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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4-06-23
  • 6031

  南湖警察学院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48号)精神,结合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实际,现将我院20**-20**学年度(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20**学年度,我院按照“全面、规范、透明、公开”的原则,在学院各项管理工作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开展督查工作,有效推进了依法治校、民主管理进程,使校园更加和谐稳定,工作更加廉洁高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了“南湖警察学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院上下形成了院党委统一领导,院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工作机制,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规范

  20**年,学院新增管理制度16个,完善修订制度25个。新修订后的《南湖警察学院院务公开制度》和《南湖警察学院保密工作制度》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监督保障、信息保密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规定,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学院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大力推行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先后建成网络平台和实体平台。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站容量大、查阅便捷的特点,把学院网站作为公开学院信息的主平台,校园网建有学院介绍、校园动态、专题信息、院长信箱等26个一级栏目,公开内容包括教学科研、学生管理、财务、组织、人事、资产、实验室和设备、网络、图书、档案和后勤等学校事业的所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信息。二是加强OA内部办公系统、QQ群、公众微信号平台等院内其他网络平台建设。三是升级改造学院院务公开栏、宣传栏、读报栏,加强学报、院报和校园广播站建设,扩大容量,充实内容,把公众能直接获知相关信息的载体认真办好。四是利用各类宣传手段进行宣传报导。扩大工作简报、会议纪要的知晓面,及时公开学院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教育教学等相关信息。五是通过家校互动、举办会议、承办活动等形式公布学院信息。定期召开教师代表大会、老干会议、学生代表大会等对学院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宣传。

  (四)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学院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学院作为公安院校,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在保密方面有完善的制度和预案。在信息公开中既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的知情权,又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学院在信息公开中加强了保密审查的工作,审查工作由信息公开办公室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二、学院信息公开情况

  20**-20**学年,学院按照教育部《办法》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0**学年度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816条。其中校内公告255条、学术信息123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436条。本学年书记和院长电子信箱和实体信箱共处理信件124封,其中有效处理的相关问题103件;印发院长办公会议纪要9期,党委会议纪要17期,编印《工作简报》10期,出版了南湖警察学院大事记(20**年)、年鉴(20**年)。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章程、学院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3.学院公共资源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公开学院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院各项工作办事流程;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题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5.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互联网,通过学院校园网、OA办公系统、南湖省教育信息网、南湖公安信息网以及公众微信平台等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二是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党代会、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例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

  三是印发文件,或以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院年鉴、院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五是通过教育阳光服务大厅、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学院信息情况

  20**-20**学年,共收到公众信息公开申请0件。公开的所有信息均为无偿使用,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对公开信息的评议情况和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服务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本学年度,学院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三严三实”系列专题教育活动。20**-20**学年,没有接到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满意。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院的院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有一些不足之处,有待改进。一是各部门公开的内容、形式等不够规范,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对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校园网平台建设,上线教育阳光网络平台,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深化工作成效。

  (三)加强保密审查。对遇到情况复杂或者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师生员工隐私的信息,加强保密审查,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信息公开范围。

篇2:海镇中学食堂信息公开制度和实施方案

  海镇中学食堂信息公开制度和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食堂信息公开应遵循真实、及时、完整、便民原则,努力做到“学校全覆盖、信息全透明、过程全监督”。

  第二章 公开内容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重点公开下列信息,并做到信息及时更新。

  (一)本校食堂信息公开的制度和实施方案,学校工作机构及负责人,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二)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营养改善计划的受助学生人数、资助标准等情况;

  (三)食堂原材料及主要辅料的采购情况,包括采购名目、数量、金额、供货单位(个人)等;

  (四)学校食堂菜价格;

  (五)学校食堂(含营养改善计划)的月度(年度)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

  (六)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名单,学校食堂公务接待支出情况;

  (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托管)单位情况,或学生伙食集中供餐(托餐)单位(个人)情况;

  (八)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第三章 公开方式

  1、食堂信息公开方式坚持“形式多样、信息及时、注重程序”的原则,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倡导使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信息公开。

  2、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校园网)、设立学校食堂信息公开专栏,并通过书面通知(信函)、短信等方式及时回应家长和社会关注的问题。

  第四章 学校食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食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z

  食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z

  食堂信息公开投诉电话:z

  食堂信息公开投诉电子邮箱:

篇3:浦袁小学信息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西湖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规定》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郑杭明

  副组长:袁其伟

  组 员:葛华萍 陈生武 谢斌锋 陈国兴 葛文亚 袁宝龙

  三、主要任务

  1、建立“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在学校门户网站已有“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根据规范要求作适当修改,并更新、充实有关内容。

  2、定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西湖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规定》相关要求公开相关办学信息。

  四、工作规范

  1、主动公开原则

  应当公开的信息,都要在信息公开网上专栏中发布。切实做好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梳理和公开,特别要加大力度梳理并公开社会和公众需求集中的信息。

  2、信息发布程序

  建立“自审-初审-主审-终审”四级审核制度,专栏内各项内容由各分管部门主管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提交校务办进行二次审核,分管人员通过后由校长或书记进行最终审核,终审通过方可发布。

  3、信息更新制度

  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做到即时事项随时公开,常规事项按时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实现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的转变,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转变,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4、信息公开的监督保证

  ①工作考核制度:由校长办公室定期向校长室反馈各部门信息发布的数量,并负责监督考核各部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促进信息的定期更新;

  ②投诉处理制度:由校长办公室定期通过学校电子邮件、邮政信箱、电话、来访接待等方式汇总多渠道信息(社会各界的投诉、*)并及时上报校长室进行处理;

  ③责任追究制度:由于相关部门或责任人不遵循信息审核程序擅自发布信息或发布错误信息引起的后果,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责任人的责任,并由校长室或相关部门做好对外解释及善后补救工作;

  ④监督检查制度:每学期由校长室、党支部、工会、教导处等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代表(家委会)会议、教代会、家长和学生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教师、家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反馈,及时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⑤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学校信息发布的四级审核程序,各审核人在信息未发布前必须保证信息的保密,网站管理人员在接到上网信息后,严格审查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批准的手续是否齐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能上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