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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郡二十一中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制度

  州温二十一中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制度

  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是学校管理的重要手段,考试在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考试制度也是学校教学常规与质量管理的重要制度,考试组织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校风、学风,同时也会影响到教与学的发展。为了严肃考风、考纪,养成诚信,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学校特制定《浙江省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制度》。

  一、命题管理

  1、命题的流程:学校进行的统一性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期中、期末或阶段性检测等),各年级段至少提早3周提出申请,把考试时间、出卷的难度值、各学科考试的时间长度、分值、命题的范围、考试形式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教师教育?科研处。教师教育?科研处从实际出发,将各年级段的要求上报分管校长,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按要求负责组织命题:讨论确定命题事宜,确定命题和审核人选,并把确定考试的具体时间通知教务处,以便安排考务。命题老师和审核老师在一周内,向教师?教育科研处提交样卷,经审查、修改、定稿后,把试卷的清样或电子稿交教务处付印,然后封装、分发。

  2、试卷的要求:把握好五个度:试卷的效度、信度、难易度、区分度、创新度

  3、试卷的审核:在试卷付印前,为了保证试卷的质量,教师?教育科研处应抽调专门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必要时集中地点)对试卷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4、试卷评定:考试完毕后,备课组长组织本组老师对试卷进行分析,统一思想,组长写出试卷分析交教师教育?科研处。教师教育?科研处结合相关要求对试卷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分成三等,优秀试卷、合格试卷、不符合要求试卷,根据评定的等级给予命题的老师和审核老师适当的分值奖励,纳入学期绩效考核。

  5、试卷的收集分类教师?教育科研处要注意试卷收集,考试毕后,教务处和教师?教育科研处要对试卷要进行分类收集存档,评比为优秀试卷的(与试卷分析)存入学校试题库,并在学校校园网展示。

  二、考务管理

  1、教务处在考试前一周,把已审查过的试卷样卷进行印刷、核对,分类、保密,做到万无一失。

  2、教务处根据考试要求,制定好监考表(注明时间、考场、主考、巡视、主试人、考务室等),在一周前分发给每一位监考老师,监考老师根据监考表的时间进行监考,原则上不能请假,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安排监考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如果老师有特殊情况需要调动场次,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向教务处说明事因,由教务处安排,否则视为教学事故。

  3、学校举行的考试一律采用班级拆散重新编制,每一个试场30人左右,学生按照教务处编号(编号上注名学生姓名、班级、学号)入坐,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以违纪处理。

  4、学校提倡无人监考试场的尝试和推广(申请流程见附五)。

  5、教务处在组织考试前与政教处、总务处紧密配合,一起安排好试场和与考试有关用品,以及维护考试期间的良好的周边环境。

  6、每次(场)考试,实行主考负责制,按学校领导和中层联系年级段工作实行,至少安排一名巡视。根据需要,进行监考培训(监考人员与考务人员必须参加培训)。

  三、监考管理

  1、监考老师必须遵守《监考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试时间,至少在开考前15分钟(首场20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试卷,开考前10分钟(首场15分钟)进考场,做好学生的进场准备工作。

  2、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遵守考试有关规则,根据相关流程进行操作,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3、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发现一些自己无法处理的异常情况,必须马上与主考或巡视人员联系。

  4、监考老师要从严监考,如果发现监考老师监考不严,考场纪律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教学事故。

  5、在考试期间,主考、主试和巡人员需及时填写《试场情况记录表》,教务处和政教处加强对考试监督和管理,组织好文明考风、考纪竞赛或评比活动。

  6、每场完毕后,监考老师必须收齐并整理好试卷,按编号顺序装订好,上交《考风考纪评比活动记录表》后,才可以离开考务办公室。

  四、评卷管理

  1、改卷形式: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由教师教育?科研处安排,可采用同一年级备课组统一时间“集中流水”作业或不同年级同一学科备课组交换“集中流水”作业。

  2、领卷流程:备课组组长从教务处领取试卷,备课组全体老师集中批改。在改卷期间要注意试卷的保管和安全,办公室内少于2人时,试卷不能放在办公室,需过夜的试卷及时回卷教务处,第二天批改时再重新领取。

  3、备课组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改卷,在征得主管校长同意后,由备课组长统一领取试卷。

  4、试卷改完,认真复核分数无异后,由备课组长统一登记分数,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把成绩交给教师教育?科研处,以便进行汇总统计。并及时把试卷发还给任课教师以便讲评分析。

  5、任课老师和学生发现成绩有误,必须报请备课组长--段长,由教师教育?科研处改动成绩,并做好登记。

  6、备课组改卷完成后,教师教育?科研处对改卷差错率做一个全面的统计,并以书面的形式发给各备课组长。

  7、教师教育?科研处把成绩统计好后,送达给学校领导、教务处和各段长,以便进行段质量分析研究会。

  五、质量分析管理

  考试后,学校为了及时总结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情况,统一思想,为下一步的教育和教学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学校在考试后一、二周时间内,由教师教育?科研处主持质量分析和评价会,会议流程:

  1、备课组长分析本学科的考试情况,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或者介绍好的经验、意见,及今后加强或改进的对策。

  2、段长结合本段的情况,重点分析今后加强本段工作的措施。

  3、校级领导总结和建议。

  六、附

  (一)主考、巡视和主试人员职责

  1、主考:主持相关年级段考试,负责培训和监督监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监考;

  2、巡视:在考试期间巡视所在年级段的考风考纪,监督监考人员履行《监考人员工作守则》情况,处理突发事件,记录异常情况,并填写《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教学质量阶段性检测试场情况记录表》(见附件);每场考试结束及时交给主考或教务处。

