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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礼中学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城舒中学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作如下规定: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精神,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2、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执行各项校规校纪,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形式的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自觉抵制诱惑,保持本色。

  3、忠于职守,恪尽职责,勇于担当。工作中自觉做到求真务实,创新进取,想实招,干实事,见实效,推动本职工作和学校整体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关学校人事安排、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图书资料征订以及各项重大决策等,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3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由采购小组(不少于三人)集体负责市场询价采购;大额采购和基建工程严格按照县政府和教育局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办理。

  5、遵守制度,按章办事。自觉遵守值日、招生、收费、学生管理、教师任用和考核、财务制度等各项规定,严格按章办事,增强透明度。不准乱招生、乱收费、挪用公款和铺张浪费等。

  6、廉洁奉公,拒腐防变。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不准在各项公务活动中接受他人的礼金、馈赠、回扣和宴请;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包括学生家长)的钱物;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亲友谋取各种利益。

  7、对违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上述规定的干部,学校将坚持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办法坚决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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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九年制学校党支部廉洁自律措施规定

  九年制学校党支部廉洁自律措施规定

  根据z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八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廉洁自律措施:

  一、坚持清正廉洁,用权为民,不以权谋私、弄权勒索、不任人为亲。

  二、提倡节俭办事。不讲排场、摆阔气。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严格控制各种会议,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

  三、不准到企业要吃要喝,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四、严格遵守建房规定,不准用公款、分物装修住房,违反规定多占住房,建私房和集资建房。自觉接受组织审核,不到企业刚购买“人情”材料,不准挪用和借用公款。

  五、不准接受下属单位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难以拒收的必须登记上交。

  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迁新居等机会收取钱财。

  七、不准接受家长宴请及礼品,不得向学生推销物品。

  八、校长不得兼校办厂厂长。不准在经济活动中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用公款到国内、同外旅游。

  九、收费部门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用公款参与各种营业性消费活动。

  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度,坚决查处违纪案件,不为违纪者袒护说情。

  以上各条,学校中层协助监督执行。

  党员教师廉洁自律的十条规定

  z九年制学校党支部

  一、坚持清正廉洁,用权为民,不准在经济活动中从事人中介活动,。

  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不准接受下属单位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参加经济活动,不准接受贵重礼品。

  二、提倡节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严格电话管理。

  三、不到校办厂要吃要喝,不到校办厂报销属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接待上级来人和友人本着热情礼貌,对口接待的原则,不准赠送和接受“公款”人情。

  四、严格遵守建房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审核,不到校办厂购置“人情”材料。

  五、不准挪用和借用公款。

  六、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到学生家长承包的河塘钓鱼和接受招待。

  七、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的娱乐活动。

  八、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宴请,不向学生推销商品。

  九、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十、学校负责人经手的发票须四人签字、证明,否则不得报销。

篇3:李丰中心小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李丰中心小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精神,每个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好。这是学好“20**”思想的具体体验,是新时期党的纪律必须要求的,只有带头学习好规定,反腐倡廉,才能使群众相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相信我们的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上的带头作用,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首先每个党员干部要以“20**”作为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学好它、执行好它,并写出自己的学习心得。

  二、党员干部必须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作出表率、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三、拒绝学生家长的吃请送礼,处处关心群众,爱护群众、把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

  四、党员干部必须服从党支部和校委会的分工,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带领教师高质量地完成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这一光荣任务。

  五、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不赌博,守法守纪,年终总结时都要通过民主测评,每个党员干部在职工中的满意度要大于85%。

  六、每个党员干部在自觉遵守党内纪律的同时,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工作中不断总结自我,找出不足和差距,努力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篇4:新华中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华新中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新时期党中央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工作力度,这是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规范我们学校党员干部廉洁行为,促进学校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以此作为我们党员干部的重要行为准则。

  一、廉洁自律具体规定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准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出国访问要与其公职身份相称,出访费用要严格控制在单位经费预算之内;不得接受国内企业以及境外中资企业的赞助或邀请出访。

  3、不准在本单位从事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经商及企业活动,包括不准强行推销教学教辅材料、学生食品、药品等,不准在本单位从事与升学、留学服务、未经上级主管领导部门批准的学生大型组团等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公车购置、使用的有关规定。

  5、不准参加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娱乐活动。参加健身活动时,不准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或赞助。

  6、不准借招生、转学、毕业生分配之机,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索取、收受他人礼金或贵重物品。

  7、不准借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机打击报复,任人唯亲、突击提干、买官卖官。

  8、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戚承揽本校基建维修工程、大宗物资采购、承包校办企业、校办食堂等。

