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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中学考勤规定

  江临中学考勤规定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行政管理人员、教师、职员上下班必须签到签退。

  2、各种会议。

  3、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时间

  1、值周值日时间为上午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下午清校前离校。(7:30--16:30)

  2、班主任上下班时间为上午晨间活动起至下午课后20分钟止。(7:50--16:10)

  3、其余教职工上下班时间在无工作安排的情况下考勤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3:30。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4、各类会议与活动参加人员应在开始时间前5分钟到场签到(禁止代签),会议或活动开始与结束10分钟内到场为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的按缺勤计。

  四、考勤办法

  1、行政会议、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两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日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4、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5、各考勤负责人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校长室审阅后公示。

  6、此考勤补充规定于发布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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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台州双语学校教师考勤暂行规定

  州台双语学校教师考勤暂行规定

  为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维持良好教学秩序,进一步发挥教师的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于本学年开始实行本考勤规定。规定如下:

  1、学校实行坐班制,教师于每个工作日上午8:00之前到中学部或小学部指定办公室签到,下午按作息时间表规定签到,教师按学校作息时间表下班离校。

  2、早读、夜自修下班教师的出勤由班级指定学生记录,记录表一式两份,分别交值周行政及教务处。

  3、教师准时参加学校召开的各类会议,若未能参加,须向会议组织者及值周行政请假。

  4、教师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论坛等活动,若未能参加,须向活动组织者及值周行政请假。

  5、值周教师每周对全校教师的出勤至少抽查一次。

  6、值周教师每周对教师的考勤情况统计汇总,于下周一上午公布。

  7、办公室每学期对教师的考勤作汇总,于期末公布。

  8、教师的考勤与年度考核挂钩,直接影响教师各级各类的评比、奖惩等。

  9、本考勤规定现为暂行阶段,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篇3:培正中学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为了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制定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及请假手续办理规定,望师生严格执行。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到达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设立考勤登记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登记考勤。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经过与家长联系确认后,予以批复;三天以内的由级长批复;请假一周以内的由教导处(德育主任)予以批复;一周以上(含休学、出国退学等)报教导处(分管学籍的主任)处理,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请假手续。

  学生正常请假办理手续:

  1、学生如实填写请假条(见附表),报请班主任;

  2、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确认情况如实后,方可在学生的请假申请书上签名同意,然后向级长呈报,级长再报教导处;

  四、请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五、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篇4:普宁二中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以养成学生遵守纪律,勤奋学习的良好习惯,根据教育有关法规和我校实际,对学生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1、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努力做到全勤。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作旷课论;上课正式铃响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论;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论。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上的为旷课一节。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计,早退二次按旷课一节计。

  (3)学生不按座位表就坐的,作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学生请病假需有家长证明,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病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级组长提出意见,政教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级组长和政教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学生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班主任批准,四天以上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学生请假或家长代其请假都须写好请假条,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条交各班保存,在每周星期五放学后连同点名表送交校务处。

  (5)学生因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作无故旷课论处。

  (6)病事假由校务处根据请假条核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完备的以旷课论。

  (7)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

  2、考勤管理办法

  (1)每班设立点名表,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课外活动等)均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学后,各班班长应把点名表(含已签批手续的请假条)送交校务处。校务处负责对科任教师点名情况及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登记。校务处应在每周星期二上午准时将1份科任点名情况表、2份各班考勤公布表、2份各年级考勤统计表送交政教处,并将三种统计表各1份送教务处。政教处进行阶段性全校考勤情况公布。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家庭报告书和学生档案。

  (2)每一节课,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准确检查学生出席情况,并负责记录。对不认真执行点名常规的科任,教务处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特别对违反考勤规定将近达到处分的学生,班主任应先提出警告,并做家访工作。

  (3)实行班级每周考勤记分制,由校务处在统计考勤时计分,各班总分记在考勤公布表右上角。各班满分20分,1人次迟到扣1分,旷课一节次扣2分,直至负分。不按时交点名表,按0分记。不缴交或撕毁点名表,倒扣10分。

  (4)凡全学期旷课5节以上的学生,不能被评为各类好学生。

  (5)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五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6)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者,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旷课累计2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3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班主任通知家长,并报政教处、教务处备案。旷课累计40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正式通知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7)各级组长应加强所负责年级考勤工作的管理,把违反考勤纪律达到处分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时通报班主任及政教处。

  (8)建立考勤结果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制度。各班考勤结果作为文明班级评比内容和先进班主任评选条件之一。

篇5:界牌二小考勤暂行规定

  牌界二小考勤暂行规定

  为了强化管理,全面提高我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滨海县教育局二00三年《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1、每学期除规定的节假日外,按作息时间在校工作的为满勤。经请假并得到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时间,累计积算为事假时间。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而未得到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时间,累计积算为无故旷职、旷课时间。

  2、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批准的假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销假,因处理突发事故或特殊情况,而离开岗位的,事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手续:教职工请假半天由负责当天考勤的负责人批准;教职工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所在学校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中心小学常务副校长批准;请假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由中心小学校长批准;一月以上的假期,报县教育局批准。各村小校长无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向中心小学校长请假。

  凡请假半天以上,必须填写请假条。

  无论请假时间长短,都要记入考勤簿,按时销假,逾期按旷职、旷课处理;教学人员请假,还必须填写好调课单,若没填写好请假条和调课单,仍按旷课旷职处理。

  4、考勤办法:由各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5、下列情况视为旷课:正常上课、辅导课未到教室的,同意替请假人员上课而未上的,学校分配跟班活动而未到班的,不服从领导安排的监考、阅卷等校内外活动的。

  6、考勤结果每周进行总结,由值周领导在下周周前会上予以公布,并把考勤汇总情况报中心小学考勤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按《牌界镇中心小学考勤督查处理条例》兑现。

  7、考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

  成员:z

  说明:考勤处理办法参见《牌界镇中心小学考勤督查处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