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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中学60周年校庆教育教学成果展公告暨征集启事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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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泽洪中学60周年校庆教育教学成果展公告暨征集启事

  --世界那么大 洪中在等你

  六十载沧桑砥砺培育栋梁,一甲子春风化雨滋润桃李。20**年,江苏省泽洪中学迎来了建校60周年校庆之年。几代人春风化雨,金声玉振,培育了一批批大湖骄子;数十载青蓝续接,弦歌不辍,谱写出一曲曲时代华章。

  为全面展示洪中风采,打造“四名工程”,学校近期开展庆祝建校60周年教育教学系列展示活动:1月,创建首届少年国际班;2月,《成长》系列校刊创刊;3月,高三学子捐栽校树;4月,面向全市展示多媒体课堂;5月,成长讲坛正式启动;6月,举办首届校园书市;7月,环泽洪湖文化采风;8月,优秀学子夏令营活动;9月,校课程基地观摩活动,并初定于10月前后举办60周年办学成果展示会。为了办好这次展示活动,现向历届校友征集相关信息或物品(具体见下文),届时欢迎历届校友欢聚母校,共襄盛会。世界那么大,洪中在等你!

  20**年9月,泽洪中学已经整体搬迁到新校区(泽洪县千岛湖路32号)。为了更好地展示新洪中的风采,打造园林化、数字化、人文化的校园,学校正在对校园环境设施进行升级与改造,并且积极营建与提升学校文化内涵。应部分校友的提议,为了让洪中人都能参与洪中校庆的筹建,让洪中人都能参与新洪中的建设,让洪中真正成为洪中人的洪中,现将相关征集和筹建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馈一条信息,添加一份关注,构建一条热线。

  每逢佳节倍思情,很多人很多事,久疏联络,常在念中。值此60年校庆之际,欢迎历届校友反馈一条您现在的信息(具体从学校网站校友空间或通知公告栏下载),留下您最新的联系方式。同时,欢迎大家关注“江苏省泽洪中学”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让我们从此不再失联,让我们在相互关注*同成长。我们将在网站上陆续公布历届校友名单,因为种种原因其中难免有误,请各位校友关注并及时反馈,我们将一一修正。

  征集的信息还包括您的业绩与成绩,“今天我以学校为荣,明天母校以我为荣”, 走出洪中的校友,有的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骄人业绩,有的成为各行各业的精英翘楚。无论是学界、政界、商界还是文艺界,校友们的精神和成就都是母校的荣光,更是对后学者进行励志教育的生动教材。因此,希望您在提供个人信息的同时,能够进一步提供您的著作著述、奖章奖杯、荣誉表彰、宣传材料等反映您成长与成就的标志性物品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您的成长是母校发展的一部分。

  希望各届校友能以居住的地域或毕业的时间自发组建校友会,以集体名义与学校联系10月参会事宜,当然也欢迎校友个人报名参会。请各地校友会组织活动时能主动与学校联系,也请66届、76届、86届、96届、06届校友聚会时能与学校联系。

  二、献出一件物品,记录一段时光,点燃一路记忆。

  六十年的风雨兼程,薪火传递;六十年的孜孜以求,岁月留痕。时光荏苒,历史见证了洪中的发展与创新,物品镌刻了洪中的艰辛与荣光。为全面展示洪中60年办学历程及风采,让洪中的历史文化得以传承,学校正在筹建校史馆,现向广大师生和历届校友征集就读洪中时期的个人藏品:

  1.影像类:毕业照、同学照、老师照、校园照,同学聚会、寄语母校的视频资料等;

  2.资料类: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留言册、奖状、证书、校报、校刊、老课本等;

  3.物品类:校徽、校服,饭卡、饭票,自制教具,油印机、风琴等种类老式的教学用品;

  4.其他具有洪中特征和纪念意义的物品资料。

  三、赋写一篇诗文,绘就一幅书画,寄托一份祝福。

  诗以明志,歌以传情,值此校庆之际,我们向各位校友征集洪中校歌、校赋以及校庆组诗,欢迎各位校友及关心洪中发展的各界名家施展才情,一起谱写洪中发展的新篇章。

  大湖汤汤,书声琅琅;红楼绿树,青春激昂......记忆中洪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是否时常萦绕在你的脑海中?欢迎您用笔讲述关于洪中的故事,用您的记忆为洪中书写一段“活的历史”。

