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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小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

  • 2024-06-23
  • 2360

  阳朝小学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学校人事管理运行机制,优化教师队伍,提高用人效益,保障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调解员:z

  二、聘任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择优选能、优化组合原则。

  3、自上而下的原则。

  4、双向选择原则。

  5、服从大局、服从需要原则

  三、聘任对象

  1、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2、确因工作需要的临时工。

  需要调动工作单位的教职员工请务必于20**年7月8日上午12点前向考核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辞聘申请,学校不再聘任。

  在职在编教职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聘任工作或在聘任中拒聘的,学校视为放弃应聘,将不予聘任。

  因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员工,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报经教育局批准后认定病休。病休期间,学校不予聘任;本年度内康复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聘任或不聘任。

  四、应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

  2、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服从分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4、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

  6、符合教育工作者年龄要求。

  7、教学人员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工人要求学历在高中以上且具有本工种上岗证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①严重违法、违纪,师德败坏,造成恶劣影响者;

  ②不服从工作安排,抵制学校制度的顺利实施,造成不良后果者;

  ③工作责任心差,业务素质低,劳动纪律松弛,工作质量差,不能完成岗位职责者;

  ④健康状况差,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五、岗位职数(见表)

  六、工作程序

  1、20**年7月8日前,制定《阳朝小学20**-20**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草案)》。

  2、20**年7月8日下午,讨论《阳朝小学20**-20**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草案)》,通过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3、20**年7月9日至10日,召开教代会,审议《阳朝小学20**-20**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草案)》,通过后,下发到各教职工。

  4、20**年9月1日上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下发《阳朝小学20**-20**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

  5、20**年9月1日上午10点前,全体教职员工递交《20**-20**学年度教职工工作岗位申报意向表》。

  6、20**年9月2日上午10点半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7、20**年9月2日上午11点,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宣布聘任结果,由校长向被聘教职工签发聘任书。

  七、关于解聘、拒聘、落聘。

  1、在聘任期内,对于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履行所担负的工作职责,群众意见大的人员,或给学校工作、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聘任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校长有权解除对其聘任。

  2、被聘的教职工若无充足理由说明其不能胜任被安排的岗位工作,一般不能拒绝聘任。

  3、教职工在双向选择中无岗位者属落聘,凡落聘人员均上报教育局备案,落聘人员可以联系调出学校工作,学校同意办理有关手续。落聘人员中,本人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为学校做临时工作的,学校可以考虑安排。

  八、工作保障

  1、保持稳定。在聘任工作未完成前,全体教职员工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继续履行原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确保在此过程中“人心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学校秩序的正常与稳定。新聘任上岗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严肃纪律。在聘任过程中,严禁拉关系,严禁打击报复,严禁出现违纪行为和非组织活动等现象,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

  3、加强监督。本项工作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领导小组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和纠正聘任工作中的违纪违规等行为及不正之风。

  阳朝小学

篇2:年学校教职工调配及聘任工作方案

  20**学年学校教职工调配及聘任工作方案

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20**学年学校教职工聘用聘任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今年学校教职工聘任的政策依据为:仑委[1998]64号、仑教[1999]74号、仑教[1999]75号、仑教[2000]65号、仑教〔20**〕23号、浙政办发[20**]117号等六个文件。

  2、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全区各学校的教职工流动面原则上仍应控制在3-10%以内,其中,山区、海岛学校原则上为3-5%。除成人学校、幼儿园外,各校原则有1名以上教师流动(建校五年内的除外),具体流动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教师流动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部分学校进行布局调整,个别学校事业规模变化较大,因此,各学校超编部分的教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教职工人数超过核定编制的学校,原则上不得再流入。具体学校编制数按附件一标准核定。

  3、非城区学校调入城区学校根据需求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考试、考核。

  4、凡要求在区内学校间交流的教职工,均必须填写《教职工调动申请表》,原所在学校必须签署意见,新的意向学校(进城区学校考试除外)一般也应签署意见。鼓励20**年秋后进入z区城区学校任教的外地调入教师和新录用教师到非城区学校工作。

  5、各校教职工的聘用、聘任应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聘用、聘任工作必须要有阶段性,规范操作。第一阶段是指本校大部分教职工的聘用,第二阶段是指各校间交流(正常调动)的教职工聘用,第三阶段是指毕业生分配及小部分尚未落实新的聘用单位的教职工的聘用。教师正常交流、调动的手续仍安排在8月中旬开始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6、解聘教职工在合同的“合同变更或补充”栏中注明续聘及期限,第七条中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指实际聘任职务,低聘者要填写低聘的职务。20**年新分配的教师要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签订试用期补充协议,即填写“实行一年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7、聘用合同一式二份,校方、本人各存一份,校方一份存放在教师专技档案,另一份由本人妥善保管。聘用合同的起止期限统一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其中有固定期限合同一般为1--3年,根据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聘用合同是否鉴证由教师本人决定,如需要鉴证,则由学校统一于9月初到区劳动部门办理。

