试说明的把握上,放在对教材教法的研究上,放在练习题、作业题、检测题的设计上,求实戒虚。业务骨干要靠上去抓集体备课,确保每人每周至少参加1个学科备课组的集体备课活动。学校要加大对集体备课管理、指导和评估的力度,确保集体备课落到实处。要对学科备课组的教师进行捆绑式评价,引导他们形成工作合力。

  14、进一步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首先是优化教学内容,要把教学大纲、高考考试说明、教材和近几年高考试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确定出每一个知识点的教学深广度,设计出每一个知识点可能出现的题型,并用系统论的观点制定出每一个知识点在新授课教学、一轮复习、二轮复习和知识回扣阶段应分别达到的教学目标、应分别进行的针对性训练。这是优化教学过程的首要问题。其次是优化教学方法,强调充分落实学生主体地位,培养学生学习能力。课上要精讲、精练、精评,给学生留出充分的探究、归纳、感悟、反思的时间。课下要留给学生足量的练习题,学生有自我选择的余地。强调教师必须认真批改学生作业,以提高讲评的针对性。“自主探究、学案导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策略,要进一步推广。第三是优化教学手段,大力倡导计算机多媒体进课堂,最低限度也要确保“四机一幕”的有效使用,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

  15、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教学的含金量。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课堂教学是一个关键环节,也是我们的薄弱环节。要紧紧围绕“课堂教学改革年”做文章,加强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转变教学观念,更新知识结构,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首先“减负增效”,为教师减负,不搞加班加点,给教师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让教师有更多的时间去搞研究,搞教改,搞课题,把精力多用在学习理论上、研究教材上、探索教法上,努力实现课堂教学的“精投入、高产出”;为学生减负,不布置重复性机械性作业,不利用休息日、节假日补课,多给学生学习思考的时间,多给学生实践体验的机会,多给学生探究创造的空间,努力实现课堂教学的高产出。其次,课堂教学改革要从五个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实”;二是“巧”;三是“精”;四是“活”;五是“新”。要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狠下功夫,在充分落实学生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通过自学、讨论、辅导、练习等环节,努力促进学生积极、主动、高效地学习。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16、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流动日趋活跃,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国办高中教师待遇明显低于民办学校,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形势下部分骨干教师的思想出现一些波动,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不可能用“躲”或“堵”的方法解决问题,应重在引导教育,并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要加强对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引导教师爱岗敬业,甘为人梯,为人师表;要培养教师的成就感、荣誉感,使教师能够感受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和事业的成功;要为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充分的支持,使青年教师获得迅速成长;要给教师更多的关心、体贴,使教师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17、大力开展青年教师培训。这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对于新教师,将实施《徒丹高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及《新老教师结对子实施方案》,把这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来。重点是抓好新教师的业务培训。对新教师要做好新课标、新教材的过关培训,要采取自我加压、名师指导、跟踪听课等措施,使他们尽快把握新课标的精神实质,熟悉新教材的内容特点,提高驾驭教材、处理教材的能力。对于其他青年教师,从今年秋季开始,我校将实施青年教师培养“三达标”工程,包括教材教法达标、课堂教学达标和教学效果达标三个组成部分,分别采用书面考试和量化评估的方法进行验收,三年为一个周期,准备今年上半年,首先进行教材教法达标考试。

  18、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一个学校,如果没有一批“名师”在支撑,这个学校就不可能办出一流的教育;一个学科备课组,如果没有“名师”牵头,也不会创出一流的成绩。学校将重视骨干教师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动、辐射和导向作用。允许他们“冒尖”,更要为他们“冒尖”创造有利条件,对他们政治上多关心,生活上多照顾,教学上多信任,教改上多支持;要优先安排他们参加各项教研活动,承担一定的专题研究和教改实验,使他们成为教学的排头兵、教改的领头雁。学校将调整工作思路,把发现培养典型、总结先进经验作为视导重点,把培养教学新秀、壮大骨干教师队伍作为重要的教研任务。对在视导听课过程中,发现有潜质、有发展前途的青年教师要大力扶植、重点培养;对在各科举行的各种比赛中脱颖而出的青年教师,积极向上推荐,拓展其发展空间,为我校教育教学注入新的活力和后劲。

