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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二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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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罗二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健全组织,明确分工,严履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校园硬件设施安全由总务主任负责,随时观测,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3、校园内人为不安全现象和重大违纪行为的管理由行政值日和值日教师负责。

  4、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成员与值日教师,值日学生组成值日小组,维持每天校园的正常秩序。维持每天校园的正常秩序。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对各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5.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各类隐患如实记录及时整改。

  6、学校设兼职情报信息人员,负责了解校园硬件设施安全隐患,人为不安全现象和校园内重大违纪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当日的值日教师、值日领导汇报,重大事件及时直接向教导处老师汇报。

  7、情报信息由专门老师负责收集、整理和处置。当日突发事件由值日领导负责处理,视突发事件的大小分别与班主任、年级组长、家长取得联系,共商教育良策。重大突发事件要根据危害性大小及时汇报校长和有关部门或电话报警,同时即刻着手调查,深追到底,查清事件原因,进行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处置等。

  8、节、假日和非常时期,由保卫组临时确定保卫值班人员,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及时处置,失职要追究责任。

  9、对重大违纪同学实行督控,防止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走失。

  1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校级领导要即刻赶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县教育局办公室。

  11、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值日领导需按以下程序即刻反应:

  (1)立即将伤员送往医院。

  (2)告知校应急小组或110、120电话报警。

  (3)通知家长或有关人员。

  (4)及时上报教育局。

篇2: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确保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中的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社区居民、团队与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锻炼居民、团队与学生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成立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在社区居民、团队与学生体锻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所在街道有关科室的领导、学校所在居委领导、学校领导及志愿者代表等组成。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根据需要对体锻人员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立即报请上级部门依法采取紧急措施。指挥有关志愿者、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志愿者、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学校领导教职员工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志愿者、管理员、学校安全门卫等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旦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社区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居民管理,并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居民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属进行救治。

  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

  z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3:惠州一中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控工作

  1、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如由心理原因引发的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件,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2、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工作,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3、组织多层次的预警体系,在各班级设立信息员,建立信息反馈系统,与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管理人员组成畅通的信息网络,及时反映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

  4、强化管理、增强责任心,各级管理人员加强检查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处理隐患。

  5、完善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对重点学生进行预控。

  6、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

  7、加强学生用餐管理,严禁学生叫外卖,加大学生食堂的检查工作。

  二、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也可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分管德育领导、分管理安全领导或者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组织人员对事件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自杀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汇报,同时及时在学生中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班主任应该将情况向学校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小范围冲突、打架情况,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发生学生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首先立即报告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对大规模学生群殴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4)发生学生伤亡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和经过,对于重大恶性事件还应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4、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办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失窃学生的稳定工作。

  5、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应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报告。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导现场进行灭火。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打开消防通道,疏散学生,隔离电源,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

  7、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突发性急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校医室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室救治或派车送至市区医院,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3)如发生重大急病以至涉及生命危险的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或大面积食物中毒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除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外,还应及早采取隔离等措施。

  8、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预案

  (1)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针对存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定期约见制。

  (2)学校对心理疾病严重的学生应向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进行个别咨询或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

  (3)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学校应及时与学校心理援助部门联系,并通知学生家长。

  三、学校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五、学校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德育和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具体成员由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学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恶性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2、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学校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

  4、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总结事件的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七、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

  对重大的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