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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一小课堂教学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溪郭一小课堂教学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应对课堂教学中突发的安全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

  成员:zzzz

  二、课堂教学中“突发的安全事件”主要指在课堂教学进程中突发的危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意外事件。如:

  (1)体育课中因意外发生摔伤、撞伤、扭伤、挤压、溺水、校内交通等伤害事件;

  (2)体育课中因任课教师忽视本来就有心脏、哮喘等严重病症的学生,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3)实验过程因意外发生触电、烧伤、烫伤、割伤等伤害事件;

  (4)课堂教学进程中学生突然发生疾病;

  (5)课堂教学进程中发生学生之间斗殴、学生袭击教师等意外事件;

  (6)课堂教学进程中学生因心理原因发生的自伤自残自虐性事件;

  (7)课堂教学中由于教师体罚学生等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

  (8)课堂教学进程中发生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安全事故。

  三、认真做好防范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1、要求全体教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体育课、演示实验、学生实验课内活动等教学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锐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操作,排查和消除各种隐患。

  2、在教学过程中,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防止课堂教学中突发矛盾的激化。体育课教师应结合学科特点严密组织课堂教学,加强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掌握科学锻炼和预防损伤等事故的方法,对器械练习等容易造成伤害事故的学习内容,要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讲清动作要领,反复示范,并加强保护和帮助。课堂内组织学生进行各种活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以能及的原则,要教育学生遵守活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要注意实验实习课的安全,实习实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实习实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的化学、生物等实验药品,严防中毒,防止触电、烫伤事件发生。

  3、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检查场地、设施、器材、药品等安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迅速采取保护措施;关注每位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课堂教学中“突发的安全事件”处理程序

  第一、先行救治。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一旦发现突发安全事件,任课教师或其他在第一时间发现安全事件教职工,要以“救治受伤人为先”的原则,先送受伤者到校医室救治,由校医处理后再送到就近医院救治,送医院途中要有医生、有关任课教师陪护。对于不能随意移动、搬运的特殊伤病员,须立即通知校医及时赶到现场处理,防止伤势和病情加剧。

  第二、马上报告。

  任课教师或其他“第一发现人”,在送受伤学生到校医室的同时,尽快报告领导小组和学校领导。领导小组同志应尽快派车到校门口作好送人到医院的准备,同时通知校长或其他校领导。

  第三、稳定秩序。

  在送受伤学生到校医室的同时,任课教师要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尽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接到求助后,有关同志应立即通知班主任。

  第四、综合处理。

  接到报告的学校领导必须放下其他工作,立即召集政教处、教导处负责人及班主任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救护,同时立即向校长报告,必要时还要向镇中心校报告、“110”、“120”和医疗部门发出救助信息。

  第五、善后工作。

  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组织人员看望受伤学生和家长,在学生病情稳定后,尽量大可能组织人员对学生进行学业辅导。执照有关法律处理责任分担及赔偿等事务。

  溪郭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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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百豪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百豪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紧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生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法》、《安徽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百豪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部分 总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处理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本预案适用了本市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二部分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三部分 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百豪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由市教体局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科,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参与学校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负责校园突出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并适当安排时间组织演练。

  第四部分 事件分类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事件、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

  一、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 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罢教、参与***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市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 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以下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 ;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 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第五部分 预警与报告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建立全市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教体局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⑴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⑵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⑷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⑸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⑹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六部分 附则

  本预案适用于百豪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预案公布之日起施行。

  20**年3月31日

篇3:宁国中学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法》、《安徽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国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文件,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坚持“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坚持“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四、校园安全工作组织和职责

  1、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zz(校长)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zz zz zz负责所联系分管的条块的安全,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

  成 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主要职责为:

  ⑴ 召*议,部署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⑵ 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⑶ 负责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2、其它人员的责任:

  ⑴ 行政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学校当天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饮食安全、住宿安全等,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⑵ 班主任:对所任教的班级安全负总责。

  ⑶ 课任教师:负责学生课堂教学、活动的人身安全。

  ⑷ 寝室管理员:负责住宿学生在住宿楼的活动、生活及人身财产安全。

  ⑸ 后勤工作人员:配合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五、现场指挥系统及职责

  一指挥系统

  1、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各处室主任各负其责,协调统一行动。

  2、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值班行政干部负责现场指挥、报告工作。相关岗位值班员协助。

  二职责

  1、指挥办公室

  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和处置突发事件指挥中心汇报和联络工作,根据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及时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

  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有关人员的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3、保卫工作组

  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把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事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同社会职能部门的联系。

  4、后勤保障组

  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六、建立校园安全工作专项资金

  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及时对安全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对各处室安全负责人,应急小分队成员等作必要的培训;学校应设立安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七、主要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教学楼紧急事故疏散预案