  围绕教育局提出的外树形象,内抓质量的工作思路,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实现以上工作目标。

篇2:教学优秀奖评选方案

  20**年教学优秀奖评选方案

各系(部):

  根据《z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津贴暂行规定》(德陶院“20**”3号)的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入选条件者,由系(部)推荐,学院教务处组织评委评出教学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报学院审核表彰。

  二、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完成本学年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

  2、学生评教平均分85分以上。(由系部组织测评,提供评分表及汇总表)

  (二)量化评分

  1、为人师表,积极进取,有一定示范作用(20分)。(由系部组织教师民主评议,量化评分并排列推荐顺序)。

  2、教学资料完整、规范(20分)。(提供课程大纲、授课计划、教学日志、教案、作业批改、试卷、成绩登记表、评学记录等材料,由教务处组织评分)。

  3、教学效果良好以上(10分)。(学生总评成绩优秀率10%以上,及格率85%以上,由教务处根据期末学生成绩统计结果评分)。

  4、参加学院优质课评选,且课堂教学规范,效果良好(30分)(由教务处组织优质课评选,且得分在85分以上,按30%计入总分)。

  5、完成规定听课任务,听课记录完整,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能互相交流教学经验(10分)(本学年8次以上,提供听课记录本)。

  6、积极参与质量工程建设(10分)(提供书面总结一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本学年请假(含事假、婚假、产假、病假)累计超过十五天。

  2、无故旷课、旷会。

  3、发生教学事故。

  4、上级文件规定不得参与评先评优的其他情形。

  四、名额分配

  各系(部)按本部门专任教师总数10%的比例推荐,并于20**年6月25日前将初步推荐名单报送学院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委量化评分,对总得分在85分以上的教师按得分高低分别评出教学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报学院审核表彰。

  附件:20**年教学优秀奖评选量化评分表

  z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篇3: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试行)。本规定适用于院内教学与管理各个岗位的各类教职员工。

  第二条 本文所指教学事故包括课堂教学、作业(实践教学)、考试管理、成绩管理、教学管理等六类。本文所指教学事故分为严重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二个等级。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类型与等级的界定

  第三条 课堂教学

  (一)严重事故

  1、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及其它思想内容不健康的的言论,在师生中造成较坏的影响。

  2、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变动教学计划或不执行教学计划;

  3、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擅自停课、旷课,或提前一周结束课程,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教学任务;

  4、在课堂上体罚学生;

  5、无论何种原因,教师酒后上课;

  6、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课中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

  (二)一般事故

  1、未经系部同意,变动上课时间;

  2、未经系部同意,由他人代课;

  3、未携带任何教案或点名册进入课堂执教;

  4、上课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

  5、教师已事前请假,而未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导致无人上课;

  6、教师穿背心或拖鞋上课(必须换鞋场所除外);

  7、教师在上课时打手机或发出信号;

  8、教师上课抽烟。

  第四条 作业、辅导与答疑

  (一)严重事故

  1、整个学期未布置作业;

  2、整个学期中无一次批改学生的作业;

  (二)一般事故

  1、遗失教学班学生作业;

  2、未按既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辅导答疑、或随意减少辅导、答疑次数;

  第五条 实践教学

  (一)严重事故

  1、实验准备未做好,致使实验无法完成;

  2、实习准备未做好,致使实习工作无法正常安排;

  (二)一般事故

  1、未严格按实验教学计划要求,开出实验项目;

  2、在指导实践性教学环节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次数进行指导;

  3、擅自请他人代替指导;

  第六条 考试

  (一)严重事故

  1、现场发现试卷未准备好,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2、试题严重出错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3、教师监考旷监;