  3、主试:至少在开考前25分钟到达考务室,审阅、检查试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传达本场考试的特殊要求(如戡误、作文试卷整理等),协助主考、巡视做好相关工作,处理突发事件,记录异常情况,并填写《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教学质量阶段性检测试场情况记录表》。

  (二)监考人员工作守则(试行)

  1、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学校各项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在考场的执行者,是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公正、顺利地进行。

  2、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作息制度,每科开考前二十分钟,监考人员到考务室领取试卷、草稿纸并认真核对科目、试卷份数后直接进入考场。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组织考生对应座位号入座,在黑板上书写科目和时间;同时分发试卷,宣布该科考试的注意事项;有答题卡的科目,及时指导考生正确填涂班级、姓名、考号及座位号。如发现试卷差错(如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与考务人员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考生进入试场,除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不准携带任何物品。各科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个别科目特许的除外)、涂改液、涂改带。严禁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如MP3、MP4等)进入考场。

  4、开考时间由学校统一发出信号,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卷。开考十五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5、开考后,监考教师必须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及答题卡上所填写的班级、姓名、考号、座位号是否正确、完整。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纠正。

  6、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不得对考生答题提供帮助,但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7、监考人员应认真监督、检查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违纪考生,保存违纪证据,并将违纪情况如实填入《考风考纪评比记录表》,对不服管理,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政教处及时处理。

  8、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使用手机、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抄作试题,批改试卷、作业等),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9、对考生应予以人文关怀,离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员应当众提醒离终考所剩时间。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员须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认真清点、按由小到大的号码顺序整理考生答卷、答题卡,确认无误后才可宣布考生退场。监考人员将整理好的考生答卷由本人交考务室经考务人员验收合格,上交已填写好的《考风考纪评比记录表》后,方可离开考务室。

  10、监考人员务必严格执行上述守则,违规者,视为教学事故,情节严重的,给予扣除当月部分结构工资,通报批评乃至当年绩效考核降级处理等。

  (三)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与周边场所的秩序。

  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的试场参加考试。在考前10分钟(首场15分钟)考生进入试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进入试场,除携带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不准携带任何物品或资料进入试场(半开卷或全开卷考试,考生可以携带本学科的教材)。不得使用计算器(个别科目特许的除外)、涂改液、涂改带。严禁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进入考场。如已携带应听从监考老师安排,放在指定的地方。违者,取消该科成绩;严禁使用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违者,取消各科成绩。

  4、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应座位号入座,坐于座位中间,以便监考人员核对人数。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出试场后不准再次进入试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6、使用答题卡的科目,答卷Ⅰ必须用2B铅笔填涂,用圆珠笔、钢笔等其他笔填涂无效。答卷Ⅱ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如用蓝、黑墨水以外的笔或铅笔书写及使用涂改液、涂改带均作(用铅笔画图除外)作违纪处理。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7、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区域书写、填涂姓名和准考证号,必须在答卷Ⅱ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其他地方不准涂写任何标记。

  8、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吵闹,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不得自行传递文具和用品,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试场。若有以上行为视为违规或作弊,按以下规定处理:

  (1)该考生该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并以“警告”以上处分;

  (2)每人次扣班级千分制10分;

  (3)不听从监考老师管理,顶撞、辱骂监考老师,扰乱考场秩序者,从重处理。

  9、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可举手询问。对试题内容有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0、已做好的答卷,一律放在桌上正前方或垫放于正在答题的答卷下,不得放在旁边或举起。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卷,整理好自己的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待监考老师收齐答卷,清点无误后,带好自己的相关物品(如文具、证件等)有序离开试场,不准在试场内逗留。

  (四)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教学质量阶段性检测试场情况记录表(此略)

采编:www.234fw.cOm

篇2:良铺小学教学质量检测规定

  良辅小学教学质量检测规定

  一、考试频数:考试和考察学科每学期举行期末综合测试,统一命题。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一律不得向学生公布分数,或以分数给学生排名。

  二、考试要求:

  1、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律采取轮换监考,流水阅卷,确保试卷批改质量。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情况严重者,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2、考后要进行认真的试卷分析,按要求谈经验、找差距、议措施。在考试后,按规定时间上交试卷分析表及分析材料,迟交或不交者按有关规定处置。

  3、所任学科成绩特差(指及格率低于一般水平),或所学学科不及格的,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补差:

  1、补差补缺。

  主要渠道有:课堂教学--教师要时时关注学习困难学生,给他们更多的学习机会,确立适合他们发展的标高,采取小步子、快节奏的方法,分类指导,分步提高。课外辅导--根据学生的实际,可利用课外时间进行针对性、个别化辅导,帮助学生夯实基础,提高能力。

  2、对后进生的管理实行过程和结论式管理,建立后进生档案,及时做好补差记录,在交接班时交给下一任教师,以每学期考试成绩为评价依据。(“及格”或“达标”为底线)任课教师每学期写好后进生跟踪调查记录,在下一学年如换班必须将该记录本转交给下一任教师。

  四、监考阅卷时,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任意改动成绩或其他舞弊者,一经查实,扣奖金100元,当年评先树优一票否决。监考期间因教师疏忽造成学生试卷丢失等事故,对监考教师除通报批评外,按情节轻重分别扣除10-20元。

  五、阅卷组团结协作,擅自迟到早退者,扣除奖金10元。统计成绩时两人操作,一人读,一人写,认真负责,并签名,明确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成绩统计错误,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扣除奖金10-20元。

  六、阅卷完毕,由组长把试卷及成绩单一并交教导处,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去。

  七、监考阅卷期间必须按时签到、签退,否则视为旷工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