  同时欢迎各位校友以及各级领导、各界名家不吝赐墨,用书法、绘画、篆刻等各种形式寄托您对新洪中的美好祝愿。

  四、捐栽一株树木,安放一块青石,留下一片真情。

  洪中新校区占地宽阔,场馆齐全,但校园绿化、景观文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规划和投入。3月16日,20**届高三全体师生共同为学校捐栽了54棵玉兰树。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拳拳之心,坚如磐石。欢迎各位校友以实际行动为学校文化建设贡献您的一份力量,奉献您的一片真情。您捐植一棵树可以荫蔽众人,您捐种一株花可以香溢满园,您捐设一座雕塑可以激励后学,您捐刻一方青石可以铭记深情。

  五、存放一册图书,开设一场讲座,传承一脉智慧。

  书籍是人类思想的宝库,为了让洪中学子在这座思想的宝库里汲取更丰富的知识,学校对图书楼进行了重新布局,并启动“百味书屋”筹建工程,热情欢迎并诚挚倡议广大教职员工、离退休老同志以及海内外校友将多余的或暂时不用的图书存放到学校,存放图书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存书者,您随时可以取走。对于存书达到一定数量者,学校将以存书者的姓名命名专门的书橱或书房。

  同时为拓宽学生文化视野,彰显洪中办学底蕴,学校决定开设“成长讲坛”系列讲座,欢迎历届校友及关心洪中发展的各界专家,结合个人研究专长和师生成长需要,自主选题,来校讲学。

  六、捐出一份爱心,汇聚一座基金,造福一方教育。

  “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教育是最大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民族、国家兴旺的奠基工程。为更好地促进师生成长,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学校正在筹建“泽洪中学教育奖励基金会”。基金主要用于奖励在德育发展、学业竞赛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在教育教学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以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教职员工。基金会依据《泽洪中学教育奖励基金会章程》开展工作,基金会将按照捐款人的意愿使用基金。

  征集鸣谢

  1.所有征集文稿、物品、资金的明细将在学校网站公示;

  2.我们将当面或以电话、信件等形式及时向捐赠者确认,并寄送感谢函或捐赠证书;

  3.对于数量巨大、特别贵重的捐赠,我们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其它宣传活动。

  邮寄捐赠者请留下姓名、电话、邮箱、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方便学校寄发感谢信或捐赠证书。

  征集联系

  联系电话:zz

  电子邮箱:zz

  联系人:zz zz

  地址:zz 邮编:zz

  网址:zz微信公众号:zz

  大厦巍然,梁椽共举。热忱欢迎每一个洪中人都能参与到新洪中的建设中来,您的业绩与贡献会激励每位洪中学子幸福成长,您的爱心与善举将永远镌刻在洪中的史册上!60年来,洪中的校友成千上万,遍布五湖四海,学校无法一一邀请,希望各位校友相互转告,欢迎大家常回家看看,常回校走走。寻找青春故事,重拾难忘时光,寄语晚生后学,共话母校未来!涓涓细流久,光华日月长,相信在全体校友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洪中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更加辉煌!

  五湖四海的校友们,世界那么大,母校在等你!

篇2:南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定暂行办法

  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定暂行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粤府〔1995〕64号)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粤府函〔1997〕3l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学校教学成果奖奖励的范围是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且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书育人、教学管理方面取得成果的个人或集体(含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评奖内容

  本办法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包括:

  (一)在整体优化专业教学计划,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二)在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三)在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式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四)在加强实践性教学、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五)在产学研工作、实习基地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六)我校教师在职期间主编并出版的高质量、影响面大、使用效果好的教材;

  (七)在学风、校风建设及素质教育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八)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九)其它突出的教学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生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一定成就,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形成学校特色,促进应用型本科教育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

  (二)申报的项目必须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在教育教学思想及其实现手段、方法等方面具有创新的突破;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学校产生一定的影响;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有显著的实效,并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三)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申报人员必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教师必须在教学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教学态度端正,治学严谨;更新传统教育思想,改革教学内容,教育教学方法有重大改进;注意教书育人,注重学生能力培养,教学效果好。