  一 责任人:年级工作指导组成员、任课教师

  二 责任人职责:

  1、要对教学楼安全疏散技术作学习和宣传。

  2、要全面贯彻校园应急预案。

  3、要熟悉、防范措施和器材位置及使用。

  4、要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并组织好紧急疏散。

  5、及时发现和排除区内的安全隐患。

  6、要将隐患、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7、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 一旦发生紧急事故的应急方法

  1、立即启动应急方案。

  2、责任人与课任老师指挥学生疏散。

  3、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4、应急小分队成员对受伤师生进行自救或送往医院救治。

  2、学生宿舍楼安全应急预案

  一 学生宿舍楼安全责任人职责

  1、要组织紧急疏散及扑救工作。

  2、要做维持秩序工作。

  3、要熟悉疏散路线,器材位置。

  4、要将疏散线路告知每一位学生。

  5、要遇事镇定,指挥有方。

  6、要带领成员相互帮助,相互支持。

  7、要熟悉防火设施和安全通道的位置。

  8、要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9、要及时发现和排除区内的安全隐患。

  10、要将隐患、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二 紧急疏散责任人到岗时间

  值班人员 三分钟到达出险楼层

  值班干部 五分钟到达出险楼层

  部门负责人 十分钟到达出险楼层

  学校负责人 十分钟到达出险楼层

  3、学生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的部门或班级要向校长室报《安全预案》,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谁违章组织活动谁负全责。

  2、《安全预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4、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清运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4、学校食堂安全应急预案

  1、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2、将中毒者送校医务室检查。

  3、学校医务室无法处理,及时送往市医院。

  4、保护事故现场,通知市教体局、卫生局、防疫站等职能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5、详细写清事故报告,如实上报领导。

  6、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7、平时做好食堂防中毒安全工作。加密加固食堂门窗,食堂内禁止投放、喷洒、使用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害虫的药物,操作间和储藏室应实施隔离,做好食物来源登记工作和出入库登记工作,便于查清来源。

  5、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1、发生火险时应及时扑灭,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2、如不能及时扑灭,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周围的教职员工共同救火。

  3、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所有大门、应急灯。

  4、值班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学生疏散,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

  5、小火险扑灭后,要向学校领导汇报火险原因;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报上级主管部门。

  6、踩踏事件应急预案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上下楼梯的教师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挤堵塞现象的发生。

  3、各大楼管理员要确保楼道畅通,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等问题,便于及时有效地疏散。

  4、楼梯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一旦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

  7、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 预防预案:

  1、对学生加强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塘边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如确须到游泳场游泳的,必须有家长带领。

  2、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二 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报警、组织施救。

  2、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通知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救护。

  4、组织调查、上报,处理相关事宜。

  8、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内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走读生经过马路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教职员工如遇学生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拨打电话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第一时间打电话给120和学校领导,并协助做好疏散工作。

  3、校警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要求学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及时报告给政教处进行处理。

  9、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根据政府、职能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预报后,领导小组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

  2、预报期间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发生情况立即上报,立即传达,立即疏散学生。

  3、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4、各相关人员都要确保通讯畅通。

  5、做好防自然灾害的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通报情况,讲明实情,平息谣传,稳定学生情绪。

  10、治安保卫工作应急预案

  一 加强治安保卫工作

  1、学校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及法制副校长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2、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棍棒、刀具的给予没收,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3、发挥班主任、管理员、学生干部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

  4、对打架者决不手软,根据《违纪学生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凭校卡出入校门,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坏人进入校园滋事。

  二 发生治安问题时的预案

  1、发生斗殴事件后,在场教职工和学生要立即报告学校值班领导,学校值班领导要迅速到达现场制止,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学校值班领导要立即拨打110报案。

  2、及时送被打伤的学生到校医室治疗,校医室不能治疗的,及时送市人民医院或拨打120。

  3、发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严重伤亡的,立即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九、预警与报告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学校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根据突发事件分级分类的性质,在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报告,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⑵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⑸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⑹事件的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十、责任追究

  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本规定的,经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罚,并在全校通报,以便吸取教训。若责任重大,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4:界牌二小突发卫生、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牌界二小突发卫生、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提高保障师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事故分级

  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5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50人,出现5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级,较大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25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24人,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级,一般事件,为本校一次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四、救助体系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上级教育系统、医疗系统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五、运行体系

  1、监测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

  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2、预警及时接受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3、报告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按照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程序是班主任--总务处--校长,同时由办公室向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

  4、处置措施

  (1)发生一般突发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配合镇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较大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报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应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在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相关班主任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先期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并在1小时内向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占、范围、程度、后果、采取的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5)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和食品卫生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其他

  1、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劝其引咎辞职或责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