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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小学师德师风民主监督制度

  蕾培小学师德师风民主监督制度

  师德是教师的灵魂,是教师行为的典范,加强师德监督,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提高教师为人师表的重要保障,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特制定《蕾培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民主监督制度》。

  一、严格实行各种考核制度,推动师德师风工作落实。

  1、落实考核责任。校长总负责,任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组长,设立由工会组成、教研组长、办公室长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对全体老师进行考核。后勤副校长和总务主任考核后勤人员。

  2、建立监督预警机制。一是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和监督电话,(zz)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的监督;二是落实问卷调查制度。发放家长、教师问卷,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的监督。

  3、落实督查通报制。对确定的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定期不定期

  的进行督查,通报情况,整改问题,促进落实。

  4、严肃责任追究制。重点是落实对领导责任的追究制度。

  5、落实“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首先进行告诫,要求限期整改,告诫期满仍不改正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二、检查监督办法:

  1、问卷调查:

  针对学校教师在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尊重家长、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学期

  进行一次,问卷分教师问卷、家长问卷。

  2、举报接待:

  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对通报问题进行分析归类备案登记;公布举报电话与接待处(校长办公室,电话:zz)。

  3、民主评议:

  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集中评议活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评议表,活动采用领导评、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家长评、学生评的方式开展“家长、社会评教评校”,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师德师风状况的监督和评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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