  4、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出现泄密或丢失;

  5、教职人员泄露考试内容;

  6、监考过程中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或用其他方式告诉答案,对学生违纪现象瞒报或放纵学生舞弊;

  (二)一般事故

  1、监考教师迟到或早退(含无故中途擅自离开)在5分钟以内;

  2、事先未通知考试组织管理部门,找人代替自己监考;

  3、期末考试命题不按规定时间提交A、B卷和标准答案;

  4、试卷或标准答案不符合规定要求;

  5、监考教师监考期间随意离开考场,出现考场监考不力;

  6、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做一些与监考无关的工作;

  7、没有按规定填写考场记事单。

  第七条 成绩管理

  (一)严重事故

  1、在评卷、核分、填报学生成绩单过程中,随意进行技术处理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

  2、考试后教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

  3、教师命题不合理,导致学生考试成绩严重失常,而必须重新考试者;

  4、教师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不提高或压低某学生考试成绩10分以上;

  5、丢失整班试卷。

  (二)一般事故

  1、成绩单填写不规范,或未按要求折算学生成绩;

  2、成绩单与试卷成绩不符;

  3、上报成绩后,对个别成绩进行更改;

  4、丢失个别试卷。

  第八条 教学管理

  (一)严重事故

  1、未按时上报教学管理部门要求的教学文件或材料,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2、由于个人工作失职,在制定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书、课表等教学文件过程中,出现错误或问题,而影响较大范围的教学秩序;

  3、整班丢失学生成绩单;

  4、出具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5、隐瞒教学事故不报,造成严重影响的;

  6、违反各种上班、值班规定而造成财产损失或教学秩序混乱;

  7、未按规定提供或维修教学设备(设施)而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二)一般事故

  1、因排课、排考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未能在接报后15分钟内妥善解决;

  2、因排课表失误造成无教师到课,致使学生空等;

  3、关于放假或全校性活动的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造成执行混乱,或上述通知未及时发放造成局部未予执行;

  4、审查不认真,错发或漏发学生毕业证书;

  5、没有及时通知到位,造成监考人员迟到;

  6、没有及时转发或布置宣传上级教学文件,给局部工作造成影响的。

  7、执行教学计划不严格,致使个别课程漏开;

  8、隐瞒教学事故不报。

  9、违反各种上班、值班规定而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或影响教学秩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0、未按规定提供或维修教学设备(设施)影响教学秩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

  第九条 教学事故由督导组或责任人所在部门查实,事故记录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附件),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报告,其中关于教学工作的教学事故报教务处,关于行政后勤的教学事故报纪检监察审计室。

  第十条 各系部及相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相应的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小组。教务处发生的重大教学事故由学院主管领导委托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教学事故的处理方式有:1、批评教育;2、书面检查;3、通报批评;4、取消当年评优资格;5、扣发部分或全部课时津贴;6、其他。

  第十二条 对于一般教学事故,由系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纪检监察审计室或教务处。

  第十三条 对于重大教学事故,由纪检监宗审计室牵头,会同办公室、教务处、有关人员及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认定,并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一个学期内出现3次一般教学事故视同为1次严重教学事故。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教学事故均在教务处、人事处备案,作为事故责任人年终考核、工资调整、职务晋升、津贴评定以及岗位聘任等的有效依据。

  第四章 教学事故的处理程序

  第十六条 各系部及相关部门成立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小组,由系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提任组长,具体负责本系部及相关部门教学事故的核查、处理和上报。

  第十七条 教学事故实行督察和举报制度。教学事故查出或举报后,由责任人所在系部及相关部门负责查实,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按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处理。

  第十八条 重大教学事故认定后,纪检监察审计室应及时通知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重大教学事故处理结果由系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通知事故责任人。

  第十九条 若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教学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受理常设机构为纪检监察审计室。申诉及复核期间,不影响对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教学申诉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后的复核结论,并将复核处理决定通知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院内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