  9、不准到本校创收部门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电话、交通、餐饮、娱乐、购物、子女上学等费用。

  10、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任职期间不准将配偶、子女、亲属调入本校工作。

  11、严格按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办事,在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重大项目决策等方面,不准未经集体研究,擅作决定。

  12、不准强行指使财务人员违规操作,不准直接插手本校微观经济活动。

  二、责任考核与追究

  为强化责任考核,必须做到:

  1、虚心接受市教育局纪委等上级领导部门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热诚欢迎学校教代会等群众团体组织和教职工对本规定执行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3、在民主生活上,在工作总结上,严格依本规定进行自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学校党委要积极配合市教育局纪委,建立健全校级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学校党委建立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将日常廉洁自律方面有关情况、考核和结果存入该档案。

  为严肃本规定的执行,凡违反本规定的,一定严肃追究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对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学校党组织对其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写出检查。

  2、对违反本规定情节较严重的,党组织及时对其情况进行研究,做出批评教育,或同时提出进行处分的决定,上报市教育局纪委;将其违规情况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廉政档案,且年终评先进、职务提升实行一票否决。

  3、对违反本规定情况严重的,视情节按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纪律处分,及时上报市教育局纪委以取得指导和监督执行。

  4、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和事,情节较严重或严重的,在批评教育或给予处分过程中,随时向校内教代会或有关群团组织函报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

篇5:常州高中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州常高中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增强党性观念,坚持立党为公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章程程》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

  全体党员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立党为公,坚持“两个务必”,严格遵守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

  全体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荣辱观,培养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高雅情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党组织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二、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民主监督

  1.严格遵守《学校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备案记录和报告制度,实行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及各项有关法律规章,全面完善学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管理。严格执行教育局有关人事、招生、收费、基建、物品采购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3.全面推行党务、校务、财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要根据上级规定,按照学校实际,完善党务、校务、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定党务、校务、财务公开实施细则,建立党务、校务、财务公开档案,公开内容,尽可能做到全面、准确。除规定公开的内容以外,特别要公开学校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尤其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党务、校务、财务公开形式要规范,包括: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学校重大工作必须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校务公开栏;建立学校网页,公开有关内容;定期按阶段性工作,公布重点、热点信息(如招生、收费等);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向家长通报学校有关情况;通过学生会及团、队组织,向学生通报有关情况;设立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听取社会、家长、学生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4.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报告制度和记录备案制度,强化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学校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和单位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向市教育党工委报告。健全党政会议记录,各项记录均作为上级检查与自身工作汇报的依据。

  要完善领导班子一年两次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班子内部相互沟通、相互促进的目的。

  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经审制度,逐步推行审计公示制。

  三、严格执行“三禁”规定

  5.切实执行《关于州常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的规定》。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受组织指派接待外宾和港澳台客人除外);严禁在值班时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6.切实执行《关于严禁全市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规定》。坚决做到:党员、干部一律不准参与赌博;不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学校党政领导人要对所属党员干部严加管束,履行领导责任。

  7.切实执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应在30天内登记上交所在单位,并由单位集中上交本级财政部门,或上交廉政账户。

  四、强化自律意识,维护教育形象

  8.严守财经纪律、规范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设备物品采购及财务管理的意见》,杜绝在学校基本建设、设备物品采购及财务管理中问题的发生。不准以任何形式设立“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公款私借。对于符合规定的“让利”、“服务费”、“劳务费”,学校领导、经办人员,都不得私自收受,帐外支配,必须进入学校行政帐户,按上级规定统一管理。

  9.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关组织人事、招生、收费等方面的规定,学校不得擅自开口子、定政策。

  10.党员干部都要严以律己,在八小时以外,在参与社会活动时,要牢记自己的身份,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不参与有碍师德,影响教育形象的活动。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生活节操。不得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及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

  11.严格执行市廉政办有关公车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学校公车管理。为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和便于正常教育教学外出交流活动,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驾驶员,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防止公车私用。学校现任正职校长的上下班交通问题可以由本校解决。

  12.党政领导干部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奉公守法,不得放纵他们利用领导干部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

  13.要贯彻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健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防范机制,深入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14.对领导干部实行打招呼制度,针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运用个别谈话、集体谈话、典型通报、召开专题会议、发《党内监督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等形式进行打招呼,督促整改。

  15.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和健全查办惩戒机制。要从加强党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惩戒力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现象,校党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立即整改,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严重违纪,破坏教育声誉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免职,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