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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山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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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溪三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条 温州市溪三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社会,弘扬新风”的指导思想,以志愿服务为宗旨,以培养我校学生素质为目标,而成立本会。

  第二条 以志愿者的名义,用平凡的行动,朴实的心灵,为社会公益与开展校园文明建设服务,倡导无私奉献、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新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精神风貌,推动校园物质、精神文明的发展,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第三条 本协会是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第四条 本协会设有理事会处理日常工作。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队长三名,队长每期任期一年。

  第五条 理事会设若干志愿者服务队:绿色服务队、社区服务队、环保服务队、公益服务队和班级志愿者服务队等。

  第六条 凡本校师生,有着“志愿报名,长期坚持,无偿服务”的原则,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积极参与本活动的,均可加入本会。

  第七条 学生志愿入会,需填写青年志愿者登记表,会员毕业后自然离会,志愿者登记表和活动记录将归入个人档案。

  第八条 每学期初,理事会拟定学期工作计划,期末进行活动总结,并定期向校团委汇报活动情况。

  第九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时间。

  第十条 协会会员要积极主动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有关会议,认真完成本会布置的任务。

  第十一条 开展与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联系和交流。

  第十二条 每学期期末,评选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并给予表彰。“优秀青年志愿者”由各支部青年志愿者进行民主评议选出。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协会

篇2: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院旅游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景区管理)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是在院团委注册,从事旅游活动的专业组织。

  第二章 旅游协会的组织系统

  第三条:旅游协会的权利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监督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二、在主席领导下设办公室及各个部。

  三、旅游协会在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安排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执行委员会议是权利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是监督机构。

  一、执行委员会由主建单位任命。

  二、执行委员会议产生执行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三、在执行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进行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基本会员、优秀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有入会退会自由。

  二、会员有监督协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有获得本协会优惠待遇的权利。

  四、会员有参加本协会组织各项活动并参加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六、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和维护本协会声誉的义务。

  第四章 旅游协会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旅游协会有参加注册协会举办的全国或地区比赛的权利。

  第八条:旅游协会有获得注册协会可能提供的经济或技术援助的权利。

  第九条:旅游协会有遵守注册协会制定的章程和法规的义务。

  第十条:旅游协会有保证注册协会举办的各种比赛和活动顺利进行的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解释。

  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筹委会)

  二0一四年**月*日

篇3: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以下简称“旅协”)是我院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由院团委领导和管理,在学院管理科学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旅协面向全院热爱旅游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管理)的学生,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充实学生旅游知识,培养学生管理意识、提高学生从业素质、树立学生拼搏精神”为目的,坚持“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原则,展现大学生的风采。

  第一章 机构设置

  第一条:旅协由会员代表大会、协会委员会、协会会员组成。协会委员会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协会委员会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活动,主持工作,收支会费,召开协会代表大会。

  第三条:协会代表大会是协委会的监督机构,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协会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协会主席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总结、部署各部门工作。

  第五条:副主席协调各部门工作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协会帐目,负责召开会议。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协助主席、副主席展开工作,监督、督促各部门工作,起草活动方案及相关报告,负责检查、整顿协会纪律。

  第七条:外联(市场)部负责对外联络,相互交流,提高能力;搜集旅游情报;负责把旅协推向市场,推向社会,寻求资金来源。

  第八条:培训部负责会员培训工作,协助顾问、指导老师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与思想教育工作。

  第十条:组织(计调)部负责组织协会所举行的活动及人员的调动;负责旅协的文艺工作。

  第十一条:协会可以聘请荣誉主席、顾问、指导老师等人员对协会进行指导、帮助。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凡是我学院的学生,热爱旅游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管理)均可申请加入,并经审核批准后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对协会委员会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第十四条:会员有遵守章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配合协委会工作的义务。

  第十五条: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六条:会员在协会内有相互团结、相互交流的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在无特殊情况下,应积极参加协会内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协会的主要活动

  第十八条:定期请老师授课,举办大型活动和各项活动。

  第十九条: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商讨重大事情,增强协委会成员的民主意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对不认真履行其职责的协委会负责人,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其罢免。

  第二十一条:对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协委会有权拒绝会员参与协会内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协委会职能部门各负责人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协委会成员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考察期,再做决定。

  第二十三条:新一届协委会成员候选人必须在换届前一个月报院团委审核备案后,方可宣布任命。

  第二十四条:对不利于协会发展的言论,协会坚决予以抵制。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执行。