  8、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仍为1年1聘,聘任期限为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学校要与教职工本人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由教师本人保管。

  9、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岗位数做好有关聘用、聘任工作。认真填妥有关表格,及时上报。

  z区教育局

篇3:海东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海东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执行《z区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激活用人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教职工岗位聘任方案如下:

  一、聘任原则:

  1、因岗定人、择优聘任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岗位,以岗招聘人员。教职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学校聘任以教职工的德、能、勤、绩为主要依据,采用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2、双向选择

  教职工聘任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教职工有自由选择岗位的权利,以更好地发挥特长。聘任领导小组有权选择教职工,以达到优化师资队伍的目的。如教职工自身的意愿和学校岗位需要发生矛盾,由聘任领导小组进行协调,教职工应服从聘任领导小组安排。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为组员的聘任领导小组。聘任领导小组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学校设置的岗位、人数、任职条件,供教师选择。

  三、聘任程序:

  1、招聘:学校公布岗位设置表。

  2、应聘:聘任领导小组发放聘任意向书,教职工提出应聘申请。

  3、聘任:根据逐层聘任原则,校长聘学校中层干部,中层干部提名年级组长和教

  研组长,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提名本年级本教研组教师,聘任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确定聘任岗位以及是否试聘和待聘。

  四、聘用形式与待遇

  教职工的聘用形式为聘任、试聘、待聘三种。

  1、聘任:

  中层干部岗位聘任:

  根据学校《市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通过公开、平等的竞争,选择德才兼备的干部上岗。原则上中层干部岗位任期三年,三年期满则重新进行竞争上岗。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岗位聘任:

  德育处、教导处根据本人申请,月考核,学期、学年考核情况,择优推荐考核优秀的教师作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候选人,聘任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选,经公示后产生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人选。为保证队伍的稳定性,原则上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任期为两年,两年后根据情况再做调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有优先确定聘任岗位的资格,有优先外出学习的机会。

  教师岗位聘任:

  教研组长可根据本学科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教学工作开展的需要,安排任课教师的组合;年级组长可根据本年级实际情况,本着择优选择的原则,参考教研组长的安排组合,提出本年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名单,聘任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加以调剂,最终确定聘任还是试聘和待聘。

  ①同职聘任:考核结果合格,教师学年考核成绩排名在全校70%以上,学校与教职工建立同职聘用关系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各级政府和教育局规定的福利奖金等全额发放。

  ②变职聘任:

  低职高聘:已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资格但未聘为小学高级教师以及小学一级教师连续两学年考核为优秀,教育教学等级评定为A等,且学年教学质量测查高于常模,教师自主研修积分排名在前10位的,以上条件均具备的当年可高聘为小学高级教师,就近就高靠入高一等级的岗位工资。档案工资不变,但已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资格但未聘为小学高级教师的在学校高级职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聘为小学高级教师。

  高职低聘:教师学年考核成绩排名位于后10%,教育教学评定C等以下,教学质量明显下降,凡有上述情况出现的教师将被低聘一级。时间一年,在此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按人均数的80%发放。

  转岗聘用:如存在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或工作能力有明显差距的现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均未提名,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协调也未能聘用,同时又存在学年考核成绩排名位于后10%,教育教学评定C等以下,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的情况,将由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直接安排非教学工作,时间一年,在此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按人均数的50%发放。

  2、试聘:

  学年考核基本合格者,将作为试聘。试聘期间工资待遇为: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不再发放。

  如聘用人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可转为试聘: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出现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以书面投诉、电话投诉或者上级部门投诉反馈为准。)

  ②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

  ③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并在教育、教学中造成较大损失和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当月发生严重教育教学事故,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有旷工现象的。

  ④违反信访政策法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行为的。

  ⑤不注意维护教师与学校的形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⑥违反计划生育或其他违法犯纪事实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试聘期时间为半年。如连续二次试聘,即转为待聘。

  3、待聘:

  学年考核不合格者,视为待聘。待聘即为未被聘用的教职工。

  此类人员要控制在总数的10%以内,待聘期一般为半年,学校对待聘人员要安排临时性岗位,如能服从安排的,按市人事局[98]226号文件执行,并要在临时性岗位上给予必要的再培养和学习机会,为其创造上岗的条件。不服从安排的按拒聘待遇处理。

  4、拒聘:

  教职工应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应聘,并努力完成各岗位所要求的任务。如教职工拒绝学校聘用,经协商也不能达成协议的为拒聘。拒聘期限一般为3个月,从第4个月起按自动离职处理。拒聘期间待遇与待聘期间一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