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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二中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1)

  丰东二中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小卖部供应的食品。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发现师生有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时,应迅速报告学校,同时拨打“120”电话或直接送医院进行处理。学校要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内容: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③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④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⑤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1)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

  (2)做好排摸调查工作,收集信息。

  (3)及时通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4)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师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8、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丰东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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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东丰实验中学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

  一、制订本预案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处理预案。

  二、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a.学校食堂向师生提供的食品未烧熟煮透。

  b.由于气温过高,加工时间早,存放时间长而引起馊变。

  c.消毒不到位或操作人员健康原因造成污染。

  d.进货渠道不当,实物本身已发生质变。

  e.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其他因素。

  三、预防方法:

  a.学校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教育,定期检查,责任到人。

  b.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培训,持证上岗。

  c.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

  d.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进入熟食间冷却。

  e.严格熟食间管理,防止熟食两次污染。

  f.留样食物必须保留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和签名。

  g.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做到方法正确,时间保证。

  h.食堂内外环境整洁,要求天天打扫,每周大扫。防蝇、防鼠、防蟑螂有措施。

  四、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按下列程序处理:

  a.立即电话报局办和业务科室,同时报区卫监所,事后详细书面汇报。

  b.快速将患者送就近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c.校长召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制定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做到有序处置善后。

  d.保健老师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并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监所进行调查。

  e.保护好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样品、操作现场和记录台帐,听从区卫监所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指导。

  f.领导看望患者,认真做好家长家属工作,争取谅解。

  五、责任追究:

  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领导和个人不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慌报,阻碍调查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如因管理人员疏于管理,操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发生的,要追究个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3:大港中学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及时逐级报告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领导或校医报告,学校则向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区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3.如实反映情况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4.对可疑中毒食物的处理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既可对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

篇4:阳光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光阳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使我园发生突发性急性食物中毒或者传染病流行时,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做好中毒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研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小组成员:zz

  二、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幼儿园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幼儿园发生群体性食物毒物时,须立即采取措施,将中毒病人就近送有关医疗机构病防治,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须立即向市卫生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校防治领导小组立即协助有关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救护组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病人进行抢救治疗;

  (二)将发生中毒的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知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三)协助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有关人员,携带相关仪器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并对毒物现场进行监测,确定毒物的性质、种类和现场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为中毒病人的抢救治疗和鉴定提供依据。

  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校医应采取的措施

  将中毒病人就近送有关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治疗,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须立即向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上报的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一)保健医生协助卫生防疫、临床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对病人进行及时抢救治疗,对疫情流行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组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严密监视疫情或者病情,并将疫情变化情况随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有关部门。

  四、领导小组具体任务

  发生重大传染病或者群体性食物中毒,学校要成立重大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园内的疫情防治组织、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的落实情况,通报疫情动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