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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休息房管理及分配方案

  • 2024-06-23
  • 2595

  兴华中学教师休息房管理及分配方案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老师们办实事、办好事,更好的为老师们服务,切实解决部分路远教师的午休问题,在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学校决定将原学生宿舍女一栋、女二栋提供给老师们做休息房。为保证分配的合理性,尽可能照顾确有困难的同志,多次征求老师们的意见后,结合目前住房特别紧张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休息房的权限界定

  1、休息房的管理权:休息房统一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包括对休息房的维修、巡查、公用设备添置等。

  2、休息房的分配权:休息房统一由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委员会议进行分配和调整,其他任何部门、年级组、个人无权分配和调整。

  3、休息房的使用权:休息房的使用权归使用者,但仅限本人使用(子女及亲戚朋友等均不得使用),不得私自转让给他人临时使用或长期使用。

  二、休息房的分配

  1、休息房共28间,每间设4个床位,共计112个床位。

  2、休息房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①向年级组长、班主任倾斜的原则。

  ②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职员原则上不分配休息房。

  ③向老教师倾斜的原则。

  ④每学年重新分配的原则。

  3、由于休息房数量有限,具体按以下顺序分配:

  ①年级组长、德育专干、班主任

  ②已怀孕的女老师

  ③45岁及以上的女老师

  ④50岁及以上的男老师

  ⑤住房离校较远的年轻老师

  4、休息房的分配程序

  ①凡希望入住休息房的老师于每年6月提出申请,并填写好表格交总务处(表格见附表);

  ②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分房名单。

  ③张榜公示三天,有异议再调整。

  ④最终分房名单确定后,老师们自由组合,4人一间房,没有按时自由组合的老师由学校统一分配,原则上各年级组尽量集中。

  三、休息房的管理

  1、使用者不得私自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或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拆除、买卖,确有需要,须通过总务处进行。

  2、使用者要保护好休息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空调等相应公用设备设施。若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无法界定责任人的,由本室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3、休息房内的私人物品由使用者自行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非人为损坏的公共物品和设备,请勿随手扔掉,保留在休息房。

  4、休息房内严禁使用者私拉乱接电线、插座,严禁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大功率电器,禁止一切烹饪现象,违者每次罚款200元,屡教不改者取消使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使用者承担。

  5、休息房内的卫生由使用者负责。

  6、不能私自将床位转让给其他人,不能携带外人入住,特殊情况必须通知学校总务处;

  7、休息房的使用权一般为一学年(确有需要学校可以进行中途调整),每学年放暑假时使用权自行终止,由学校重新分配。

  8、对不服从学校分配和调整,强行占用休息房的,按500元/床/月处罚,从工资中扣除。

  四、以上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或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明德兴华中学

篇2:中学教师休息房管理及分配方案

  兴华中学教师休息房管理及分配方案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老师们办实事、办好事,更好的为老师们服务,切实解决部分路远教师的午休问题,在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学校决定将原学生宿舍女一栋、女二栋提供给老师们做休息房。为保证分配的合理性,尽可能照顾确有困难的同志,多次征求老师们的意见后,结合目前住房特别紧张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休息房的权限界定

  1、休息房的管理权:休息房统一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包括对休息房的维修、巡查、公用设备添置等。

  2、休息房的分配权:休息房统一由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委员会议进行分配和调整,其他任何部门、年级组、个人无权分配和调整。

  3、休息房的使用权:休息房的使用权归使用者,但仅限本人使用(子女及亲戚朋友等均不得使用),不得私自转让给他人临时使用或长期使用。

  二、休息房的分配

  1、休息房共28间,每间设4个床位,共计112个床位。

  2、休息房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①向年级组长、班主任倾斜的原则。

  ②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职员原则上不分配休息房。

  ③向老教师倾斜的原则。

  ④每学年重新分配的原则。

  3、由于休息房数量有限,具体按以下顺序分配:

  ①年级组长、德育专干、班主任

  ②已怀孕的女老师

  ③45岁及以上的女老师

  ④50岁及以上的男老师

  ⑤住房离校较远的年轻老师

  4、休息房的分配程序

  ①凡希望入住休息房的老师于每年6月提出申请,并填写好表格交总务处(表格见附表);

  ②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分房名单。

  ③张榜公示三天,有异议再调整。

  ④最终分房名单确定后,老师们自由组合,4人一间房,没有按时自由组合的老师由学校统一分配,原则上各年级组尽量集中。

  三、休息房的管理

  1、使用者不得私自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或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拆除、买卖,确有需要,须通过总务处进行。

  2、使用者要保护好休息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空调等相应公用设备设施。若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无法界定责任人的,由本室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3、休息房内的私人物品由使用者自行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非人为损坏的公共物品和设备,请勿随手扔掉,保留在休息房。

  4、休息房内严禁使用者私拉乱接电线、插座,严禁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大功率电器,禁止一切烹饪现象,违者每次罚款200元,屡教不改者取消使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使用者承担。

  5、休息房内的卫生由使用者负责。

  6、不能私自将床位转让给其他人,不能携带外人入住,特殊情况必须通知学校总务处;

  7、休息房的使用权一般为一学年(确有需要学校可以进行中途调整),每学年放暑假时使用权自行终止,由学校重新分配。

  8、对不服从学校分配和调整,强行占用休息房的,按500元/床/月处罚,从工资中扣除。

  四、以上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或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明德兴华中学

篇3:三溪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中永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经****年12月14日全体教职员大会通过的第六稿)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15号)、《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132号)和温龙政办发[****]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从****年1月1日起实施。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向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倾斜,适当照顾老教师【离退休2年内可照顾工作量50%(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95%);离退休5年内可照顾工作量2-3节课时(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100%)。】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实行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原则。实施过程评价,学期或学年累积,再结合结果评价和考核,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

  四、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构成及权重

  1、工作量(超课时)津贴约占25%

  2、考核奖约占30%

  3、教育教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约占5%

  4、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约占40%

  五、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各项目具体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工作量(超课时)津贴

  主要考核聘任者岗位工作超量、超课时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

  1、超课时津贴(和两周及以上代课津贴)=临时代课金15元×学科折合系数×职称折合系数计算;临时代课津贴按15元/节。

  2、安排在非工作日时间的考试,监考以每场30元,考务20元计算。期中、期末考试及安排在工作日时间的考试,该级段教师必须负责二门监考或考务三门,不足则以每场30元,考务20元扣除,超过部分监考、考务分别以每场30元,20元计算,改卷以语文120元,其他80元计算(今后可根据级段学生人数作相应调整),完成学校指派命题以每份200元计算。

  3、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值班,抗台按每天80元计算;工作日非工作期间加班,每晚以30元计算;其他时间加班(包括周日、六、寒暑假)以每天60元计算。(各类活动、加班,事先需填写活动加班申请表,由主管科室申报,分管校长审核,再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有效)

  4、文体2+1活动以每次15元计算,社团指导每次以20元计算,校田径运动会、校艺术节汇演举行以每天100元计算。

  5、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组织每3次折合一课时工作量工资。

  6、运动队集训以每次15元-30元计;音、美、信息等参赛辅导以每次20元计(一课时时间),学科竞赛辅导(数学、科学)以每次40元计(一课时)。

  7、值周、中午管理、早间管理等补贴,根据原来设立的制度考核。

  8、外出进修、培训、学习期间,未经批准需由本人支付相应代课金(每节15元);严格控制在上班期间外出讲座、当评委等活动,经批准同意外出的,也需支付相应代课金。

  9、病、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按校请假制度执行

  10、各学科周满工作量(课时数)、学科折合系数、行政和处室干事、后勤、教学辅助人员等的周工作量折合、职称折合系数根据****年聘任制方案文件执行。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团委、总务处

  (二)考核奖(每学期考核结果同时做为期末教育教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上下班考勤奖,额度为每人每周全勤80元、满勤100元,每周统计累计以学期为单位发放。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员坐班时间为8:00-16:30;食堂管理人员坐班时间为7:00-15:00;其他教师坐班时间为8:30-16:30。全体教职员工每天考核3次(食堂人员每天考核2次),具体时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员:①8:00之前②11:40---13:40③16:30之后