  2.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必须在本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刻苦钻研管理业务,积极改革,勇于创新;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实训基地或组织教学改革等方面成果显著;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出提高办学效益或教学管理水平的改革方案,经实践验证,取得了显著效果。

  (四)具有较高水平并公开发表的、反映该项成果的总结报告或论文、专着、教材等。

  (五)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训教学工作的教师或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评定。

  四、评审办法

  (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和省级(含)以上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推荐工作。

  (二)教学成果奖每二年评选1次。

  (三)个人或集体项目的负责人负责填写《z理工大学z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同时提交有关反映该项成果的总结报告和正式发表的出版物及其它成果佐证材料,报所在单位。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项目给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五)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推荐参评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并根据章程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名单,同时提出申报上一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六)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的获奖项目,在授奖前须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异议投诉并负责为投诉者保密,异议投诉必须要有证据材料,投诉人必须具实名。接受异议投诉后,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进行复议,如异议投诉属实,则取消被投诉项目的获奖资格,对公示无异议和复议后通过的项目即获校级教学成果奖。

  五、奖励办法

  (一)校级教学成果奖共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3个级别,具体名额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

  (二)学校向获奖人员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并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3:折柳中心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细则

  柳折中心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细则

  一、课题研究奖。教研课题在市及市以上立项,且研究活动正常,有成果,对课题组予以一次性奖励金额(单位:元。下同)。

  级别 市级 大市级 省级 全国级

  分值 300 400 500 600

  二、论文竞赛奖。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设计、经验总结、实验方案、实验总结等比赛中获奖(必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或下设的业务主管部门下发文件组织参加的),将给予如下奖励: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含四等)

  镇级 20 10 5

  片级 30 20 10

  市级 50 30 20 10

  大市级 80 50 30 20

  省级 100 80 50 30

  国家级 150 120 100 80

  注:大会上发言交流的按同级别一等奖奖励;大会书面散发的按同级别三等奖奖励;在其它教育报刊社举办的征文比赛(带有营利性质、重在参与性的)中获奖,享受同级别的50%。

  三、论文发表奖:

  ①在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育刊物,教育研究学会的会刊和大中专院校的校刊上发表论文的每篇给予以下奖励 (低于500字的,给予同级别的50%奖励):

  丹阳市 镇江市级 省级 国家级

  80 100 120 150

  ②在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报刊上发表有关教育教学经验类文章的奖励标准:

  丹阳市 镇江市级 省级 国家级

  50 80 100 120

  ③反映学校教师、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科技等方面的散文、小说、诗歌等,在刊物上发表,且署名丹阳市柳折中心小学,也给予②标准的50%奖励。

  ④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信息网上发表学校信息的,每篇给予以下奖励:

  市级 大市级 省级

  10 20 30

  四、教育教学竞赛奖。教师参加中心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有证书的展示课按同级别二等奖发放,赛课获奖的按同级别的1.5倍折算)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镇级 30 20

  大片级 40 30 15

  市级 60 40 20 10

  大市级 80 60 40 20

  省级 100 80 60 40

  国家级 120 100 80 60

  五、评先评优奖。教师工作出色,评为先进个人的按下表奖励:

  级别 镇级 市级 大市级 省级 国家级

  奖金 50 80 100 150 200

  条线奖按80%计奖。市局年度考核优秀的,记功的按市局文件精神执行。

  六、指导竞赛奖。学生在镇级及上级教育主管单位举行的学科竞赛及科技、书画、演讲、朗读、作文、艺术类等比赛活动中获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镇级 15 10 5

  片级 20 15 10

  市级 25 20 15

  大市级 30 25 20

  省级 35 30 25

  国家级 40 35 30

  注:教师辅导的学生获得团体奖,奖励是同级别的两倍;非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按同级别50%奖励。同一类比赛有三人以上获奖的,只发高等次的三个奖。

  七、指导发表奖:教师指导学生的作文在教育报刊上发表的,给予指导老师一定奖励(其他报刊及网上发表的按同级别的80%计奖):

  市级 大市级 省级 国家级

  20 25 3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