  食堂管理人员:①7:00之前②15:00之后

  其他教师:①8:30之前②11:40---13:40③16:30之后

  行政、班主任、科室和后勤人员:全勤12次(机动3次,即一天);食堂管理人员:全勤8次(机动2次,即一天);其他教师:全勤9次(机动6次,即二天)。

  考核超过规定,按如下办法扣除结构工资:(迟到或早退以半小时为限)迟到、早退超过一次扣5元,缺勤超过一次扣10元。外出人员需填写请假单向主管校长或校长办公室请假,外出培训、进修按考勤实际发放(公出办事或会议除外)。

  2、周前例会与周一晨会请假1次扣15元(无故且不请假者扣30元);学校规定的教职员工必须参加的集体会议活动,请假1次扣30元(无故且不请假者扣60元);迟到、早退2次折合1次,扣完为止。(因公办事、外出或正在进修、学习除外)

  3、研训考勤奖:额度为每人每月50元。学校各教研组、备课组组织活动每缺1次扣除15元,规定教师必须参加的市、区教研活动每缺1次扣15元,扣完为止。(因公办事、外出或正在进修、学习除外)

  4、班主任管理工作考核奖根据《中永中学班主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分三档(1000元、800元、600元)分配;食堂主要负责人工作补贴每学期750元;教研组长工作补贴每学期650元;备课组长、副段长工作补贴每学期300元。(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会议一周(含一周)以上需扣除相应月工作补贴;班主任病事假或因函授学习请假,班级事务须委托为代理班主任,代理班主任相应地按比例享受班主任当月绩效津贴,由请假班主任扣发给代理班主任。[班主任病、事假、函授学习一周者扣发月补1/4,二周扣发月补1/2,3周扣发月补3/4,四周月补不发,绩效奖励按比例扣发,扣发部分补贴由代理班主任期末领取])。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科室、政教处、教研组

  (三)教育教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

  具体见附件1《中永中学教师教科研专项奖励办法》。

  (四)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

  根据教师对学校、学生的发展贡献度实施奖励

  1、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根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余额设定奖金W,完成岗位工作量的得基础奖W,另设一等奖(W+1/2W)、二等奖(W+1/3W)。由相关科室根据《中永中学教师绩效评价制度》进行考核,具体见附件2

  五门学科任课教师人数比例:一等25%;二等35%

  技能组、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课教师人数比例:一等20%;二等40%

  (无兼课)行政、后勤人员人数比例:一等20%;二等30%

  注:兼课的行政、处室及教学辅助人员,其处室或教学辅助工作绩效占其总绩效的50%,其教学工作绩效占总绩效的50%。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工会

  2、班主任考核奖

  具体见附件3《中永中学班主任考核制度》。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结果按班级数划分三个等级(3、6、3或3、4、3)。第一等级的奖1000元/人,第二等级的奖800元/人,第三等级的奖600元/人。(期末考核时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每一等级人数可作适当调整)

  考核处室:政教处

  3、毕业班中考质量奖(以学年为单位)

  以20000元为基数,上下进行浮动,最多不超过基数的30%,具体由教务处制方案进行考核。

  考核处室:校长室、教务处

  (五)其他

  节日生活补贴: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全年节日生活补贴为4000元,平均按节发放,具体分配如下:教师节1000元,春节1000元,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各为5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

  1、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不胜任岗位的;

  (二)经组织选派挂职的,支教的,可享受绩效工资。

  (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学期为单位累计考核统一发放。

  (四)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员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高不限低,最低为零,最高不得高于全校教职员工平均绩效工资的2倍。

  (五)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职察看、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教师学期教育教学考核奖的20%、25%、35%、45%、55%、65%、75%、100%。

  (六)本《方案》解释权为学校校长室,不尽事项由校长室研究,再交教代会通过实施。

  (七)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